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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印发重点领域节能减碳转型升级实施方案
时间:2023-04-23   

福建省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重点领域节能减碳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精神,坚决遏制“两高”工程盲目发展,推进我省重点工业领域节能减碳和绿色转型,扎实做好能源转型升级工作我省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带动全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若干意见》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关于严格能源效率约束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减碳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一、一般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历次十九届全会精神全国代表大会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准确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科学处理发展与减排、整体与局部、短期与中长期的关系,突出引领作用深挖节能减碳技改潜力,强化制度观念,推进综合施策,严格监督管理。 到2025年,全省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数据中心企业等重点行业能效均达到标杆水平,产能比重达到基准水平将超过30%福建建筑能耗监控管理系统,行业整体能效水平显着提高,碳排放强度显着下降,绿色低碳发展能力显着增强。 到2030年,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标杆水平进一步提高,达标企业比例大幅提高,行业综合能效水平和碳排放强度达到国际水平先进水平。

二、重点工作

(一)企业能效名录综合编制

突出重点行业。 分步有序推进重点行业节能减碳,率先推动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等重点行业和数据中心节能减碳转型升级、乙烯和合成氨。 上述产业实现阶段性突破后,我们将根据国家下一步主攻方向,研究确定下一批我省重点产业。 (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试验区管委会具体落实。以下需由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具体执行。重新列出)

创建企业能效清单。 各地深入开展全省重点区域能效水平摸底排查,认真核查存量项目和在建项目,科学评价拟建项目,一一备案。 并向社会公开。 开展重点企业现场检查,梳理形成我省重点地区设备(生产线)能效名录目录。 少报或漏报的项目(装置),视为落后产能。 (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制定节能减碳改造实施方案

引导未达到行业能效标杆水平的既有项目(装置)和在建项目(装置)实施转型升级。 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等重点行业,省工信厅负责制定节能减碳改造实施方案工业企业; 节能减碳改造实施方案。 方案要科学合理制定不同企业节能改造时间表,明确推进步骤、改造期限、技术路线、工作节点和预期目标。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数字化办、通信管理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北京超低能耗建筑_建筑能耗占全国能耗_福建建筑能耗监控管理系统

(三)组织企业进行转型升级

改造应当分批限期进行。 对在建和在建项目按照能效对标水平实施,力争全面达标。 对能效低于行业标杆水平的存量项目,引导企业有序开展节能减碳转型升级。 对能效介于标杆水平和标杆水平之间的装置(生产线),鼓励企业参照标杆水平要求,结合检修等机会,进行改造升级。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稳步推进转型升级。 对需要改造升级的项目,地方政府要明确改造升级期限和年度改造计划,在规定期限内将能效改造提升至标杆以上水平,力争达到能效基准水平; 规定的。 地方政府要指导和督促各技改企业按照行业总体规划,制定细化、细化的工作方案,确保技改所需资金,加快技改进程。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领导。 开展能效节水龙头引领行动,推动重点行业存量项目节能减碳转型升级。 推进钢铁、水泥、焦化行业和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 到2025年底,全省钢铁企业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鼓励国有企业和骨干企业发挥带动作用,加强对标示范,带动行业提质增效。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引导落后产能有序退出

引导落后产能退出。 全面发挥能耗、排放等指标约束作用,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和政策,引导低效产能有序退出。 对能效水平低于行业能耗限额准入值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整改,推动能效水平提升,力争达标。 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规定,加大重点领域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坚决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和产品。 通过“上大压小”“以减代代”等方式,推动全省企业产能整合,提高工艺装备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 加强闲置产能和僵尸产能处置。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严格的项目准入要求。 各地在重点区域拟建项目(装置)规划洽谈时,要认真分析评价拟建重点区域是否符合国家和省产业发展规划布局、产业政策、行业规范条件,“三线一单》、规划环评等要求,以及对产业高质量发展、环境和区域能源消耗的影响。 加强重点区域项目节能审查和环评,严格控制项目能效和碳排放。 新建钢铁、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尿素等项目必须等量或减量置换。 (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绿色技术研发与应用

加强节能低碳技术研发。 推广高效精馏系统、高温高压干淬火、富氧强化冶炼等节能技术,鼓励高炉转炉长流程炼钢向电炉短流程炼钢转型,加快高效研磨技术、高效烧成系统技术、高效脱硝脱硫等新技术新装备的应用,开发平板玻璃生产节能减排新技术、玻璃配料等造粒技术、富氧或全氧燃烧技术等。针对重点产业转型升级中的技术难点和装备短板,充分利用高校、科研院所、重点企业等创新资源,推动在节能低碳、新能源、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布局一批工程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 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究。 (省科技厅、工信厅、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推广应用绿色低碳技术装备。 加快推广应用先进成熟的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发布我省节能技术装备(产品)推荐目录,开展节能技术产品推广活动。 落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首批重点新材料示范应用鼓励应用政策。 支持以福州、龙岩、漳州等地区为重点,推进节能技术装备、先进环保装备等产业集群建设,以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带动半导体照明、节能减排等产业集群发展。节能电机、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烟气治理等区域优势产业。 (省工信厅、科技厅、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北京超低能耗建筑_建筑能耗占全国能耗_福建建筑能耗监控管理系统

(六)加强配套保障体系建设

促进产业集聚发展。 以延链、补链、强链为主攻方向,优化产业发展水平,降低行业能源消耗强度。 做好产业布局、结构调整、“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区划统筹、环境准入、节能审查和能源消费双控政策等工作。 促进产业集聚集约发展。 原则上,重点区域新建产业项目必须落户产业园区。 支持相关产业集群发展,建立配套综合体,促进上下游企业供需匹配和生产装备互联互通。 促进不同产业、产业融合发展,提高资源转化效率,实现节能减碳协同。 (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动态提高能效水平。 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国内外生产企业能效先进水平、行业发展状况、技术改造能力和设备综合能效,更新能效标准国家和我省统筹考虑稳定生产供给、方便企业经营实施等因素,适时动态调整行业能效水平。 建立健全重点行业能效和碳排放交易协调机制,完善能源消费在线监测平台,完善企业能效和碳排放核算、计量、报告、核查和评价机制。 (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动数据中心绿色发展

推动重点行业加快“以云赋能智能”步伐。 努力创建一批国家级绿色数据中心,提高数据中心能效和资源利用水平。 将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数据中心纳入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引导小型分散、利用率低、能耗高、效率差的数据中心疏散升级. 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用电效率不得超过1.3。 到2025年,数据中心用电效率普遍不超过1.5。 优化数据中心建设布局。 对国家枢纽节点以外新建数据中心和中小城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库,属地政府不给予土地等优惠政策。 加强对数据中心建设的统筹规划和指导,避免重复建设和无效投资。 (省发展改革委、数字化办、通信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技改政策支持。 落实特种设备投资抵免、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 充分发挥省级节能与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用好各项专项资金用于全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中小企业发展,积极争取用于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企业开展节能减碳转型升级。 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节能减排重点项目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的投入。 积极发展绿色金融,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业务可持续的前提下,为碳减排效果显着的重点项目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积极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 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低碳发展企业上市融资再融资。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税务局、发改委、金融监管局、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行保险监管局、福建证监局、厦门银保监局、厦门证监局(按职责分工)

(二)加强监督管理。 加强对重点行业能效等级执行情况的日常监测和现场检查,组织实施国家工业专项节能督查和重点行业日常督导,对不符合能效标准的企业进行整改。节省时间的要求。 由当地政府依法处理。 压实属地监管责任,严格工作问责,建立健全通报批评、用能预警、约谈问责、督促整改等工作机制,完善重点行业节能减碳监管体系. 加强节能减碳领域信用监管,将依法认定的严重失信企业名单按程序推送至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落实失信惩罚。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政策协调推进。 严格落实节能减碳相关政策,通过绿色电价、节能监管、环保监管和执法等方式,加大市场调节和监督力度。 实行差异化要素支持机制,对改造后能效下降幅度较大、能达到标杆水平的重点改造升级项目,加大用地、资金等要素支持力度。 整合差异化电价、阶梯电价、惩罚性电价等电价政策,建立统一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体系,对已达标杆电价的存量企业不再提高电价。能源效率和在建企业,并提出要达到一个基准水平的建设能源。 对未达标的,根据能效水平差距实施阶梯电价,电费增幅专项用于支持企业节能减排、碳减排转型升级减排,倒逼企业加快提升设备(生产线)能效水平。 严格落实相关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和减少排污面积要求。 (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财政厅、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政策宣传解读。 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热点问题,传递以能效引领我省重点领域节能减碳的坚定决心。 确定一批全省能效标杆,组织实施高耗能企业能效对标行动。 及时跟踪各地实施进度,选择能效水平领先、整改推广亮点突出的示范区,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重大改革措施。 传播普及绿色生产、低碳环保理念,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进重点行业节能减碳的良好氛围。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记者1月10日从嘉兴市财政局获悉,浙江省综合预算管理系统上线后的首笔支付订单业务近日在嘉兴顺利清算,这标志着综合预算管理系统已全面上线。嘉兴。

据悉,该系统旨在以系统化思维和信息化推进预算管理,构建“系统+科技”预算管理机制,助力预算单位依托信息化开展财务业务,实现“更多数据、更多信息、更多信息”。让人们少跑腿。” 嘉兴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通过一体化预算管理系统,我们可以围绕‘准确、刚性、平衡、绩效’的预算管理目标,实现财政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把有限的财力投入到嘉兴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集中财力办大事。”

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是加快建立健全现代预算制度、深化预算制度改革的基础支撑,也是改进财务管理的必然选择。 “我们原有系统与财政部预算管理一体化要求存在较大差距,财务业务复杂、数据量大、覆盖面广,每年涉及资金超过100亿元。 .要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嘉兴市财政局预算局局长于强告诉记者,在浙江省财政厅的支持下嘉兴能耗管理系统要多少钱,嘉兴市财政局严格按照财政部预算综合管理要求,率先浙江省全面推进预算一体化管理,实施模块全面切换,第一时间成立预算一体化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因地制宜开展制度建设。

嘉兴市财政局根据《浙江省预算管理一体化实施细则》,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实施,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取得圆满成功。 2021年8月,嘉兴市237家同级预算单位率先上线一体化系统,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综合核算覆盖率均达到100%。 嘉兴市财政局数字化中心主任吴晓涛告诉记者:“2021年9月以来,我们通过业务轮岗培训、系统操作、手册案例、直播答疑等多种方式,帮助各预算单位熟练掌握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将在年中开展。 目前,嘉兴在浙江省率先完成了预算、指标、计划、支付、清算全过程,真正实现了预算管理活动的全过程管理。

作为深化预算制度改革的重要抓手和规范预算管理的重要手段,嘉兴市财政局将进一步完善综合预算管理系统的各项功能,用好综合预算管理系统。 “今后,我们将加强与上级财政、预算单位的沟通协调,细化各环节的应急预案,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利用预算整合全过程数据,提供更加科学为财务提供精准决策支持,全面提升财务管理质量,确保综合预算管理系统平稳运行。 喻强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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