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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准确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
时间:2022-03-29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党、国务院《全面准确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实现碳达峰根据《碳中和工作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特此提出。

一、主要目标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系统处理好发展与减排、整体与局部、短期与中长期的关系,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效的高质量发展道路——碳,如期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

到2025年,全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交通运输结构明显优化,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达到国家确定的目标任务,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约22%工业能耗监测管理系统,森林蓄积量达到7.10亿立方米,为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

到2030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低碳技术创新和低碳产业发展取得积极进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效率提高产业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地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幅度完成国家规定的目标任务,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风电、太阳能装机总量发电量达到4000万千瓦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8.45亿立方米,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并实现稳步下降。

到2060年,全省全面建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

二、优化绿色低碳发展规划布局

(一)坚持规划引导和底线管控。将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加强土地各级规划的支持和保障坚持生态、能源安全底线,统筹兼顾土地、能源等资源供给,加强各级各类规划衔接,确保主体落实各地区、各领域的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发展方向、重大政策、重大项目保持一致。

(二)优化绿色低碳发展区域布局。立足“一带一路”,对接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中部地区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优化“一核两支”“三带四区”经济结构,协调粤港澳大湾区四大区域协调发展常株湘潭、洞庭湖、湘南、湘大及重点区域低碳转型。支持长株潭城市群等有条件的地方率先碳达峰,助推岳阳长江江河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郴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张家界永定区、郴州资兴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三、推动行业绿色低碳发展

(三)全面推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科学制定能源、钢铁、有色、石化、建材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继续推进低碳传统产业工艺创新,强化信息化绿色 赋能和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传统产业融合发展 制定石化化工、焦化、水泥、有色金属、其他行业,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加快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依法淘汰低效落后产能,推动绿色产品、绿色设计、绿色生产、绿色物流、绿色管理贯穿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发展。

(四)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围绕建设国家先进制造业重要高地,加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积极打造绿色矿山、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完善绿色产业链和大力提升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装备、航空动力、先进材料、装配式建筑等优势产业集群绿色、智能化、集成化发展水平,加快布局先进储能材料、智能化等绿色产业车联网、节能环保、新动力装备,拓展新材料、储能、新能源汽车等产业。支持大数据、人工智能、数字创意、5G等新兴技术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加快培育龙头企业和“专、特、新”中小企业与其他市场主体,打造一批具有全国竞争力的绿色低碳产业集群。

(五)坚决遏制盲目发展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制定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管理目录,加强窗口引导,严格监管,加强政策协调,全面落实政策 现有项目库存管理和分类处置 加强新建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项目准入管理严格执行产能、煤炭消耗、能源消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替代。高排放低水平企业对标行业先进水平,挖掘节能减碳潜力,实施转型升级,提前谋划碳核算和碳交易。

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六)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充分发挥煤电基本供应保障和应急调峰作用,科学部署规模化清洁煤电,推进节能升级和主动转型灵活严格节能约束,突出以先进标准引领,推进钢铁、建材、石油化工、有色金属等重点领域节能减煤、减碳。因地制宜以电、气代煤,逐步减少燃煤,直至禁止。

(七)合理调节油气消费。控制石油消费增速,推动成品油质量升级,提高油品消费领域能效。加快推进“气化湖南”工程,加强气源建设,完善燃气管网和储气调峰设施,合理布局天然气调峰电站,积极开拓天然气消费市场,推进煤改气项目,促进天然气“走进城镇和乡村”。

(八)扩大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加快新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大力发展太阳能和风能,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积极扩大地热供热供冷利用规模鼓励水电扩容、挖潜力 积极争取省外“绿电”投入,逐步加大清洁能源投入和消费力度 规划建设一批新型储能电站和抽水蓄能电站大力推进氢能“产、储、运、用”全链条发展 以完善电网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能够吸收和调节高比例的可再生能源。

能耗监测系统介绍_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_工业能耗监测管理系统

(九)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加快培育辅助电力服务市场,完善以中长期市场为基础的现代电力市场体系,落实峰谷分时电价和需求响应政策机制,加快煤电、气电、储能等稳压电源建设,形成新能源发电发展机制。以储能和调峰能力为支撑的电力装置,完善油气管网公平准入机制,逐步实现同网同价。

五、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十)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管控机制。严格控制能源消费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协调建立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体系和配套机制为尽快实现能源消纳创造条件 由能源消费“双控”转变为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 严控源头,抓好园区规划、产业布局、结构调整、节能审查和能耗双控,实现降低能耗强度的目标。能源消耗应均衡或降低以替代。

(10一)提升重点领域能效。大力提升工业、建筑、交通、事业单位、数据中心、新通信等重点领域能效,全面开展能效对标创建集团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制度,强化节能管理和目标责任,建设和使用高质量的在线能耗监测系统。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用水——节能管理、节能综合服务等市场化节能方式。

(10二)全面提升资源循环利用水平。完善资源循环利用服务体系,鼓励逆向物流回收利用,推进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利用“两网融合”。促进垃圾分类电器电子产品、废旧动力电池 建筑垃圾、工业固废等资源回收利用,打造示范基地和示范城市 实施塑料污染治理全链条,加快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加强再制造产品认证和推广,培育壮大再制造龙头企业,推动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符合条件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全面实施循环改造。

六、推进低碳交通体系建设

(10三)优化运输结构。大力发展多式联运,积极推进大宗货物、集装箱中长途运输“改铁”“改水”。科学规划城市绿化货运配送网络,实施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农村客货邮一体化发展工程。实施紧凑型城市交通发展战略,加强慢行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全国共建共享长株潭物流枢纽,推进衡阳、岳阳、郴州、怀化等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实现仓储、运输、包装、配送等绿色物流水平。

(10四)推广节能低碳汽车。加快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船舶,推进智能交通,鼓励发展智能网联汽车和“车联网”。积极构建便捷高效适度超前的新能源交通基础设施体系,实施高效清洁交通装备推广工程,推动市区无限制区域零排放配送车辆24小时运行。主要港口LNG加气站、岸电全覆盖工程等绿色水运系统 完善运输 配备能效标识体系,提高燃油车船能效标准,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排放的老旧车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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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提升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10五)推进城乡建设管理低碳转型。合理规划城市建设区域发展目标,严格控制高耗能公共建筑建设,控制新建工程过快增长推广绿色低碳设计理念,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施工,完善建筑拆迁管理制度,提高建筑循环利用水平,加快绿色社区建设,实施绿色物业管理,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全面升级,加快全区美丽大花园建设,让绿色成为最亮的底色。

(10六)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完善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实施建筑节能评价标签。推广装配式建筑和绿色低碳建筑材料。提高城市和园区超低能耗和近零能耗 加快新建建筑中高耗能低碳建筑的比例,加快大型城市公共建筑和老旧小区绿色改造,积极推进绿色农房建设,提高建筑舒适度和节能水平。

(10七)加快优化建筑能源结构。提高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比重,开展建筑屋顶光伏,不断提高建筑采暖、生活热水、炊事等电气化普及率。清洁和物质能源等低碳供热制冷,加快地热能规模化应用,鼓励发展工业余热、水源热泵等协同互补模式。

八、加强重大绿色低碳技术的研究、推广和应用

(10八)加快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布局。制定湖南省碳达峰和碳中和科技支撑行动计划,落实国家碳中和技术发展路线图加强基础创新和前沿创新引领,开展低碳零碳研究支持可再生能源、新材料、生态系统碳汇等领域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建设创新中心和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构建全省碳峰和碳中和人才体系,鼓励高校增设相关学科。

(10九)加强绿色低碳重点技术攻关。充分发挥“名单揭晓”机制作用,实施绿色低碳重点技术创新攻关行动。重点支持能源储能与智能电网、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与建筑一体化、高耗能产业、低碳工艺改造工艺、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废弃物回收再制造、储能、氢能等重大技术研究与开发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产学研结合,重点开展关键技术协同攻关。

(2十)加快绿色低碳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积极开展首(套)重大技术装备升级改造工程,定期发布绿色低碳技术推广目录. 促进金融资本与科技要素有效融合,推广绿色低碳技术 推广应用碳友好型技术 实施双创主体培育,鼓励建设专业孵化器和创业创新建立低碳技术创新基地,完善绿色低碳技术评价、交易和服务机制,加强绿色低碳技术转让,节能环保装备等国际科技合作,积极融入绿色“一带一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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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二十一)构筑生态保护空间格局。严守“一河一湖三山四水”生态安全屏障,筑牢洞庭湖生态经济区长株潭生态绿色心脏、南岭、武陵山生态功能区等建设,构建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严格落实“三线一令”,建立和改善生态环境区划管控体系,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测监管,完善生态环境现代化治理。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落实生态保护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补偿制度。

(20二)增加生态系统碳汇增量。大力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保护修复工程和林业碳汇工程,提升综合碳汇价值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区体系。增强森林植被和土壤碳汇能力,实施河道、湿地水、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推进生态功能区生态涵养带建设,推进岩溶区和尾矿区地质碳汇调查,探索岩溶区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

污水等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水平。推动农业智能化、生态化、增汇技术研发与应用,加快推广节能低耗智能农业装备。全面推广环保高效肥料和生物农药,推动化肥和农药减量化。农业低碳增值,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推广节能低耗智能农业装备。全面推广环保高效肥料和生物农药,推动化肥和农药减量化。农业低碳增值,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推广节能低耗智能农业装备。全面推广环保高效肥料和生物农药,推动化肥和农药减量化。农业低碳增值,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十、夯实法律法规的统计基础

(二十四)完善法律法规。全面清理全省现有与碳达峰和碳中和工作不相适应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节能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通知》经济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和修改湖南省实施办法或条例,研究制定全省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20五)完善标准体系。建立健全支持碳达峰和碳中和的标准计量体系,及时制定和修订能源消耗限值、产品和设备能效等地方标准和配套措施,完善能源核算、检测认证、评价、审计等配套标准,建立健全重点行业和产品二氧化碳排放核算标准体系,实施低碳标准标识制度。积极参与碳核算、碳交易等国家标准的制定。

(20六)提高统计监测和节能监测能力。加强省、市、县能源统计、二氧化碳排放统计和核算能力建设,建立健全高耗能能源消费统计监测体系。 ——消费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推进碳源和碳汇变化监测评价,提高二氧化碳信息化计量水平,加强自然资源调查和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建立全省生态系统碳汇监测和核算系统,开展生态系统碳汇背景调查和碳储量 定期监测和评价生态保护和碳汇修复成效,完善省、市、县级节能监管体系,加强节能监管建设团队,并提高他们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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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完善政策机制

(二十七)完善投融资政策。加快构建与碳达峰和碳中和相适应的投融资体系,完善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的政策。开展绿色金融产品和金融创新工具,积极落实碳减排货币政策工具,扩大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规模。加大对节能环保、新能源、生态碳汇、绿色低碳等项目的投融资支持力度。 ——碳技术,严控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投融资 整合相关省级资金,争取国家低碳转型基金、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等支持。鼓励社会资本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

生活垃圾处理和农业用水相关收费政策。研究形成具有合理约束力的碳价格机制。

(二十九)完善市场机制。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善碳排放权、用能权等交易机制。加强电力交易、用能权交易和碳排放权交易的整体对接完善省内碳排放配额市场调整、抵消等工作机制,引导省内控排企业全面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建立健全企业、金融机构等碳排放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 建立能体现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三十)畅通畅通的沟通渠道。推动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协调合作,大力发展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绿色产品贸易,积极扩大绿色低碳产品、节能环保服务、环保服务等进口,减少高耗能、高附加值的出口。 ——排放产品。继续深化中非经贸合作,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合作建设,推动我省以新能源装备、绿色低碳技术和技术“走出去”产品。鼓励参与全球气候和环境治理。

十二、加强组织实施

落实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干部责任制,科学合理制定地方和行业实施办法,明确碳达峰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支持有条件的市县、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率先实现碳达峰,鼓励城市、园区按规定开展碳达峰试点,积极探索碳达峰和碳中和的有效模式和有益经验。和路线图。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支持有条件的市县、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率先实现碳达峰,鼓励城市、园区按规定开展碳达峰试点,积极探索碳达峰和碳中和的有效模式和有益经验。和路线图。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支持有条件的市县、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率先实现碳达峰,鼓励城市、园区按规定开展碳达峰试点,积极探索碳达峰和碳中和的有效模式和有益经验。

(三十二)加强风险管控。各地区、各部门要强化底线思维,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妥善处理节能减碳、污染减排和全省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食品安全、群众日常生活的关系,做好重大风险分析和化解方案设计,确保安全减碳。

(三十三)注重宣传引导。加强全民节能低碳环保和资源能源环境教育。提倡绿色消费,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大力发展能源-节能机构、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等活动,把碳达峰和碳中和作为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内容,全面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素质和能力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三十四)严格考核指导。各地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等相关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加大考核权重,强化指标约束。加强考核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有良好影响,对工作成效有良好影响的,对优秀市、县、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市、县、单位,给予表彰奖励。通过约谈批评和追究责任,相关执行情况将纳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部门执行情况每年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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