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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节能工作的意见
时间:2023-06-02   

捷复[200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节能工作的意见》(粤府[2006] ]120号),加快建设节能型社会,实现“十一五”期间节能目标,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我市节能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我市节能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充分认识加强节能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全市节能降耗工作通过扩大生产规模、增加经济总量、加强内部管理、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等措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综合能耗稳步下降。 2005年末,我市万元GDP综合能耗1.01吨标准煤,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22吨标准煤/万元GDP),人均用电量单位GDP为1008.2千瓦时/万元,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195.3千瓦时/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为0.96吨标准煤/万元,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195.3千瓦时/万元)。全省平均水平(1.08吨标准煤/万元)。 但也要看到,我市是人口多、自然资源少、人均常规能源储量低的城市。 高投资、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没有根本改变;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将不断增加,能源供应压力将不断加大。 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坚持与节约并举、节约优先的方针,大力推进节能降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是保障能源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我们的城市。 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节能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紧迫感。责任担当,把节能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战略任务,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十一五”期间节能目标的实现。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以建设节约型社会为目标,着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着力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和加快节能技术进步的基础上,建立严格的节能管理制度,实施有效的激励政策措施,增强全社会的节能意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台州能耗管理系统售价,调动市场主体节能意识,加快节能减排。 构建节约型生产和消费模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目标。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目标分解方案的通知》(粤府[2006]125号),全市单位能源消耗量占GDP的比重(按2005年不变价计算)由2005年的1.01吨标准煤/万元GDP下降到0.85吨标准煤/万元GDP,比“十五”末下降16%计划”时期。

2、积极构建节能型工业体系

(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 各地区、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条例的决定的通知》(粤府〔2006〕2010号)(粤府〔2005〕15号) )和《关于印发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修订版)的通知》(粤府办[2005]号广东新型工业化意见通知》(粤府办[2003]44号)和等文件,大力发展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要严格控制新开工的高耗能项目,实行严格的能耗准入管理对能源消耗大的重化工业,要加快节能技术进步和技术推广使用,提高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新建重化工业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建立健全行业退出机制,按照市场化原则,淘汰高耗能、重污染、低效益行业; 加快关停淘汰电镀、印染、化工等行业高耗能、污染重、效益低的企业。 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工艺、技术和设备。

(二)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我省服务业发展改革的意见》(粤府[2005]1号)等文件精神,大力发展现代物流、旅游、文化、传媒、信息服务等市场发展潜力大、能耗低、污染少的现代服务业,努力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 积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服务业与产业协调发展。

(三)优化产业组织结构。 以项目和产业集群为载体,合理规划产业和区域布局,优化能源利用体系。 加快建设循环经济生态工业园区,大力发展产业集群,按照生态产业链规划布局和建设改造,逐步建立资源能源梯级利用、综合规划的循环经济体系。 到2010年,建设1-2个节约型、循环型生态工业园区。 以节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四)优化能源结构。 统筹电网建设,积极发展核电,优化发展火电,适度发展天然气发电,合理布局抽水蓄能电站,加快发展水电、风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生物质能源等,全面实施“大电小电”工程,加快小火电机组淘汰退役。积极开拓天然气利用市场。加快推广使用大火电机组。容量、低能耗发电机组,采用先进的输变配电技术和装备,鼓励发展区域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节油代油等重点节能工程、电机系统节能、能源系统优化、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节能监测与技术服务系统。

三、着力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工作

(一)加强工业节能。 突出抓好电力、化工、建材、纺织印染、制浆造纸等重点耗能行业和企业的节能工作。 “十一五”期间,全市纳入实施“节能双千行动”的重点耗能企业实现节能5660万吨标准煤以上。

(二)推进建筑节能。 “十一五”期间,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必须严格执行和达到节能50%的设计标准。 要建立健全大型公共建筑运行节能技术监督体系,对现有大型公共建筑和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公共建筑进行监管。 政府办公楼实施节能改造。 加快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优先采用可再生能源。 大力开发和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

(三)加强交通运输节能。 要严格执行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限制高油耗汽车发展,鼓励发展节能环保汽车,加快淘汰老旧车船,鼓励发展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汽车,加快发展和推广液化石油气(LPG)、液化天然气(LNG)、二甲醚、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等替代燃料和清洁燃料汽车,推动进步交通运输节能技术。

(四)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 在公共设施、宾馆、商务楼、写字楼、住宅等场所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的办公设备、家用电器和照明产品。 合理控制室内空调温度。 除特殊用途外,夏季公共建筑室内空调温度不应低于26摄氏度。

(五)做好农村节能工作。 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转发省农业厅关于加快我省农村沼气工程建设的通知》(粤府办[2006]40号)要求,积极推进农村沼气工程,推广省柴节煤灶,因地制宜发展小水电、风能、太阳能和农作物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系统。 加强农业提水排灌机电设施更新改造,加快淘汰更新落后农机渔船设备。

(六)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在节能工作中的示范作用。 认真贯彻落实《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政府机关资源节约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06]号)的要求。 ——办公楼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和公务用车节能改造,加强用能设施节能管理,降低办公设备待机能耗。

4、加快节能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

(一)加强节能技术创新。 将节能领域的共性和关键技术纳入科技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大力推进节能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 结合重大节能工程建设,积极推进节能与替代技术、能源梯次利用与综合优化技术、重大机电产品节能降耗技术开发。 支持科研单位和企业积极开发制造节能、节水、节材、低耗、环保的装备,开发和应用提高产品质量、提高产品附加值的技术。

(二)加快推广先进节能技术。 积极推广应用先进节能技术、节能设备、节能工艺和节能材料; 组织实施能源系统优化、冷热电联供、窑炉改造、绿色照明等重点节能改造工程。 鼓励推广节能自愿协议和合同能源管理,同时加快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引导相关行业协会及时掌握行业节能信息,做好行业咨询和服务工作。

(三)加强节能技术交流与合作。 广泛开展节能合作,及时了解国内外节能技术发展动态和信息,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节能技术和管理经验。 进一步加强与市内外在节能环保领域的合作。 引导全市重点耗能企业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运用清洁发展机制(CDM)促进我市节能、清洁生产和环保产业发展。

五、推进节能监管法治化、规范化

(一)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必须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节能审查的项目,不予核准或核准。 对擅自批准项目建设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加强节能统计和计量管理。 市统计局应当建立健全全市节能统计制度,确保节能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市经贸局、发展改革局、统计局要加强对我市单位GDP能耗指标的审核,确保公报指标准确、及时。 市经贸局将会同市统计局等有关部门,研究建立我市能源消费监测预警体系。 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统计部门依法开展节能统计调查、统计执法和数据发布工作。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督促我市企业合理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加强能源计量管理。

(三)完善电力需求侧管理和电力调度管理。 切实贯彻落实《广东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办法》,充分发挥电力需求侧管理的综合优势,推进“节能电站”试点工作,提高电能利用效率。 进一步完善发电调度规则,优先清洁能源发电,限制高耗能、重污染的低效机组发电,实现节电、环保、经济调度。

(四)推进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 各地、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工作的跟踪、指导和监督,要求重点用能企业设立能源管理岗位,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基础能源工作。能源平衡分析、能源审计、诊断等管理; 建立节能降耗责任制,将节能降耗目标和责任落实到车间、班组、个人,督促推动我市2家列入节能降耗目标的企业完成节能目标。全省千家企业节能行动。

(五)加强节能监督执法。 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加强节能管理能力建设,完善节能监察体系,进一步加强对节能工作的监督检查,按照《节能法》有关规定开展节能执法和监督(监测)工作。法律。 对生产、销售和使用国家淘汰的高耗能产品的违法行为,必须严肃查处,公开曝光。 要建立节能报告制度,加大群众参与力度。

六、加强节能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

(一)加强节能工作规划指导。 各地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组织制定节能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加强对节能工作的指导。

(二)加大节能支持力度。 积极支持节能技术和产品推广、示范试点、宣传培训、信息服务、表彰奖励等,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调整优化现有技改等相关财政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向和结构,重点支持节能技改和技术创新项目、节能示范工程和高效节能产品推广,促进自主创新企业节能产品、设备和技术,充分发挥财力。 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 拓宽节能融资渠道,鼓励企业通过市场直接融资,加快节能降耗技术改造。 各类金融机构要加大对节能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

(三)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价格杠杆的引导作用。 进一步建立健全电力、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价格传导联动机制。 市物价局要按照鼓励低耗能、抑制高耗能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差别电价政策,促进全市产业结构调整。 要引导用户合理用电,节约用电。 研究制定能源过剩消费提价制度,运用价格机制抑制能源消费。 鼓励科研机构、科研人员与企业(用户)合作开发节能设备、节能产品和节能技术,或科研机构、科研人员参与节能利益共享等方式推进企业(用户)节能降耗工作。

(4)建立节能奖励制度。 各地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在节能管理、节能技术研究和推广等方面取得显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能源生产经营单位和用能单位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节能奖励办法,对为节能工作作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节能奖励计入工资总额。

七、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节能工作负总责,将节能工作列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建立健全节能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切实加强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发展循环经济工作活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节能工作,市经贸局负责相关日常管理协调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统筹推进,确保全市节能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2)加强节能评价考核工作,逐步落实责任制。 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我市单位GDP能耗指标公示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各地区主要能耗指标。 市发展改革局、经贸局要将全市单位GDP能耗下降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地、重点行业和重点耗能企业,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 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当与市人民政府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 地方重点耗能企业应当与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分步落实。 将各地区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年度考核体系,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内的重要考核指标。办公室,实行节能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凡未能完成节能降耗任务的地方、单位和企业不得参加年度表彰和授予荣誉称号等。

(三)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支持节能工作。 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团体、企业、学校、社区等单位,开展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全民节能减排行动,组织开展创建节能降耗等活动。节约型机构、学校和社区,建立倡导节约的社会习俗和生活方式,弘扬节约型文化。 各级教育部门要把节能知识纳入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培训体系。 各级工会、共青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对职工和青少年的节能教育,广泛开展节能合理化建议活动。 加强节能舆论宣传引导,认真组织好一年一度的节能宣传周活动,积极开展节能科普系列活动,营造全民参与节能的良好社会氛围保护。

揭阳市人民政府

2007 年 1 月 6 日

市政府新闻办今天(8月22日)召开市政府“和谐发展上海”新闻发布会。 市建交通委副主任秦云介绍了上海市建筑交通节能减排相关情况。

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上海作为世界特大城市和中国经济中心城市,在按照中央要求实现“四个引领”、建设“四个中心”的过程中,面临着巨大的资源环境压力. 这是一项紧迫的任务,其中建筑和交通节能减排是两个重要方面。

(一)

上海建筑节能取得新进展

建筑节能是节能减排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上海从人多地少的市场形势出发,环境资源的约束已接近极限。 上海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探索出一条科技支撑明显、体制机制保障有力的工作路径,形成了政策体系和规划体系。 、管理体系、标准体系和技术体系,建筑节能从单体建筑节能延伸到区域整体节能,从建筑节能施工管理延伸到建筑节能服务业。

2011年1月1日起,《上海市建筑节能条例》施行。 结合条例的实施,制定了相关配套政策,出台了《上海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暂行办法》和《关于实施建筑节能条例的若干意见》在上海》颁布; 《节能工程专项支持办法》,出台了《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分项计量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 完成了《上海市“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这些规范性文件和专项规划的出台,为本市建筑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同时,全市建筑节能技术体系研究和实践应用不断深入,科技支撑作用日益显现。 根据我市气候特点和建筑节能发展的技术路线,在建设部的指导和帮助下,去年对《节能住宅设计标准》进行了修订。 根据区域气候特点,更加重视建筑外墙门窗、建筑外遮阳等的节能效果,重点研究气候适应性节能等重大课题。住宅建筑节能技术体系和保障性住房建筑节能技术体系。 同时,《民用建筑节能评价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规范》、《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是新编和修订的。 “等待。

一、大力推进绿色建筑发展

绿色建筑是在建筑的整个生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空间利用,从而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建筑。

进入“十二五”以来,国家大力推进绿色建筑建设。 今年4月,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绿色建筑占比更高超过30%的新建建筑; 到2015年,新建绿色建筑面积10亿平方米以上; 力争到2014年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益性建筑和保障性住房全部实施绿色建筑标准。

上海是全国率先开展绿色建筑示范的城市。 市建交委从2008年开始开展绿色建筑推广工作。近期,我市在绿色建筑推广方面取得了以下七个方面的进展:

1. 绿色建筑评价地方标准出台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标准,市建交委编制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完善了符合本市经济发展趋势、适合上海区域气候特点的绿色建筑技术体系. 该地方标准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为本市大规模推广绿色建筑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2.完善绿色建筑专项资金扶持政策

本市新修订的《上海市建筑节能项目专项扶持办法》将于9月15日起实施。其中,新增绿色建筑示范项目财政扶持政策,获得绿色建筑二星级、三星级的示范项目每平方米最高补贴60元,单个项目最高补贴600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最高补贴1000万元。 这种支持水平是前所未有的。

3、制定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

在《上海市“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中,对推进绿色建筑和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有明确要求。 我市还制定了《上海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和《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规划》,形成了引导和促进绿色建筑等节能建筑发展的规划体系框架。 .

四、涌现出一批优秀的绿色建筑项目

截至今年6月,全市共有54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居全国第三位。 同时,在2011年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的16个项目中,上海市有8个项目分别获得一、二、三等奖,获奖数量和质量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五、把推广绿色建筑作为建设低碳城市的重要举措

依托虹桥商务区等8个低碳实践区和7个低碳新城建设,以及国际旅游度假区、世博会后续开发利用等2个重大建设项目,城市将绿色建筑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相结合,将低碳建设与运营与节能交通、低碳生活相结合,更好地引领和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

6.率先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推广绿色建筑

“十二五”期间,全市计划建设绿色建筑1000万平方米,在保障性住房中率先推广绿色建筑,让民生工程更加惠及群众。 为实现这一目标,今年6月,上海建材行业市场管理中心、上海市住房发展中心联合下发《关于在2012年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加快绿色建筑发展的通知》 ,明确要求,2012年,本市10%以上的保障性住房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设,鼓励二、三星级高星级保障性住房设计建设.

七、推动一批企业在绿色建筑发展中取得丰硕成果

据统计,目前本市约有能源审计机构、能效评价机构、分项计量服务单位、合同能源管理单位等建筑节能服务机构60家左右,建筑节能材料数百家及设备生产供应单位。 建设上下游产业链正在形成。

2.全面推进建筑能耗监测体系建设

据测算,我国大型公共建筑的能源消耗强度是普通公共建筑的2~3倍,是居住建筑(居住建筑)的5倍左右。 因此,加强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是国家和本市推进建筑节能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全市对200多座公共建筑进行了能耗监测,对450多座公共建筑进行了能源审计,对近300座政府办公建筑和1000多座大型公共建筑进行了能耗统计。 ,了解本市公共建筑能耗水平和能耗特征。 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进建筑能耗监测体系建设。

1.优化标准编制,提高项目监管水平

2009年,市建设交通委组织编制了《上海市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工程技术规范》,对设计、施工、检测、验收、验收全过程提出了统一要求。维护分项计量实时监控系统,确保工程质量和系统数据采集满足统一监管要求。 为适应本市建筑节能发展形势和新需求,近日,市建设交通委依据《上海市建筑节能条例》对规范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提高了适用性和可执行性。 修订后的规范更名为《公共建筑能源监测系统工程技术规范》,并升级为强制性规范,自2012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2.出台推进公共建筑能耗监测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今年5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本市国家机关办公楼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消耗监测系统建设的通知》,明确年内,市属单位- 建筑能耗监测级平台,17个建筑能耗监测区域子平台1个,市政府办公建筑能耗子平台1个; 对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国家机关办公楼、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有计划分步推进能源安装联网消费分项计量装置; 到2015年,建成基本覆盖全市的建筑能耗监测体系。

3、构建全市统一的公共建筑能耗监测体系

目前,该监测体系建设已取得阶段性进展。 在:

市级平台初步形成。 具有全市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综合评价、对标分析、行业监测、定额标注等功能。 性能监控和分析。

全市17个区县逐步建设区级子平台,具备区级政府办公建筑和行政区域内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统计、能效评估、监测预警等功能,为区县管理部门提供能源监测和分析。

市机关分平台负责为市机场管理局提供市政府机关办公楼能耗状况实时监测、节能诊断、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分析等。

下一步,本市将继续提高建筑能耗监测体系的覆盖面和有效性。 在对新建项目实施分项计量的同时,逐步对既有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办公建筑实施能源审计和分项计量。 改造方面,充分发挥建筑能耗监控系统在节能改造和运行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

上海交通节能减排取得新突破

“十二五”是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全市交通运输业转变发展方式、实现集约化、低碳化、智能化发展的关键时期。 多年来,上海交通运输行业坚持多管齐下,着力大力实施公交优先战略,着力调整交通运输结构。 全市交通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绿色交通理念逐渐深入人心。 行业能效水平不断提高,较低的能耗增速支撑了行业快速发展,取得了一系列成绩。

(一)交通运输节能监管框架初步形成,政策激励机制初步建立

建立上海交通节能减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全市交通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 制定《上海市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支持飞机翼梢小翼改造等一批项目,激发了企业节能减排积极性。

“十二五”期间,交通运输行业将对重点用能单位能耗总量和单位交通运输周转能耗实行更加严格的“双控”制度。 到2015年,全市交通运输业能源消费总量(不含社会客货车)力争控制在2680万吨标准煤左右,“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速将达到比“十一五”期间低2-3个百分点。 ,力争能源消费总量净增量控制在580万吨标准煤左右能耗监测系统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二)坚持公共交通优先,轨道交通快速发展

一方面,大力推进以轨道交通为骨干、地面公共交通为基础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建设。 截至2011年底,全市公共交通日均客运量达到1668万人次。 经过近17年的建设,上海轨道交通已开通运营12条线路,总运营里程454公里。 共有280个车站。 客运量达到575.6万人次,占公共交通客运量的比重由2005年的14.4%上升到2011年的35%。公交(电动)公交线路1202条,网络里程7248公里,其中专线公交161.8公里车道,日均客运量770万人次。

另一方面,不断完善公交出行优惠政策,扩大受益范围。 自2006年我市开展公交优惠换乘试点以来,本市公交优惠出行政策覆盖面不断扩大,受益人数不断增加。 ,老年人日均免费乘车57.5万次,日均优惠换乘248.5万次。

“十二五”期间,本市将继续完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为市民提供舒适便捷的公共交通服务。 力争到2015年实现中心城区公交出行总量的50%

(三)不断优化集输系统,提高水转水比

积极优化现代航运集疏运体系,运用港航电子数据交换(EDI)技术,大力推进港口集装箱多式联运信息服务系统示范工程,加强港口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衔接,推动交通资源优化配置整合,推进洋山深水港区江海直通,大力发展水转水,引导中长途公路集疏运量转移到水道。 上海港集装箱水转水比例从2005年的27%提高到2011年的41%。

“十二五”期间,继续推进高等级内河航道和集装箱内河港区建设,力争到2015年,集装箱水转水比重达到45%。

(四)积极推进节能减排示范工程

实施了一批节能减排项目,成效显着,其中13个项目获得市节能减排扶持资金支持,9个项目获得国家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减排补贴,6个项目被评为节能减排示范项目。

在“车”方面:开展甩挂运输试点; 实施乳化柴油在客车上的试点应用。 编制《机动车驾驶节能操作规程》,举办公交(电动)车安全节能驾驶竞赛。 推广智能化车辆运营管理系统。

“船舶”方面:对在用船舶进行节能技术改造; 推广应用船舶能效管理体系; 推广应用海洋岸电技术; 创新经济速度管理模式。

在“路”方面:加快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建设,实现本市雷威高速公路ETC车道平均覆盖率100%,并积极加强与外省市的合作。 目前,ETC已在长三角两省一市实现。 互联互通; 开展隧道绿色照明应用示范工程,推广路面材料再生技术应用。

“港”方面:实施港区绿色照明改造工程,开发应用港区集装箱堆场智能调度管理系统。 推进靠港船舶岸电技术应用和港口轮胎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油改电”。

“航空”方面:飞机小翼安装等技术改进项目; 实施辅助动力装置 (APU),用桥载电源代替航空煤油; 实施机场电梯和空调变频改造。

“轨道交通”方面:借助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对运营机车和轨道站场进行综合节能示范改造。 汽车每公里能耗从2005年的5.56度下降到2011年的4.37度。

“智慧交通”:以世博会为契机,初步建立公共出行信息服务体系,整合全市交通信息和各方资源,通过互联网、电视台、咨询热线、变量查询信息标牌、手机、汽车导航、触摸屏终端等多种方式为市民和游客提供旅游信息服务。

“十二五”期间,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对示范项目的支持力度,推广一批节能潜力大、应用广泛的节能减排技术和产品,全面提升行业竞争力。节能减排技术水平和支撑能力。

(五)形成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

该市以多种形式和活动为载体,倡导低碳交通理念。 2010年世博会期间,鼓励游客使用集约化的交通方式。 近90%的游客使用公共交通等密集型交通方式进园。 仅占6%,达到了集约化运输的指导目标。 最大限度减少碳排放,逐步在全社会树立“绿色交通、低碳出行”的理念。 同时,在行业内积极开展安全节能减排技能竞赛活动,推广节油驾驶技能,开展节能减排(JJ)集体活动,动员交通行业积极开展节能减排工作思考、实践与交流。

“十二五”期间,上海将继续在全国开展“低碳出行周”、“城市无车日/周”、“每月少开车一天”等活动,依托对社会加强交通节能宣传,促进全社会节能工作的推进。 树立节能交通消费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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