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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全文强制性重点内容
时间:2022-04-20   

国家标准

批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5015-2021,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所有规定必须严格执行。

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的相关强制性规定同时废止。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的相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

作为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利用领域的全文强制性规范,我们一起来划清重点:

关键点:

1 覆盖面广

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必须符合本规范。

2 首选被动节能措施

建筑节能应以保证生活和生产所必需的室内环境参数和功能为前提,遵循被动节能措施优先的原则。应充分利用自然采光、自然通风,提高围护结构保温性能,提高建筑设备和系统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建筑的能源需求。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减少建筑的化石能源消耗。

3 能耗水平需要进一步升级

在2016年实施的节能设计标准的基础上,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的平均设计能耗水平分别降低30%和20%。严寒和寒冷地区应为75%;其他气候区住宅建筑平均节能率达到65%;公共建筑平均节能率为72%。

4 确定碳强度

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的碳排放强度在2016年实施的节能设计标准的基础上平均降低40%,平均碳排放强度降低超过/ (m2·a)。

5 做碳排放分析

新建、扩建、改建建筑,以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当进行建筑节能设计。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方案和初步设计文件应当包括建筑能耗、可再生能源利用和建筑碳排放分析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明确建筑节能措施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运行管理的技术要求。

6 清晰的测量、监控等

锅炉房、换热房、冷藏室应按以下指标测量:1)燃料消耗量;2)供暖系统总供热量;3)冰箱(热泵)制冷(热泵)系统耗电量和总耗电量; 4)制冷系统总制冷量; 5)供水。

甲级公共建筑应按功能区域设置电能计量;

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0平方米并使用集中式空调的公共建筑,应当配备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设计应配备电能计量装置,并符合节能验收要求。

7 太阳能系统应安装在新建筑中

太阳能热利用系统中太阳能集热器的设计使用寿命应高于15年。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中光伏组件的设计使用寿命应大于25年。

8 改善建筑能耗统计

建筑能源系统应根据分类、分区和分项计量数据进行管理;可再生能源系统应单独计算。建筑能耗应按一个完整日历年计算。能耗数据应纳入能耗监督管理系统平台管理。

建筑能耗统计应包括:1)建筑用电量;2)煤耗、燃气消耗或油耗;3)集中供热消耗;4)集中供冷消耗; 5)可再生能源利用。

9 增强的能耗比较

对于大型及以上公共建筑,应建立实际运行能耗对比制度,并根据对比结果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公告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现已批准为国家标准机房能耗管理,编号为GB 55015-2021,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规定。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的相关强制性规定同时废止。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的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

附件:1.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2.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规定废止

2021 年 9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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