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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国际能源网/光伏头条秃君
【国际能源网讯】前段时间,国际能源网/光伏头条发布了31个省份发布的BIPV绿色建筑3-5年规划!这13地明确出台补贴政策!在一篇文章中,3月23日,南京发布了关于《南京市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很明确:
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引导基金专门用于资助全市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包括六类。其中,新建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包括当年获得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志的单体项目、绿色建筑区域一体化示范和绿色小镇项目。
对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不高于合同价款的50%。绿色建筑单体示范项目按建设面积给予补助。二星级示范项目补贴标准为20元/平方米,最高补贴标准为30万元;三星级示范项目补贴标准为30元/平方米,最高补贴标准为50万元。人民币;绿色建筑区域一体化示范和绿色小镇项目由专家根据规模和技术应用水平确定,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南京市绿色建筑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新区、园区)建设主管部门及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南京市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规范绿色建筑示范工程管理和专项引导资金使用,现制定印发《南京市绿色建筑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请遵循并实施。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南京市财政局
2021 年 3 月 16 日
南京市绿色建筑示范工程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推动南京市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规范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管理和专项引导资金使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创建行动计划》 、《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这些措施是结合南京市实际情况制定的。
一、项目类型
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引导基金专门用于资助全市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包括以下六类:
1、新型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包括当年获得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志的单体项目、绿色建筑区和绿色小镇项目的综合示范。
2、超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重点支持近零能耗建筑和零能耗建筑。
3、可再生能源新型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包括利用浅层地能、太阳能热水、光伏建设项目。优先支持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技术进行集成的应用项目。
4、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工程。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采暖系统、冷暖系统、照明设备和热水供应设施实施节能改造工程。重点鼓励和支持公益性建筑(学校、医院等)、大型公共建筑、政府办公楼和老旧小区的绿色改造,以及引进绿色金融产品、实施合同能源的节能改造项目管理。
5、 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示范工程。包括建筑能耗信息统计、重点建筑能耗审计和建筑能耗监测平台数据传输与维护项目。
6、建筑信息模型(BIM)示范项目。包括采用BIM技术设计建造的民用建筑、市政桥梁和隧道,项目应专业应用BIM技术,并符合南京市BIM相关技术导则的要求。重点支持应用于规划、设计、施工、运营全过程的BIM正向设计和项目。
二、职责分工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负责全市绿色建筑示范工程的统筹规划、协调和指导;组织项目全过程的绩效管理;及时提出资金分配申请,跟踪监督项目实施和财政资金使用情况。
南京市财政局负责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引导资金的管理;统筹引导资金,纳入同级预算管理;及时开展关键绩效监测和评估工作。
南京市绿色建筑与绿色建材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市绿色建筑中心”)负责新型绿色建筑示范工程、超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新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程、既有建筑节能——节能改造示范工程、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示范工程的管理;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评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制图评审中心”)负责BIM示范工程的管理工作。
各区(新区、园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做好本辖区内市级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项目声明
市建委制定并下发申请指导文件,申请单位按指南要求提交申请,有关部门按分工受理并进行初审。
对通过初审的项目,市建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通过审查的项目向社会公布。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项目纳入南京市绿色建筑示范工程计划。
四、项目实施与监督
1、示范工程建设各方应按照职责分工,严格按照申报方案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实施单位应当定期向报告部门报告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2、加强对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示范工程实施后,市建委和有关单位要根据工程进度,及时组织专家对工程进行抽查,重点抓好申报计划的落实情况。
3、项目主要指标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的,由原设计单位出具变更方案,报原审评部门审批。其中,BIM示范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设计变更,变更内容应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并添加到信息模型中。同时上传至市图审中心BIM智能审核系统,由市图审中心进行监督。
五、项目验证评估
(一)新建绿色建筑示范工程、超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新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工程、建筑节能——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示范项目,建设单位报市绿色建设中心提出论证申请,提交示范项目相关申请技术资料,市绿色建设中心审核后,由市建委组织专家进行验证。
验证信息主要包括:
1、示范项目验证申请表;
2、示范工程验收文件;
3、相关节能材料产品合格证书及检测报告;
4、示范项目建设总结报告(包括项目概况、示范技术应用、示范经验及取得的成果等);
5、其他材料。
(二)BIM示范工程竣工后,实施单位应向市图审中心提出审核申请,并提交示范工程的相关技术资料。市图审中心审核后,专家将由市建委组织审核。
验证信息主要包括:
1、示范项目验证申请表;
2、示范工程验收文件(设计阶段包括:通过BIM智能审核的施工图模型、施工图审核证书、设计变更相关材料;施工阶段包括:竣工验收模型符合交货标准,以及相关的建筑材料);
3、示范工程工作总结报告。
4、其他材料。
(三)验证公示
审核通过的示范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补贴流程及标准
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引导资金要严格执行市级城建资金管理要求,经核定公示的示范项目要纳入明年城建规划和市级城建基金预算。预算下达后,市建委及时提出资金申请,市财政局及时下达。
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不高于合同价款的50%,其中BIM项目不高于增量成本的50%。同一个示范项目有多个示范类型的,按照最高标准给予补助,不再重复奖励。已获得国家和省级绿色建筑和节能资金补贴的项目,不再享受市级示范资金补贴。
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1、绿色建筑示范工程按建筑面积补贴。二星级示范项目补贴标准为20元/平方米,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三星级示范项目补贴标准为30元/平方米,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绿色建筑区域一体化示范和绿色小镇项目,由专家根据规模和技术应用水平确定,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2、超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能耗建筑补贴标准分别为30元/m2、80元/m2、100元/m2。单项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3、新建浅层地能(地源热泵、水源热泵、可再生能源区域能源站)示范项目按示范面积补贴不超过50元/m2;太阳能光伏项目按不超过500元/千瓦的补助金额给予补贴。单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最高补贴金额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
4、既有公共建筑改造,按照综合节能率给予补贴。政府办公楼改造应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改造后综合节能率不低于15%的,给予30元/m2补贴;其他公共建筑改造后综合节能率不低于20%的,补贴30元。补贴/m2能耗管理职责,如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补贴35元/m2。
现有住宅中,旧窗节能改造按窗面积补贴260元/㎡;建筑外遮阳按遮阳面积补贴200元/㎡;屋顶节能改造按改造面积50元/㎡补贴;外墙节能改造给予补贴 墙面积补贴20元/平方米。其他节能设备的应用,根据节能效率、技术含量和设备先进水平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节能设备总成本的20%。
单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补贴金额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
5、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示范项目中,建筑能耗统计项目补贴300元/栋,最高20万元;重点耗能建筑审核项目补贴2万元/栋,最高80万元;建筑能耗监测平台数据传输和维护(包括机房维护、数据传输线路、软硬件升级、安全监测、分析报告编制等)补贴每年不超过40万元。
6、BIM示范工程
公共建筑(规划)设计阶段补贴8元/平方米,住宅建筑(规划)设计阶段补贴5元/平方米,BIM正向设计补贴每平方米增加4元;建设阶段补贴4元/m2。
市政工程(规划)设计阶段按0.1%的建设安装费补贴,施工阶段按0.05%的建设安装费补贴。
住房建设补贴不足10万元的,按10万元计算,最高30万元;市政工程低于5万元的,按5万元计算,最高20万元。
七、退出机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南京市绿色建筑示范工程”资格,被取消的示范工程不得重新申报:
1、未经原审核部门同意或论证,调整申请方案主要指标;
2、逾期项目(批准延期的项目除外);
3、不符合申请方案和设计要求的示范项目;
4、申请人被确认有欺诈行为;
5、建设单位主动申请退出试点。
八、生效时间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关于印发的通知》(宁监科字[2016]190号)同时废止。
公司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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