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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寻找重点工业领域节能领军人物”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同工业企业能耗管理系统,更好推进工业领域“碳峰碳中和”相关工作,着力打造先进制造业重要高地,有效推进绿色制造我省工业低碳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工业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碳达峰与碳中和》(中发[2021]36号)、《关于严格能效约束促进重点领域节能减碳的若干意见》(发改工业[2021]1464号)、《实施意见》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工作的通知》、《湖南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工作实施方案《湘工信节能[2022]592号》等文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寻找重点行业能效领军人物”活动,评选发布一批能效领军人物重点行业“领头羊”,强化节能经验推广,发挥标杆引领作用,鼓励相关用能单位学习、赶超能效“领头雁”,促进节能减排整体提升全省工业企业能源管理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 为保证活动有效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活动范围
“寻找重点行业能效领军人物”活动包括3个项目:能效领军人物、水效领军人物、能源管理领军人物。 活动范围见附录1。
(一)能源效率“头雁”。 活动范围涵盖冶金、有色、建材、石化四大行业相关的主要产品(或工艺)。
(2)水效“头雁”。 活动范围涵盖冶金、有色、石化、机械四大行业相关的主要产品(或工艺流程)。
(三)能源管理的“头雁”。 活动范围覆盖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所有工业企业。
2、活动形式
“寻找重点工业领域能效领军人物”活动有两种参与形式。
(一)企业自我声明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应当按照通知相关要求自主申报。
(二)现场监测建议
结合2023年全省工业节能督查工作,各督查组将根据现场督查情况,遴选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报企业依法设立,证件齐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近三年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无重大违法行为。
(二)特殊条件
申请企业除满足基本要求外,还应根据所选申请类别满足以下特殊条件:
1、能效“头鹅”
申报企业单位产品(或工序)能源消耗指标必须达到或超过相应国家或地方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或一级能源消耗水平的先进值。
2、水效“头雁”
申报企业单位产品用水量(取水量)指标符合《水利水定额》(DB43/T 388-2020)中工业用水定额先进值要求,或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节水企业评价。
3、能源管理“头鹅”
申报企业须建立企业能源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主要能源消耗和关键用能设备的实时可视化管理; 必须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并通过认证; 须符合《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与评价》(DB43/T 1987-2021)优秀等级评价要求。
4. 申报要求
(一)申请材料
1、按照申报类别及要求如实填写申报表(见附件2~附件4);
2、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
3、提供公司简介或公司相关情况的简要说明。
(二)日程安排
申请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
5、激励政策
列入“头雁”名单的企业可享受以下奖励政策:
(一)根据情况减少工业节能督查频次;
(二)优先推荐享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相关企业扶持政策;
(三)优先推荐进入国家级“能(水)效领跑者”候选名单;
(四)优先推荐纳入碳减排标杆企业名单;
(五)优先推荐纳入绿色制造体系创建名单;
(6)利用相关媒体宣传企业形象和体验。
六、申请方法
(一)自主申报企业按照申报要求将申报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我中心工作邮箱。
(二)请各督导组将督导组推荐的企业名单及相关申请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我中心工作邮箱。
联系人:张健
关于2017年事业单位能源资源节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 各县(区)各部门要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关于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 杨晶国务委员在全国事业单位能源资源节约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着力推进节能型事业单位建设,以能源资源节约增效为目标,重点实施绿色行动和绿色工程,构建创新、注重协调、倡导绿色、促进开放、促进共享的体制机制,全面推动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工作深入发展。
一、持续推进节约型事业单位示范单位创建
按照国家办公厅、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开展的第三批1500家经济事业单位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遵循《经济事业单位示范单位评价标准》,做好申报和评选工作。 推动第一批、第二批节约型事业单位示范单位定期评审和动态管理。 按照“同类可比、优中选优”的思路,评选出一批能效领军人物。 推动创建省市级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评选编制公共机构节能示范案例,宣传推广示范单位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会同水利部门落实水资源管理“双控”目标,推进全市事业单位节水单位建设,研究开展节水标杆单位评选工作。 鼓励采用合同节水管理模式实施节水改造,促进节水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
2.推动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回收
积极推进公共机构办公和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促进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加强宣传引导大同工业企业能耗管理系统,增强自律和自觉。 完善公共机构废物及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力争按照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餐厨垃圾、危险废物类别尽可能分类收集。 推动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推动有条件的公共机构使用餐厨垃圾现场资源化处理设备。 不具备条件的单位必须通过商业监管的渠道或者部门处理餐厨垃圾。
三、积极开展事业单位绿色行动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广“互联网+”办公系统,推进办公电子化、无纸化,减少纸质文件资料。 倡导使用视频、电话会议,减少笔、纸杯、餐具、塑料袋等一次性办公用品的使用,推广使用环保再生纸、再生碳粉盒等资源循环利用产品,打造绿色办公环境。 推动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推动数据信息网络互联互通,实现数据信息资源共享共享,不断提升公共机构节能信息化水平。 鼓励和引导事业单位带头严格执行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制度。
四、稳步实施绿色节能改造工程
牵头实施绿色建筑标准,严格新建建筑节能评估和审核,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水平。 推进既有建筑绿色节能改造,积极推进既有建筑围护结构、供热、空调、配电、照明、电梯等重点耗能设施设备节能改造。 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改造。 组织实施办公区域供热计量节能改造、燃煤锅炉综合升级改造、节能监管体系建设。 推动公共机构开展分布式太阳能屋顶光伏、光热项目,推动“互联网+”分布式能源站建设。 积极运用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方式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改造。 研究制定绿色食堂评价标准,推广应用节能节水、高效油烟净化餐饮设施设备,推动机关食堂燃气灶和油烟净化设备改造。 启动绿色数据中心机房和无负压供水系统节能改造。 积极推广应用节能节水新技术、新产品,组织参与有关部门开展的LED高效照明灯具节能改造推广工作。
五、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按照国家能源局、国务院国资委、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加快单位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要求(国能电力[ [2017]19号),积极推进公共机构内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考虑单位和从业人员购买新能源汽车的需求,加快相应比例的充电设施建设(或预留建设)和安装条件)在单位内部停车场,为单位和员工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创造良好的环境。 推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引入社会资本,运用市场机制,在公共机构开展新能源汽车自助共享租赁服务和充电桩建设,力争开展新能源汽车自助共享租赁服务试点工作。公共机构的能源汽车。
六、加强监督考核和能源消费统计计量
考核2016年节能工作,分类分级制定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确认标准,建立重点用能单位名录,研究制定《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用能单位》,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监督管理。 落实省政务管理局下达的全市公共机构“十三五”节能总量目标,组织各县区明确2017年强度目标责任,落实2017年水、电、油消耗目标。 修订《事业单位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研究建立事业单位能源资源消耗统计信息公开机制,完善全市事业单位能源资源消耗信息报告机制。 深入开展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基线研究,试点能源消耗定额管理。 组织开展2016年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联合审核,通报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抽查,指导市直机关有关部门加强本单位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
七、深入开展节能宣传培训
推进绿色文化建设,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节能宣传教育,广泛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中国水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完成生态文明建设征集工作。文明创意作品。 组织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知识竞赛,开展争当“节能达人”活动。 引导干部职工关注生态环境保护,参与节能减排,践行绿色生活,养成绿色消费行为习惯。 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远程培训,按专题参加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干部面授培训,进一步扩大公共机构节能影响力。
2017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各县(区)、各部门要坚持主动作为,创新方式,挖掘潜力,着力推进节能增效; 坚持全过程覆盖、重点推进、分类指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典型示范作用,推动事业单位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实现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奠定坚实基础。明确“十三五”目标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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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926号中洋大厦写字楼2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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