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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省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终端系统推广建设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2-16   

省发展改革委信息环境司

0731-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司

0731-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 年 11 月 19 日

湖南省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终端系统推广建设方案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办公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的通知》发改办环字[2019]424号)为加快推进我省重点能耗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终端系统建设,结合国家有关部门制定本方案和省级扶持政策。

一、建设目标

到2020年底,全省“百”、“千”家工业领域重点用能单位(见附件1))基本实现数据接入,完成与国家平台的对接。

到2021年底,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工业企业及相关行业重点耗能单位基本实现准入。

二、访问范围

1、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设计规模)的重点耗能工业企业。

2、年综合能耗2000吨标准煤以上的事业单位或大型公共建筑。

3、拥有超过 30,000 名学生的大学。

4、鼓励其他用能单位并网(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准煤以上,10000吨标准煤以下)。

三、访问时间

1、一般安排。2020年11月-2021年12月(接入单元计划见附件1)。

2、批量访问。2020年11月起,省发展改革委受理重点用能单位在线监测终端系统(以下简称“终端系统”)建设方案审查申请。列入2020年重点用能单位接入在线监测数据的,应在2020年12月20日前提出建设规划审查申请。列入2021年重点用能单位接入规划的,建设规划审查申请应当不迟于 2021 年 12 月提交。

3、动态管理。重点用能单位终端系统建设采用动态管理模式,符合省重点用能单位要求且未纳入准入计划的用能单位可申请纳入准入计划。因生产经营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不能正常开展末端系统建设的,或不属于准入范围的用能单位,应向省发展提出申请。和改革委员会。经审查批准后,可延期建设或不纳入准入。计划。

四、端系统设计与搭建

重点用能单位根据自身行业需求,选择委托具有一定资质的相关信息化企事业单位,研究制定终端系统设计方案和建设方案数据接入。有条件的企业可自行组织设计和实施。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对已完成准入数据的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备案管理。重点用能单位的终端系统设计、建设方案、终端系统设备采购等,应当符合国家信息技术安全标准的要求。

五、审核验收

1、终端系统建设方案审核。重点用能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编制终端系统设计和建设方案。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见附件8)。审查合格后,重点用能单位可以开展终端系统建设。建设计划审查材料包括:

(1)重点耗能单元末端系统设计与建设方案(见附件2)

(2)重点能耗单位能耗省级平台在线监测申请表(见附件3)

2、结束系统验收。终端系统建成后,重点用能单位应组织本单位申请验收。终端系统的受理审查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在收到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组织实施。

(1)材料审核。重点用能单位应通过《湖南省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终端建设审核平台》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供以下验收材料:重点用能单元终端系统验收审核表(见附件4),重点用能单元终端系统验收自评表(见附件5),终端系统竣工报告,系统图纸,功能说明或手册等资料。

终端系统使用的终端设备应符合《重点能耗单元在线监测系统技术规范》第6部分《终端设备技术规范》的要求。特殊产品销售许可证、电磁兼容安全测试报告、软件功能测试报告等。

(2)现场验收。重点用能单位侧制度初步建成后,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管局等单位组织重点用能单位——经审核的侧系统建设方案、建设方案及相关资料。人员现场审核。

(3)试运行。经验证,终端系统已将在线监测能耗数据稳定传输至省级平台1个多月无异常,然后进入审核流程。

(4)审核通过。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将对申报项目建设运营情况进行全面评估,符合在线监测要求的单位将进行审查。

六、支持政策

为鼓励和推动重点用能单位推进终端系统建设,2020-2021年完成终端系统建设的重点用能单位可向省发改委申请奖励补贴,并申请对中央预算内投资生态文明建设的专项项目,给予优先支持。省市场监管局在能源计量示范和能效带头人创建工作中,将优先对已完成终端系统建设的重点用能单位。

1、奖励支持范围。终端系统建设的规划编制、设计与建设、运维、采购终端设备或计量器具进行在线能耗监测。

2、奖项申请条件:

(1)属省重点耗能单位。

(2)端系统通过审核验收,覆盖一、二级能耗单元的能耗计量,实时采集、监测和传输能耗数据。

(3)属于2020年及之前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节能审查的已竣工项目。

3、奖励和补偿标准:

(1)2020年通过准入审核,实现能耗在线监测数据接入,2021年完成重点用能单元(含2021年计划接入的重点用能单元)验收)能耗综合管理系统,按15万元/家一次性红利。

(2)2021年7月前通过准入审查验收的重点用能单位,一次性给予每户10万元的奖励和补贴(标准可根据入驻人数酌情调整)连接的单元)。

(3)对2021年12月前通过准入审查验收的重点用能单位,视资金余额情况酌情给予奖励补贴,标准另行通知。

(4)申请材料。包括:重点用能单位端系统验收审核表、工程建设商务合同、用能在线监测端设备购置费用支付有效证明或投资有效证明、有效检验项目所用能源计量器具证书、重点用能单位承诺书(见附件6)、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资金补助申请表湖南省单位(见附件7)),并提供其他配套材料。

(5)奖补下发。省发改委收到申请材料后,根据项目建设总投资,由主任办公室审核,研究制定资金安排意见,并在省发改委网站上公布,公示期为3天,对无异议的项目给予奖励计划。

七、监督管理

督促重点用能单位完成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确保上传数据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建设或数据传输,依法依规实施失信等相关纪律处分。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应当及时向相关重点用能单位通报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的资金奖励和补贴政策及推广时间要求。定期跟踪调度,配合动态管理,推进区域和全省重点能源消纳工作。该单位将在2021年底前完成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实现数据与省级平台的对接。

2021年起,省级固定资产投资节能审评审批项目(年综合能耗10000吨标准煤以上)、能耗在线监测终端系统建设等纳入《能源管理办法》配套内容。项目的同步建设作为验收和能源评价后的监督检查内容。

附:1、能耗在线监测终端系统接入重点用能单位名单

2、重点耗能单元末端系统建设方案

3、重点能耗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省级平台对接申请表

4、重点用能单位系统验收评审申请表

5、重点用能单位系统验收自评表

6、重点能耗单位承诺书

7、重点用能单位终端系统建设补贴申请表

8、重点耗能单位在线接入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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