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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福建局印发《福建省煤矿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查看报告和问题解决》
时间:2023-07-15   

为加强全省煤矿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管理和应用,促进全省各级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和煤矿更好地预测和防范重大煤矿安全风险通过福建煤矿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根据国家矿山监管局《关于印发矿山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排查报告和问题解决办法的通知》相关要求国家矿监局福建局组织制定了《福建省煤矿安全生产风险监测及预警制度(暂行)》(安监总[2021]32号),结合福建省煤矿实际情况,国家矿监局福建局组织制定了《福建省煤矿安全生产风险监测及预警《预警系统检查、报告和问题处理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办法》)已于5月13日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实施。

《工作办法》共17条,包括制定目的和依据、预警分级应对、省级预警审核流程、市县两级工作要求、统计中心职责、监督执法、值班值班等内容。明确要求、日常运行管理、故障响应级别、报告汇总及处置要求、预警通知、日常监管、系统优化升级、实施解释等。

福建省节约能源办公室_福建省能源节约条例_福建省能耗分析管理系统

国家矿监局福建局对全省煤矿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正常运行、管理和应用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是市县两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要用好和管理好煤矿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对发生超限报警的情况要及时处理。县级尽快。

二是对1个月内出现3次及以上超限报警等重大安全风险的煤矿福建省能耗分析管理系统,纳入下个月监管执法计划,实施重点监管; 对发生重大超限报警未及时处理的矿井,国家将立即向矿监局福建局或设区的市煤矿安监部门立案调查处理。依法处罚。

福建省能源节约条例_福建省能耗分析管理系统_福建省节约能源办公室

三是对因传感器标定、维护等操作失误而发生瓦斯或一氧化碳超限报警的煤矿,县级煤矿安监部门将立即组织核查处置,并上报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向国家矿监局福建局报告。 国家矿监局福建局将拒不配合、屡犯错误的煤矿和传感器运维单位(或设备供应厂家)纳入联合惩戒名单管理,并适时向全省通报。

四是解决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在煤矿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日常应用、运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等方式,适时向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提出加强和改进安全监管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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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中央第二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发现,辽宁省部分地方高能耗高排放(以下简称“两高”)项目管控不到位。一些地方政府甚至违规推行“两高”。 项目建设、全省污染减排、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面临巨大压力。 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任重而道远。

一、基本情况

辽宁省是我国重要的老工业基地之一。 全省能源结构重,经济增长对能源消费依赖程度较高。 2020年,辽宁省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耗1.62亿吨标准煤,比2018年增长22.7%。其中,六大耗能行业综合能耗1.47亿吨标准煤。吨标准煤,比2018年增长27%; 同比增长3.1个百分点。 2019年辽宁省能源消费“双控”措施落实情况及目标完成情况考核结果“基本完成”,能源消费“双控”工作压力依然较大。

二、主要问题

(一)部分“两高”项目违法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取得国家发改委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节能审查机构在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前。 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需取得节能审查机构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后,方可开工建设。 督察发现,辽宁省各市上报的拟投产达产的重点耗能项目中有37个在未取得节能审查意见的情况下开工建设或已建成投产。

例如,昌图县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热电联产项目未办理节能审查手续,也未取得环评、施工许可证等行政许可。 为加快项目建设,2020年12月,昌图县政府召开县长专题办公会议,违规推动项目开工。 会议确定该项目在开工前无需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即可开展场地平整、桩基施工等工作,甚至要求相关审批和主管部门不得对项目建设进行处罚。 该项目于2021年1月10日开始桩基施工,目前2台锅炉桩基工作已完成,已完成投资2000万元。 当地有关部门未及时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图1 昌图县政府召开县长办公会,违规推进“两高”项目建设

图2 昌图县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热电联产项目违规开工

锦州丰安实业有限公司180万吨/年焦化、12万吨/年甲醇项目是锦州市黟县2020年重点项目,县委、县政府也成立了专门小组推进项目建设。 2020年6月,该项目在未取得节能审查、施工许可证等手续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现场检查时,该工程仍在施工中。 目前已完成投资14.6亿元,项目总进度达到70%。 鞍山恒盛铸业有限公司炼铁1350立方米高炉产能置换项目尚未获得节能审查意见,但该项目已于2020年6月开工建设,并于2020年底投入试运行。今年一季度已全面投产,累计生铁产量达34万吨。

图3 锦州丰安实业有限公司180万吨/年焦化、12万吨/年甲醇项目违规开工,工程总进度已完成70%

图4 鞍山恒盛铸造有限公司炼铁高炉产能置换项目尚未通过节能审查手续,已建成投产

辽宁省2020年总能耗_辽宁省能耗限额标准_辽宁综合能耗管理系统

图5 鞍山恒盛铸造有限公司炼铁1350立方米高炉产能置换项目今年一季度已全面投产

(二)节能审批和监管不到位

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规定,对未经节能审查、或者未通过节能审查,已开工建设或者投产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擅自使用的,节能审查机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止生产、使用。 检查发现,2018年以来,辽宁省有关部门对未通过节能审查、擅自开工建设、投产的项目,未及时下发文件责令停工停产。

《辽宁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核实施办法》要求,上年综合能耗5万吨(含)标准煤及以上高耗能项目应当实施能源消耗替代,但这一规定的执行不到位。 2019年,省节能审查批准的项目中,9个能耗5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高耗能项目未落实能源消耗替代要求,新设计能耗达到1.77万吨标准煤。 《辽宁省“十三五”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考核体系实施方案》要求,对未实现降低能源消耗强度目标的市政府要追究责任,对未达到降低能源消耗强度目标的市政府要追究责任。全市对高耗能项目实行缓批、限批,但2018年抚顺、本溪等7个城市和2019年丹东、铁岭等4个城市未能实现能源消费强度降低目标,辽宁省未落实问责;2018年,营口、盘锦等10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未实现,高耗能项目应缓批、限批。2019年,辽宁省通过对上述相关城市申报的5个高耗能项目进行节能审查,新增能源消耗设计为142万吨标准煤。

(三)能源消费“双控”形势严峻

根据国家要求,辽宁省“十三五”期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15%和18%。然而,两项任务辽宁省“十三五”前四年仅分别下降9.49%和8.62%,均未完成时序目标任务。 部分城市能源消费强度居高不下,能源消费“双控”形势尤为严峻。 “十三五”前四年辽宁综合能耗管理系统,辽阳市、营口市能源消费强度指标不降反升,比2015年分别提高12.47%和6.3%; 吨标准煤,151万吨标准煤。 尽管辽宁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并迅速大幅削减了以往拟上马的“两高”项目,但与碳达峰目标要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和碳中和,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三、原因分析

辽宁省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绿色低碳发展认识不够,对“两高”项目管控不力。 一些地方政府甚至违规推进“两高”项目建设。 有关部门对“两高”项目不严,能源消费“双控”工作不严,节能审查监管责任不到位。 全省能源消费“双控”形势严峻。

检查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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