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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中国
11月15日,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发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列出了石油、煤炭等五大高耗能行业能效指标。和其他燃料加工业。 水平和基础水平。 在此基础上,要求限期分批实施改造升级:不能按期完工的项目一律淘汰; 对能效低于行业标杆水平且不能按期升级改造的项目,限制能源消费。 上述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为节能减碳转型提供重要依据
今年10月,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严格能源效率约束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减碳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25年,通过实施节能减碳减排行动中,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电石等重点行业30%以上产能达到对标水平; 到2030年,达标企业比例显着提高,行业综合能效水平和碳排放强度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本《通知》是对上述目标的落实和细化。
《通知》围绕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金属5个行业,进一步划分为11个中类和19个小类,分别明确了能效基准水平和基准水平。 其定义主要参照现行国家单位产品能耗限值标准的超前值、准入值和限值,根据行业实际、发展预期和生产设备整体能效水平确定,并将进行修订视行业发展和能耗限值标准情况补充完善并动态调整。
“出台能效等级指标,是推动行业节能减碳的重要一环。”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专家李永良表示,高耗能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高耗能属性主要由产品特性和行业特点决定。过程。 能源消耗等级的科学界定,可为加强高耗能行业“两高”工程管理,引导企业实施节能减碳转型提供重要依据。
还表示:“高耗能行业的产品往往处于产业链的上游,关系到基础原材料和关键零部件的安全有序供应。明确能源效率的标杆水平和标杆水平可以既要限制其随意发展,又要避免简单的‘一刀切’,从而影响市场供求,造成价格波动。”
剔除不能按时完成的项目
分指标,《通知》要求分类推进项目能效提升达标:在建和在建项目要按照能效标杆水平建设,推进能效水平提升力争全面达到标杆水平; 对行业标杆水平存量项目,合理设置政策实施过渡期,引导企业有序开展节能减碳技术改造,提高生产能效依法依规,坚决淘汰落后产能、落后工艺、落后产品。
《通知》还提出限期分批升级淘汰:对需要进行技术改造的项目,各地要明确升级淘汰时限(一般不超过3年)和年度改造淘汰计划,限期实施能效改造。 提升至标杆以上水平,力争达到能效标杆水平; 淘汰不能按期完成的项目; 坚决遏制高耗能项目不合理用能,对能效低于行业对标水平且不能按期升级改造的项目,限制能源使用。
“《通知》可以进一步推动各地完善新建项目的审批和建设,引导存量项目采用先进技术提高能源效率,有利于促进综合能源效率持续提高。” 李永良表示,能效对标是寻找能效差距、挖掘节能潜力,促进企业节能减碳的重要手段。 “只有抓好高耗能行业节能减碳技术改造,才能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对不能按期升级改造的项目限制能源使用既能保证产业发展,又能遏制能源过度使用,可谓“一箭双雕”。 ”。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研究员王一鸣坦言,多地有大量“两高”项目拟投产,新能源消纳比较大。 “坚决遏制其盲目发展,是增量控制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的根本举措,确实有必要实行库存台账管理、分类处置和动态监测。”
整合利用现有政策工具促进转型
《通知》还强调,要立足地方发展实际,稳妥有序推进节能减碳技术改造,切实避免“一刀切”管理和“运动式”减碳减排,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和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对此,王一鸣表示:“要坚持制度观念,尊重客观规律,把握工作节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断优化产业存量,全面优化产业增量。”
毛涛表示,不同地方、不同企业的基础和条件不同,转型面临的实际情况也不同。 “一些企业比较落后,转型技术和路线不明确,甚至可能无法从对比指标入手。建议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典型案例,可以借鉴。”加以借鉴和推广,为更多项目提供借鉴。”
李永良建议,以能效标杆水平和标杆水平为基础,结合国家相关产业布局规划、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能源消费双控和环境准入等政策措施,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促进落后技术和能源效率。 不合格设备关闭退出; 通过地方政府和行业协会,系统梳理区域和行业重点领域节能减碳改造企业名录,推动名录企业制定转型升级方案,明确转型目标,时间节点、技术路线、实施路径等,落实具体工作措施。
为完善配套,《通知》要求整合运用现有政策工具,通过阶梯电价、国家工业专项节能监管、环保监管执法等手段,加大力度节能减碳市场监管与监督实施; 推动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为节能减排效果显着的重点项目提供优质金融服务,落实节能专用设备、技术改造、和资源综合利用石油公司工业能耗管理系统,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步伐,提高行业整体能效水平。
——四川等省市严厉打击“地条钢”
9月12日,全国钢铁、煤炭工业化解产能过剩和发展困难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以电报形式下发《通知》,通报信义小钢违法生产销售违法行为近日被央视曝光的厂房。 要求坚决打击制售“地条钢”的违法行为。
据新华社报道,涉事企业的生产设备和简易厂房已被拆除,其所在瓦窑镇和新沂市相关部门多名负责人已被问责。 浙江省有关部门再次明确,“地条钢”是违法产能,必须严厉打击,必须强制关停。 不属于化解过剩产能范畴。
“地条钢”:建筑钢材“黑作坊”的产物
“地条钢”是用于轧制劣质钢材的长条形钢坯。 因早期在地面上挖掘出铸模而得名。 它是用中频炉熔化废钢,浇入简易铸铁模具冷却而成。 期间既没有进行任何分析测试,也没有进行温度等质量控制,被认定为劣质产品。 和食品、油品等“黑作坊”一样,“黑作坊”生产的“地条钢”危害很大:
一是地条钢严重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 地条钢技术落后,只熔炼不精炼,没有除杂工序。 用它轧制出来的成品杂质多,抗压、抗弯性能差,存在严重的质量隐患。 每吨地筋钢轧出的螺纹钢有220多根,而符合国家标准的螺纹钢只有110根。 在建筑工程中,钢坯、钢锭、线材、螺纹钢、小型材是关系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产品,涉及人身和财产安全,而地条钢是“豆腐渣工程”的克星。 成品带钢看起来和普通钢一样,但质量却差了很多。 有的甚至用手掰断就会变形,从一米多高处掉落,会断成数块。 如果将这样的钢材放入预制板中,建筑的安全性可想而知。 “地条钢进入市场,无异于为钱杀人!” 二是地带钢消耗大量电力资源。 精炼每吨带钢耗电量高达700-800千瓦时,以生产不合格产品为代价消耗电力资源,使用巨大能源,得不偿失。 三是带钢企业环境污染严重。 地条钢业主往往单纯投资,不采取任何环保措施。 废水外溢,废渣满地,废气冲天,对周围环境造成恶劣污染。 四是部分钢带以合法品牌流入市场偷税漏税,严重扰乱区域钢材市场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地条钢”的生产过程只是废钢形状的改变
磨碎后的带钢需要经过感应炉等工艺进行熔炼,感应炉(中频炉、工频炉)是利用中频和工频电流在铁磁性材料内部产生感应涡流加热来熔化废钢。 中频炉和工频炉炼钢的无氧化熔炼工艺存在缺陷,不能有效去除钢水中的杂质和气体。 钢水熔化后仅进行合金化和简单沉淀脱氧。 二是无法有效控制精确稳定的成分和质量; 同时,感应电炉电耗高,耐火材料寿命低,质量难保证,炉后脱磷效果差,炉料适应性差,工艺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绿色环保和循环经济的发展方向。 此外,中频炉和工频炉的炼钢工艺决定了炉料只能使用废钢。 如果是正规厂家,为了保证生产出来的钢材质量符合要求,必须使用纯废钢。 但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新材料和复合技术层出不穷,加工制造水平不断提高,钢材种类越来越多,使得工业废钢的种类和成分越来越多钢材越来越复杂,单一的纯废钢资源越来越少,那么城乡结合部的那些“黑作坊”就更不可能有纯废钢了。 同时,随着国内钢材储量的不断增加和废钢资源的急剧增加,进行短流程电弧炉工艺开发城市“矿产(废钢)”已是大势所趋。 ”。 然而,大量落后的感应炉工艺废钢的存在攫取和消耗了大量的废钢资源,严重干扰了钢铁行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阻碍了短线产业的发展。工艺先进的电弧炉。
这就是大家所说的“地条钢”
贸易商:因为地条钢的生产比较隐蔽,很多都在偏远地区,很难查到。 一些没有生产许可证的钢铁企业,由于早年经营状况不佳,已经停产或倒闭,但设备一直没有拆除。 市场好转,复工有利可图,游击战资源难监管。
厂家:很多厂家卷材资源多,不使用钢种,这就给了一些无牌企业借用其他企业牌号生产销售的机会。 造假程度之高,连专业技术人员都难以鉴别。 而且,一些假冒产品的质量已经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加大了查处难度。
业内人士:在产能的化解上,首当其冲的就是取缔无生产许可证的厂家,对在市场竞争中无法生存的停产厂家采取强硬措施,防止死灰复燃。 但是,部分企业的委托加工行为,让一些倒闭的企业抓住了救命稻草,这与国家去产能的决心背道而驰,委托加工的厂家与国内真材实料的品牌并不成正比。管理和设备方面的问题,从而在市场上形成了多种质量和同一品牌的假冒伪劣产品。
重庆市渝中区两路口希尔顿商务中心重庆中珠律师事务所重庆中珠律师事务所赵黎明:2004年4月12日,在重庆市彭水县“地条钢案”中,生产、销售带钢四被告的钢材违法。 应当依法受到行政处罚。
上海某券商研究员直言:“地条钢”产能约占全部减产产能的20%。 大力淘汰地条钢,不仅有利于去产能,而且有利于真正实现减产。
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赵晨新表示:“我们对钢铁新增产能和非法生产销售钢铁产品的打击力度不大,化解过剩产能不力。”据报道,我们必须依法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国家打击“地条钢”从未手软
地条钢产品质量不达标但利润极高,利益链条复杂,隐蔽性极强,数量巨大。 据了解,从2002年开始,国家开展了大规模取缔“地条钢”专项行动。
2002年10月14日,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现商务部)答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经贸函〔2002〕156号》《关于有关问题的复函》 《地条钢》明确指出:“‘地条钢’是指以废钢铁为原料,经感应电炉等熔炼,成分和质量不能有效控制的钢材,并以此为原料轧制钢材。”
根据原国家经贸委(现商务部)6月印发的《淘汰落后产能、工艺和产品目录(第三批)》(国家经贸委令第32号) 2、2002年,土地条款钢被列入目录第65项,是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是指国务院有关行政部门依据管理职责,对消耗能源、污染环境、疗效不确切、毒副作用大的产品采取的管理措施。 ,并且根据某些程序明显在技术上落后。 通过发布行政文件,向社会公布自某一日期起禁止生产和销售的产品。 同样,《淘汰落后产能、工艺和产品目录》的目的是“停止低水平重复建设,防止环境污染,加快结构调整步伐,促进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升级换代”。产品。”
200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环保总局联合印发《紧急《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地条钢建材行为的通知》(发改办〔2004〕1003号); 质检总局、发改委、电监会也斩钉截铁地宣布,将对“地条钢”生产企业和“窝点”进行断电处罚。
2011年国家发改委9号令发布《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3年再次确认“冶炼带钢、普碳钢和不锈钢”属于淘汰工艺设备。
《全国建筑用热轧钢筋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15)明确规定“熔炼地条钢、普碳钢、不锈钢用工频、中频感应电炉”属于落后技术装备被淘汰(3.7 .6条)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不得向此类企业颁发建筑用热轧钢筋生产许可证。 也就是说,任何企业使用感应电炉作为冶炼工艺设备生产建筑用热轧钢筋,都是违法违规的。
今年,国务院印发〔2016〕6号《国务院关于钢铁工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 《意见》要求,化解过剩产能要依法依规,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能耗、质量、安全、技术等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修订)》《立即关停、拆除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30吨及以下炼钢电炉等落后生产设备;对带钢生产企业,立即关停、拆除设备,依法予以处罚。
在9月12日发布的《通知》中,国家发改委还要求各地严厉打击“地条钢”生产,要求各地严禁新建钢铁产能项目,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地条钢”。 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要求各地积极推进去产能工作,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严厉打击制售“地条钢”等违法违规行为。 ,防止“地条钢”和落后产能“复活”。
疯狂的“黑作坊”埋下安全隐患
“地条钢”等“黑作坊”的危害与食品油品的危害不同,隐蔽性极强,潜伏期长,影响巨大。 以四川为例:四川是地震多发区,一般建筑设防抗震开裂度为8级。目前,四川每年中频炉生产的1500万吨建筑钢全部用于在该省的建筑物中; 在国家重点工程建设中,埋下了巨大的安全隐患,“地条钢”严重影响了国家钢铁战略的总体布局。 由于四川中频炉工艺钢企众多,大量带钢产品充斥市场,导致无序恶性竞争,严重干扰了四川合规钢企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健康发展,严重扰乱了国家战略的总体布局。 “黑作坊”不除掉,四川钢铁全产业链企业将被淘汰。 此外,“地条钢”生产企业偷税漏税普遍存在,造成国家财税大量流失; 严重扰乱当地经济秩序。 此外,如果四川带钢生产企业长期存在,造成无序恶性竞争,后果将是四川钢铁产业链上国内合规企业相继倒闭倒闭,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债务纠纷和大量工人失业,这将不可避免地影响到地方政府。 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四川等省市“重拳”打“地条钢”
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地条钢”,加快推进钢铁去产能工作,近日,各地也出台重拳打击“地条钢”生产销售”。
四川:9月17日,内江市委副书记、市长任晓春带队到川威集团实地考察公司钢铁去产能工作中的重点环节——公司生产设备拆除. 四川省钢铁去产能正式进入实质阶段。
在严厉打击“地条钢”违法生产销售过程中,四川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供给侧改革重大部署,依法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和规定。 加强工作督导,成立督察专项工作组和4个联合工作组。 对全省所有钢铁企业进行大扫除,开展打击销售带钢活动,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执法,全面清理贴牌销售,打击偷税漏税等行为.、在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同时,努力还老百姓一片碧水蓝天。 中秋节后,四川省政府督察组到全省摸底摸底,严查无证企业和环保不合格企业。 截至9月26日,攀枝花市仁和区仅检查相关企业7家,出动执法人员26人。 11月前后,四川省将逐一盘点各市州“去产能”任务完成情况,用3年时间进一步压减钢铁产能600万吨。
贵州:为严厉打击“地条钢”违法生产销售行为,加快推进钢铁去产能工作,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整治全省“地条钢”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根据《贵州省质监局关于立即开展“地条钢”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精神8月以来,贵阳市质监局联合住建、工商、生态委、公安、发改委、工信委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专项调查,发现违法线索,出动执法人员360余人,严防“地条钢”、“瘦身钢筋”反弹。 检查钢材生产销售企业110余家,检查带钢窝点10个; 检查钢材810余批次,重点抽检钢材18批次。 黔东南州质监局牵头,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四拳同时出击。 截至目前,贵州省黔东南州共出动执法人员170人、执法车辆55辆(次),检查钢材生产企业3家,检查钢材销售网点152个,抽取钢材样品3批次,发现疑似质量违规问题1起。
江苏:为切实推进建材产销专项整治,江苏省盱眙县市场监管局近日组织开展“地条钢”专项检查,切实落实去产能和去产能工作推进供给侧改革。 本次抽查范围覆盖城乡结合部钢材销售企业、建筑工地、钢材经销商,重点抽查来源不明、无法提供进货单据和检验报告的“钢材”。 截至目前,共对5家单位销售的7个品种钢材进行了抽查,抽查样品已送质检机构进行产品质量检验。 下一步,该局将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对销售不合格钢材的经营者进行处罚。
云南:“质量月”期间,云南省楚雄州、临沧市质监局集中开展建材钢材市场打假专项行动。
楚雄州质监局突出整改重点,注重工作实效,加强宣传教育。 积极配合淘汰落后产能,开展钢材生产、销售和建筑工地用钢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地条钢”和使用“地条钢”行为轧制建筑钢材。 加强对装修材料、油漆、电线电缆、低压电器、暖气片等关系民生建材的执法检查。 组织开展“洁净室”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人造板、油漆、木地板、瓷砖等装饰材料,严厉查处无证生产、无证经营、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生产、销售的行为,或在工程中使用假冒伪劣产品的装修装修材料违法犯罪行为,继续深入开展清新客厅“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服务活动。
在国家去产能的大环境下,钢铁“黑作坊”如过街老鼠。 四川等省市的强力打压对当地产业生态产生了积极影响,但这种影响是长期的吗? 连续的? 是铲除“黑作坊”还是铲除浮草? 需要时间来验证。 四川等省市的钢铁行业清理整顿炼钢厂综合能耗管理系统,也给同为内陆的周边钢铁大省带来不小的压力。 我们将拭目以待,看看他们会做什么! (烟神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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