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最新公司动态及行业资讯
了解最新公司动态及行业资讯
智通财经APP获悉,11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能源消费总量未计入原材料能源消费控制工作的通知》 . 通知指出,用于生产烯烃、芳烃、炔烃、醇类、合成氨等非能源产品的煤炭、石油、天然气及其制品,属于能源利用原料范畴;如果用作燃料和动力,则不属于原材料能源消耗范围。在全国实施“十四五”省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考核评价中,原材料能耗从各地区能源消费总量中扣除,据此计算各地区能源消费强度降低指标。在计算能源消耗强度时,原材料能源消耗从各地区能源消耗总量中扣除,不调整地区GDP。在计算能源消耗强度降低率时,原材料能源消耗同时从基准年和目标年的能源消耗总量中扣除。原材料能耗从各地区能源消费总量中扣除,不调整地区GDP。在计算能源消耗强度降低率时,原材料能源消耗同时从基准年和目标年的能源消耗总量中扣除。原材料能耗从各地区能源消费总量中扣除,不调整地区GDP。在计算能源消耗强度降低率时,原材料能源消耗同时从基准年和目标年的能源消耗总量中扣除。
原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完善
关于将原材料能源排除在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范围内的通知
发改委发〔2022〕8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统计局,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西省能源局:
原材料能耗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是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调控的重要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党的有关要求落实“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有序推进原材料能源排除纳入能源范畴。控制消费总量,科学开展节能目标评价考核,
1、准确界定原材料能耗范围
(1) 基本定义。原材料能源是指作为原材料使用的能源消耗,即能源产品不作为燃料和动力,而是作为生产非能源产品的原材料和材料。
(2)具体类别。用于生产烯烃、芳烃、炔烃、醇类、合成氨等非能源产品的煤炭、石油、天然气及其制品,属于原料能源消耗范畴;如果用作燃料或动力,则不属于原材料能源消耗范畴。
2、加快整合原材料能耗数据统计核算依据
(一)切实加强企业层面的数据报送。各地统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相关企业填报原材料能耗情况的监督指导,推动相关企业严格执行能源统计报表制度。及时填写单位原材料能耗数据。各地节能主管部门要督促相关企业及时将原材料能耗数据纳入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二)及时开展地方层面的数据统计。各地统计部门要进一步加快统计工作进度,及时统计核算,形成本地区原材料能耗、扣除原材料能耗后能耗强度下降率等数据。 .,并按程序报送国家统计局能耗管理图片,有效支持统计数据发布、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等。地方节能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进行审核,并与统计部门沟通,确保相关数据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三)统一实施国家级数据核算。国家统计局牵头开展全国原材料能源消耗数据统计核算工作,负责核定国家和地区原材料能源消耗和能源消耗强度下降率。全国和地区原材料能源消耗量以各级统计部门公布的年度能源平衡表中原材料和材料的最终能源消耗量为基础。
三、科学落实节能目标责任考核考核
(一)原材料能耗未纳入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在全国实施“十四五”省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考核评价中,原材料能耗从各地区能源消耗总量中扣除,能源消耗强度降低指标为相应地计算每个区域。
(2)科学计算能源消耗强度和下降率。在计算能源消耗强度时,原材料能源消耗从各地区能源消耗总量中扣除,不调整地区GDP。在计算能源消耗强度降低率时,原材料能源消耗同时从基准年和目标年的能源消耗总量中扣除。
(三)有效衔接各地区节能目标任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节能主管部门要科学确定本地区“十四五”期间节能目标任务,按照国家发布的能源消费强度降低目标做好工作。国家“十四五”期间,考虑到原材料能源消耗扣除等因素。组织实施。
4、协调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
(一)优化和完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工作。各地节能主管部门在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节能审查时,要落实原材料能源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控制的要求,指导有关单位在编制能源消耗量时增加原材料能源消耗量。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
(二)有序开展项目节能审查。地方节能主管部门在对具体项目进行能效评价时,主要是指实施项目节能审查时项目的原材料能耗和单位增加值(产值)能耗等总能耗。 . 项目对区域能源消耗强度和总量的影响分析,主要参考扣除原材料能耗和单位增加值(产值)能耗后的能耗。的项目。
五、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不将原材料能耗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重要意义,做好相关工作。各级节能主管部门要统筹协调原材料能源消耗扣除、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节、节能管理等工作,引导用能单位不断提高原材料能源利用效率,做好使用原材料能耗数据。各级统计部门要指导用能企业按要求进行原材料能耗统计核算,做好数据采集、统计、
(二)规范数据报送和发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协调有序做好原材料能耗相关数据报送工作,切实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数据质量。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级节能主管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节能监测,重视企业原材料能耗数据的统计和上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级统计部门要加强原材料能耗数据审核,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虚报、多报、隐瞒、伪造、篡改、编造虚假数据的企业。
(四)加强能力建设。各级统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原材料能源使用统计能力建设,提前研究相关数据统计上报的适当时限,加强原材料能源使用统计核算培训,不断提高规范性和科学性。原材料能源使用统计。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统计局
2022 年 10 月 27 日
本文编译自“国家发改委官网”;智通财经主编:闫文才。
公司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926号中洋大厦写字楼21楼
电子邮件:
sales@ctrlwork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