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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能效约束促进重点领域节能减碳的若干意见的内容是什么?
时间:2022-08-12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着力建设制造强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为推进重点产业领域节能减碳和绿色转型,坚决遏制国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确保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一般要求

(一)准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二、三、四、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立足新的发展阶段,全面、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能耗管理整改,科学处理发展与减排的关系,统筹地方、短期、长期,突出标准引领作用,深挖节能减碳技术改造潜力,强化制度理念,推进综合施策,严格监管,加快推进加快重点领域节能减碳步伐,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全行业,确保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

(二)基本原则。

坚持重点突破,分步实施。把握发展规律,把握主要矛盾,选择综合条件较好的重点产业,率先开展节能减碳技术改造。待重点产业取得实质性进展,相关机制成熟后,将研究延伸至其他行业和产品领域。

坚持高标准和分类指导。密切跟踪国内外先进水平,明确重点行业能效对标水平。根据各行业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预期,科学设定能效标杆水平。引导未达到标杆水平的企业对标水平实施转型升级。

坚持对标改革,从严监管。对标国内外龙头企业,适时修订节能标准,加强节能减碳工艺和技术开发,推动高耗能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企业能耗和碳排放日常监测,建立健全违规行为监督问责机制。

坚持综合施策,稳定有序。整合现有政策工具,加强财政、金融、投资、价格等政策与产业、环保政策的协调配合,以市场化法治化推动重点领域节能减碳工作平稳有序推进避免“一刀切”管理和“运动式”减碳,确保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和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通过实施节能减碳行动,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钙等重点行业和数据中心产能占比硬质合金将达到30%以上的标杆水平,行业整体能效将超过30%。水平显着提高,碳排放强度显着降低,绿色低碳发展能力显着增强。

到2030年,重点行业能效标杆和标杆水平进一步提高,达标企业比例显着提高,行业整体能效水平和碳排放强度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为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提供有力支持。

二、关键任务

(一)聚焦重点行业。

重点行业节能减碳分步实施有序推进,首批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重点行业和数据中心组织实施如合成氨和电石。分行业研究制定具体行动计划,明确节能减碳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待上述产业实现阶段性突破,相关机制成熟后,将视情况选择下一批主力产业,稳步推进。

(二)能效水平是科学确定的。

本着“高于低于”的原则,对标国内外生产企业能效先进水平,确定各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作为企业技术改造的目标方向。在此基础上,参照现行国家节能标准确定的准入值和限值,根据行业实际情况、发展预期、生产厂区整体能效水平等,综合考虑为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保持稳定生产供应,为企业提供便利。运行实施等因素,科学划定各行业能效标杆水平。

(三)严格分类管理。

各地认真排查在建项目,若能效水平低于行业能耗限值准入值,将按有关规定停工整改,促进能源改善效率水平,力争达到标杆水平。科学评估拟建项目,对产能饱和行业按照“减产替代”的原则进行去产能,对产能尚未饱和的行业提高准入门槛,提高对国际先进水平的准入门槛,以及高能耗的新兴产业。支持和引导企业应用绿色技术,提高能效。加快现有项目转型升级,坚决淘汰落后产能、落后技术、落后产品。

(四)稳步推进改造升级。

推动重点行业对现有项目进行节能减碳技术改造,合理设置政策实施过渡期,按照“统筹推进、一企一策”的要求,各地区制定省级节能减碳技术改造总体实施方案和企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推进步骤、改造周期、技术路线、工作节点、预期目标等确保政策平稳有序实施。鼓励国有企业和重点企业发挥引领作用,开展节能减碳示范改造。转型过程中,鼓励企业在落实产能置换等要求的前提下,实施兼并重组。

(五)加强技术研究的应用。

系统梳理重点产业转型升级中的技术难点和装备短板,充分利用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和重点企业的创新资源,推广绿色低碳共性关键技术,尖端领先技术、颠覆性技术及相关设施设备攻击。抓住重点行业节能减碳技术改造的有利机遇,加快先进成熟的绿色低碳技术和装备的推广应用,提高重点行业技术装备的绿色化、智能化水平。产业,促进形成强大的国内市场。

(六)加强支撑体系建设。

做好产业布局、结构调整、“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区划管控、环境准入、节能审查和能源消费双管齐下政策,促进产业集中集约发展,鼓励不同的产业和产业链。下游集成开发。组织开展企业技术改造阶段性评价,对照重点行业能效标杆和标杆水平,开展相关领域标准的制修订、宣传、推广和应用。顺应行业技术装备发展趋势,研究建立动态提升能效标杆水平和标杆水平的机制。建立健全重点行业能效和碳排放监测评价体系,健全企业能效和碳排放核算、计量、报告、核查和评价机制。

(七)加强数据中心绿色高质量发展。

鼓励重点行业利用绿色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耗。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用电效率不超过1.3。到2025年,数据中心的电力利用效率一般不会超过1.5。加快优化数据中心建设布局。新的大型和超大型数据中心原则上位于国家枢纽节点数据中心集群内。各地要统筹协调在建和拟建数据中心项目,合理设置过渡期,确保平稳有序发展。对于在国家枢纽节点以外新建的数据中心,地方政府不得给予土地、财税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技改扶持政策。

实施节能专用设备、技术改造、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发展绿色金融,设立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业务可持续的前提下,为碳减排效果显着的重点项目提供优质金融服务。扩大绿色债券市场的深度和广度,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低碳开发企业上市融资再融资。落实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示范应用奖励政策。

(二)加强监督管理。

加强重点行业节能减排日常监测和现场检查,充分发挥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作用,强化国家工业专项节能监管,协调推进节能监管工作在重点行业,确保相关政策和标准落地落地。夯实属地监管职责,严格落实工作问责,建立健全通报批评、用能预警、约谈问责、整改督办等工作机制,健全重点行业节能减碳监管体系。充分发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用,加强失信企业联合惩戒。

(三)更好地利用政策协同作用。

严格落实节能减碳相关政策,加大市场监管力度,通过绿色电价、节能监管、环境监管执法等方式督促落实。根据实际需要,扩大绿色电价覆盖行业范围,加快相关行业转型升级步伐,提升行业能效水平。严格落实相关产能置换政策,加大闲置产能和僵尸产能处置力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四)加强政策宣传解读。

充分利用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渠道,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热点问题,传达引领重点节能减排的坚定决心具有能效水平的地区。遴选重点行业能效突出企业,公布能效“领跑者”名单,形成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适时宣传推广的经验。宣传普及绿色生产、低碳环保理念,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进重点行业节能减碳的良好氛围。

各地要深刻认识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减碳的重要性,牢记“国家大人物”,坚持国家“一盘棋”,组织地方能源抓紧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减碳工作,合理把握政策实施时机和节奏,避免行业生产供给大起大落,确保取得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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