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最新公司动态及行业资讯
了解最新公司动态及行业资讯
【能源人在看,点击右上角添加‘关注’】
3月10日,陕西省能源局印发《关于推进陕西省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为推进碳减排目标下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提供指导意见。峰值和碳中和性意见。
文件指出,陕西省将按照“关中优先发展、陕北支持、陕南生态发展”的原则,将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责任比重提高1.5个百分点。 “十四五”期间每年加分。左右,实施可再生能源双速发展计划。
陕西征求意见稿立足行业发展实际,针对行业消费受限、项目开发无序、非技术成本上升等现状,提出压实市级消费责任权重考核目标和有竞争力的分配保证。在并网方面提出综合要求,明确电网规划和配套,确保电网同步投产,强化吸纳能力,降低非技术成本,严禁项目捆绑。
为有序推进光伏电站项目开发进度,完成年度非用水责任权重,陕西明确要求建立省级重大可再生能源项目库,三季度申报每年第四季度确定项目清单,第一季度发布竞品配置方案。陕西能耗管理,4月底前,确定当年新增项目纳入年度保障并网规模。未进入项目库或未通过竞争分配取得建设规模的项目,不得建设。
在吸纳能力方向上,一方面,政策指出,将根据每个城市的吸纳能力,将全省划分为Ⅰ类、Ⅱ类、Ⅲ类区域。一类是有消费空间的区域,二类是限制消费的区域。, 第三类是消费困难的地区。省级每年一季度发布城市年度新能源消费指南,落实消费责任。同时,加快抽水蓄能建设,大力推动储能发展,加强消费保障。
文件规定,从2021年起,关中、陕北新增10万千瓦(含)以上集中式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按照不低于装机容量的10%配置储能设施,其中榆林不低于20%。新项目储能设施按连续储能2小时以上标准建设,储能系统满足10年以上工作寿命(5000次循环),系统容量衰减率10年内不超过20%,且必须与发电项目同步。投入运行。鼓励地方政府或大型企业在升压站附近率先部署集中式储能电站。
另一方面,为规范开发秩序,降低非技术成本,文件提出在土地成本和融资成本等方面提供政策保障,并明确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资源出让金。可再生能源投资企业,不得转嫁或转嫁。费用分摊,不进行项目捆绑,保证项目投资的相对公平。
同时,为提高项目立项审批效率,文件明确做好“放管服”。20MW以上集中式风电项目由省级审批,分散式风电项目和20MW以下项目由市级审批,光伏项目由市政府备案。光伏项目必须在纳入年度实施计划后6个月内完成备案,并在备案后18个月内建成并满负荷并网;风电项目必须在纳入年度实施计划后12个月内获得批准,并在获得批准后24个月内全部建成并并网。如果逾期,
进入“十四五”后,光伏电站的管理权限逐渐下放到省级主管部门,这也对省级能源部门的管理能力提出了挑战。更加全面合理的管理制度也为其他省份提供借鉴价值。同时,时间已进入一季度末,省级管理制度也需要及时下发项目开发和年度任务完成情况。提供方向和指导。
具体文件如下:
公司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926号中洋大厦写字楼21楼
电子邮件:
sales@ctrlwork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