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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现将《江西省“十一五”未来两年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09 年 5 月 13 日
江西省“十一五”今明两年公共机构节能规划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党中央、国务院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战略决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举措。社会和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公共机构节能是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推进公共机构节能,既是降低公共机构运行成本的迫切需要,也是加强自身建设、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必然要求。 为有效降低我省公共机构能源消耗水平,充分发挥公共机构节能的示范和示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根据《事业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和《关于贯彻执行〈事业单位条例〉的通知》(国管办[2008]295号)制定本方案。
一、全省公共机构节能现状
(一)节能工作概况。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2006年,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资源节约的若干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西省2006-2007年循环经济发展工作纲要》、《关于加强资源节约的若干意见》 《政府机关资源节约工作实施意见》等明确,政府机关(含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即事业单位)能源消耗量以2005年为基础,到2010年节约能源消耗量的20%。将节省电和水20%。 单位建筑能耗和人均能耗目标是降低能耗20%以上。 2007年,省机场管理局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监察厅制定了《建设节约型政府机构试点工作方案》,确定2007年能源消耗在2006年试点基础上降低5%,目标是选择10家省级单位开展节约型政府机构建设试点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公共机构综合推进取得成果,探索经验。 新《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颁布后,我省及时成立了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动、指导、协调、监督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关于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通知》(甘府厅字[2008]229号)对《条例》的贯彻实施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力以赴推动公共机构节能。
(二)存在的问题。
多年来,通过积极开展节能工作,我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节能意识不断增强,节能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节能措施逐步到位,较好地控制了能源消费增长的趋势。 但我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起步较晚,节能管理还存在一些深层次、普遍性问题。
一是节能意识比较淡薄。 个别单位对节能工作重视不够,节能宣传力度不够,节能技术改造进展缓慢,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干部职工浪费能源资源的情况依然存在。
二是节能管理体系尚不完善。 从目前来看,各级事业单位节能管理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尚未适应节能工作的发展需要; 同时,尚未制定统一的公共机构能耗定额和支出标准,尚未建立有效的制度。 能源消费统计、能源报告制度和节能考核制度尚未形成科学规范的节能管理体系。
三是节能激励约束机制尚未建立。 尚未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难以调动各方面节能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总体仍处于被动状态。
二、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条例〉的通知》为指导,以《事业单位能源利用效率管理办法》(赣府厅字[2008]229号)为基础,着力提高事业单位能源利用效率,坚持“四个”原则(即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的原则)坚持技术节能与管理节能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约束与激励相结合的原则;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原则),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创新机制做好示范,加大宣传力度,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资源节约,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作出贡献,树立榜样,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规划目标。
到2010年底,我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一、2005年全省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85.38万吨标准煤(其中电96644.49万千瓦、水14876.83万吨、汽油16145.87万升),人均能源消费总量0.5876以万吨超标煤为基数,实现人均能源消耗降低20%以上的目标。 根据甘办发[2009]4号文件要求,2009年、2010年全省事业单位能源消耗量在上年基础上分别下降5%。
二是建立省级节能组织管理体系和事业单位综合协调体系。
三是创建一批资源节约型(包括节电、节油、节水等)示范单位。
四是加强公共机构节能政策和制度建设,制定能源消耗定额标准,逐步开展能源审计。
五是逐步建立公共机构节能统计报告制度和信息管理平台。
三、主要任务
为提高全省事业单位节能降耗能力,“十一五”今明两年要完成六项任务:
(一)扎实开展能源消费统计。
能源计量是节能减排的基础工作,是科学管理和评价的重要依据。 政务管理部门要督促各事业单位尽快实行能源消费分户、分类、逐项计量,建立统计台账,并按时报送。 建立健全信息数据库管理平台,2009年4月前完成公共机构2005-2008年能源消耗统计工作。2009年下半年起,及时组织检查能源消耗统计计量工作,确保准确、完整的统计数据。 根据能源消费普查结果,对能耗高的公共机构开展专项排查,条件成熟时逐步开展能源审计。
组织单位:各级政务管理部门牵头,各级建设、统计、财政部门参与。
实施单位:各级政务管理部门和事业单位。
(二)抓好节能改造。
1、节能改造。 2009年下半年开始,对公共机构用电计量仪表、办公照明设备、空调等进行了排查。 公共场所普通照明控制开关(消防出口除外)逐步更换为延时开关; 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有选择地开展空调节能改造试点,有计划推广经验。 到2010年底,实现人均用电量下降20%以上的目标。
2.节水改造。 调查基础上,到2010年底,事业单位办公楼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龙头、冲水阀门、水箱、仪表等更换改造基本完成,实现人均用水量减少20%以上的目标。 。
3.建筑节能改造。 以《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为依据,大力推进公共机构建筑节能。 新建项目必须按照办公楼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行节能可行性分析、评价和审查,积极采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型墙体材料,并对施工过程进行监控自始至终。
结合既有建筑的扩建、改建或改造,要选择有代表性的建筑,按照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采用新型节能材料和新技术,开展试点外墙、屋顶、门窗整治,逐步推广有效经验。 到2010年底,实现公共机构建筑能耗降低20%的目标。
组织单位:各级政务管理部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各级财政、建设、质检、自来水、供电等部门参与。
实施单位:各级政务管理部门和事业单位。
(三)做好节能采购工作。
做好节能采购工作,是从源头上做好节能工作的重要举措。 要认真做好节能产品和设备清单中节能产品的采购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的规定。 从2009年起,不再采购二级以下能效标识的办公用品。采购新公务用车时,优先购买节能环保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 按照省政府《关于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赣府发[2008]22号)要求,优先采购通过验收的新产品经省级鉴定并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证书,软件获得省级新产品著作权证书,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经济效益显着。
组织单位:各级政务管理部门、各级财政部门牵头。
实施单位:各级财政部门、政务管理部门、政府采购部门及各类事业单位。
(四)规范公务用车节能管理。
完善制剂管理。 核定编制的范围和原则要符合实际,发挥编制的规范作用,对超指标的车辆要查封拍卖处理(优先考虑)查封大排量公务车辆)。 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置标准,控制车辆规格,防止违反上级有关规定配置车辆,并严格执行车辆淘汰制度,对公务用车实行动态管理。
分期分批建立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首先,对车辆多的单位实行统一考核管理,逐步实现覆盖所有单位、所有车辆的统一考核管理。
建立公务车辆管理台账。 建立月度燃料消耗统计制度,公布单位内每季度单车燃料消耗量和行驶公里数清单,加强单车百公里燃料消耗量考核,调整燃料消耗量。根据本单位的节油目标和任务,对本单位进行节油奖惩。
制定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 优化调度和运营,提高使用效率,降低使用成本,实行定点维修,建立车辆单车维修成本核算台账,每季度公布单位内单车维修成本,加大对公务用车的监督检查。 节假日及下班后,除安全、保密、外事等重要公务活动外(须严格遵守审批流程),其他公务车辆必须停止行驶。 同时,抓紧研究公务用车改革方案,积极推进公务用车改革。 到2010年底,实现公务用车人均燃料消耗量降低20%以上的目标。
组织单位:各级政务管理部门、财政部门。
实施单位:各级政务管理部门和事业单位。
(五)做好日常节能管理。
严格执行室内空调温度设置标准,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 各事业单位要设立督导员,加强巡视检查,确保标准执行到位。 完善空调运行管理,加强维护保养,按规定时间、标准进行清洁。 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尽量少开空调,提倡每天晚开1小时、早关1小时。 白天充分利用自然光,一般不开灯; 夜间尽量减少楼梯间和其他公共区域的照明。 杜绝日间灯和常亮灯,确保人们随意离开灯和关灯。 除重要节假日和重大活动外,所有公共机构办公区域景观照明一律关闭。 办公用电设备应设置为省电模式,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长时间不使用应及时关闭,减少待机能耗。 加快淘汰高耗能办公设备。 节假日和非工作时间,要减少开启电热水器等用电设备的次数和时间。 原则上,公共机构办公场所电梯停放在三层以下(含三层),非高峰时段减少电梯运行数量。 电梯使用。 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完善电梯智能控制模式,合理利用势能回馈发电。
各事业单位要制定本单位空调、照明、办公设备节能管理制度和奖惩措施,并严格执行。 自2009年下半年起,各级事业单位节能管理部门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评估。
组织单位:各级政府机关行政管理部门、监察部门。
实施单位:事业单位。
(六)加强制度建设。
一是建立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体系。 事业单位事务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建立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制,并在2010年前制定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评价办法。将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总体目标和节能降耗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公共机构。 落实责任,各事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节能工作全面负责,要确定具体领导和工作机构,设置能源管理岗位,落实责任到岗、到人。 要加强考核评价,做到奖惩分明。 即日起,每年3月份,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本级及下级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考核,并上报考核结果。 节能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应作为事业单位负责人年度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并与“文明机关”考核等考核挂钩。
二是建立健全事业单位能源消耗统计和报告制度。 全省各级政府机关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建立能源消费计量和统计制度,完善能源消费统计指标体系,明确统计范围、周期和要求。 各事业单位要尽快实行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指定专人负责如实记录原始数据,建立统计台账,按时报送统计报表,加快建立统计制度。能源消耗监控系统。
三是建立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管理制度。 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不同行业、系统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综合水平和特点,逐步建立本地区标准的能源消耗配额制度。 年底前制定全市同级事业单位能源消耗指标。 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能源配额制定相应的能源消费支出标准,运用财政手段强化对公共机构能源消费的约束力。 加强对事业单位能源消费指标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超指标用能的,要求解释并责令整改。
四是建立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制度。 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我省事业单位能源审计实施办法,明确审计范围、程序、内容和相关要求。公共机构的能源审计。 政务管理部门等部门应当指导、督促事业单位依法开展能源审计工作,对本单位用能系统、设备运行、能源使用情况进行技术经济评价,促进事业单位加强能源管理。
组织单位:各级政府机关行政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
实施单位:各级政务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各类事业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和协调机制。
公共机构节能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大量的管理、组织和协调。 目前,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已成立,全面推进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各设区市、县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同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承担。 各事业单位应当设置能源管理岗位,落实能源管理岗位责任制。 关键用能系统和设备操作岗位应当配备具有相应专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加强节能运行监管,建立能源审计制度。
全省事业单位要逐步完善用电、用水的具体管理制度,增加管理手段,改进和创新管理方式,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能源审计,对用能设施运行效率进行技术经济评价单位能源使用情况 根据审计结果,采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措施。 在能源审计的基础上江西办公能耗管理系统,业主或者业主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根据能源审计意见完善建筑物能源使用系统的运行管理方案。 安装调节装置、优化运行管理等无成本或低成本节能运行措施; 将节能管理目标任务落实到各部门人员绩效考核中,切实降低能源消耗。
到2010年,形成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公共机构协调配合、物业管理部门积极参与的科学高效的节能运行监管体系。
(三)建立节能监督检查制度。
各级政府机关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监督检查,开展能源审计,对高耗能单位实施重点监控。 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执行情况和年度节能目标的落实情况; 能源消费统计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 能源消耗配额的实施; 健全能源管理岗位责任制,制定并实施节能管理制度,开展节能宣传和培训; 执行国家建筑节能设计、施工、调试、竣工验收等法规、标准; 开展能源审计并落实审计结果情况等。对违反规定不合理用能的,事业单位节能部门将出具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责任并通报批评。
全省各级政府机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设立举报热线和信箱,方便社会公众举报违反《事业单位条例》的行为,对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并反馈给有关部门。告密者。
(四)深化节能宣传培训。
全省各事业单位要积极利用局域网、节能宣传周(月)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广泛宣传节能的重要性和意义,组织节能管理人员和重点用能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在职节能培训,组织动员干部员工参与节能活动,使干部职工认识到行为节能的潜力,培养行为节能习惯,增强紧迫感,节约意识和责任意识,影响和带动公众的节能意识和节能行为的发展。 省级事业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编辑公共机构节能简报,及时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
(五)建立公共机构节能资金保障措施。
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节能改造专项资金需求。 各级公共机构节能改造资金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六十条和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筹集。 设立公共机构节能专项资金,纳入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及其所属机构的管理职责。 节能改造专项资金由各级主管部门统一申请、统一分配、统一管理。 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单位或集中办公建筑开展合同能源试点,探索社会化、市场化方式筹集节能资金,开展节能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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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2023年全省建筑节能技术工作要点,明确今年主要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有序大力推进碳达峰城乡建设领域,加强河北绿色、智能、低碳中国式现代化建筑场景建设,以提高建筑节能效率为重点,强化建筑技术和标准支撑,推动绿色、创新、优质发展房屋建筑业。
要点很清楚。 今年,我省将继续扩大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建设规模; 城镇新建建筑继续全面实施绿色建筑标准,星级绿色建筑占已竣工绿色建筑的比例达到30%; 城镇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占比达到30%。 达到27%以上; 编制河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20项,完成高水平科研成果35项以上、示范工程20项。
推动绿色低碳建筑场景建设✦
推动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项目规划实施、用地保障、奖励激励、人才扶持等配套政策,加快制定居住建筑碳减排量测算方法,研究建立碳交易机制建筑业。 继续开展绿色建筑项目预评价,组织银企交流会; 开展绿色建筑标志认定和授予工作; 发布实施《绿色建筑施工及质量验收标准》。 实施建筑节能提升工程,加强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完善标准规范体系,新建建筑全面安装太阳能系统河北建筑能耗管理系统下载,坚持一体化设计。 因地制宜推动地热能、空气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 推进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
大力实施施工技术创新✦
围绕城市更新与品质提升、智能建设、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等,组织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究。 通过“技术+工程”的组织实施模式,开展绿色低碳、品质提升、智能技术应用等建筑技术示范,推动新技术成果转化和工程应用。 做好数字家庭建设的指导和服务。 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各行业信息化研究,指导和提高行业信息化水平。
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和材料设备管理✦
加强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管理,发布第二批装配式农房建设技术目录。 落实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提升建筑品质的政策措施,指导唐山、保定、雄安新区新建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会展中心、保障性住房等政府采购项目,全面推广绿色建材应用。 发布并推广应用绿色建材产品目录,方便各国查询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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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 吉庆工作室(编辑张思齐/主编蔡莉/主管殷荣娇/值班编辑李正)
来源 | 河北省人民政府、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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