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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院院士邬贺铨:预计2025年5G基站能耗将减少一半
时间:2023-06-23   

近日,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主办的第三十一届中国国际信息通信展览会在北京开幕。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开幕式上获悉,本届展会以“打通信息大动脉,开创数字智能新时代”为主题,全面展示信息化和信息化发展的最新成果。通讯行业。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金壮龙在开幕论坛上强调,要优化基础设施布局,加快新型信息基础设施体系化发展,增加5G和千兆光网络覆盖深度和广度,深入推进电信普遍服务,加快算力基础设施发展,夯实数字经济发展新基础。

中国工程院院士邬贺铨在主论坛上发表了题为“数字经济新时代,通信技术新热点”的主旨演讲。

5G降低能耗成效明显

邬贺铨在演讲中给出了一组今年4月份全球各国和城市的宽带下载速度排名。 邬贺铨表示,在所有排名中,中国都进入了前十名,前十名中的其他国家都是小国家,所以从大国来看,中国排名第一。

他认为,这主要得益于中国在5G和光纤网络建设方面的全球领先地位。 从峰值来看,与4G相比,5G本身的容量是上行的3.2倍,下行的8.5倍,平均值也是这个比例。 中国每户家庭平均移动互联网流量一年内增长约10%,4月份达到16.72GB,比2019年底5G推出时翻了一番。 5G商用后三年,中国电信业务收入同比分别增长0.8%、3.6%和8%。

“5G在低碳方面也取得了良好进展。” 邬贺铨说道。 与4G相比,2019年基站能耗是4G的4倍,能效是4G的5倍。 也就是说,5G每比特的能耗仅为4G的20%。 2021年就有了很好的提升,按照这个发展速度,到2025年,5G基站的能耗将减少一半。 每比特能耗仅为4G的10%,能效是4G的10倍。

记者了解到,自5G商用以来,业界一直在思考各种降低能耗的方法,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5G开始进入投资回报期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2023年1月至4月通信业经济运行情况》。 数据显示,我国5G网络建设稳步推进。 截至4月底,5G基站总数达到273.3万个,占移动基站总数的24.5%。

邬贺铨表示,目前中国5G用户已占全球60%,占移动用户比例超过37.1%,每年增长近一个百分点,可以算出,到明年这个时候,中国5G用户将占全网用户的50%。

“目前,5G已覆盖全国所有县市区,网络部署规模已达到一定水平,5G开始进入投资回报期。” 邬贺铨说道。

“我们认为5G用户会持续增加,但新增5G用户的ARPU值(每用户平均收入)低于老用户,因为ARPU值最高的用户是最先进入5G的,所以即使如果5G用户扩大,电信运营商的ARPU值不会增加太多。”

目前,每户家庭平均移动互联网流量比去年增长了10.1%。 中国电信的ARPU值仅增长了0.4%,中国移动增长了0.4%,中国联通增长了0.91%,不足1%。 那么5G扮演什么角色呢? 邬贺铨表示,如果没有5G,ARPU值可能会进一步下降。

原因在于5G的能力还没有在消费应用中得到充分体现。 “我们还需要提升5G的能力,期待5.5G打破游戏规则。现在对于消费类应用来说,虚拟现实和车联网是体验高带宽、低延迟的最佳选择。”

邬贺铨解释说浙江基站能耗管理系统,5.5G就是5G-A,位于5G和6G之间。 针对5G商用中发现的问题,面向2025年后的行业应用,不改变5G网络架构。 可以实时释放5G的潜力。 “与5G相比,5G-A在带宽、强度、定位精度、能效等方面都有数量级的提升。”

此外,邬贺铨还提到,虽然5G的布局中也考虑了行业应用,但网络系统仍然以消费应用的思维为主。 现在发现很多5G并不能完全适合行业的需求。 例如,行业需要较大的上行带宽。 、确定性时延、高可靠性、精准定位,这对5G-A来说是机遇也是挑战。

每日经济新闻

各省辖市、省直辖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15年河南省节能减排和低碳发展工作安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 年 5 月 13 日

2015年河南省节能减排和低碳发展工作安排

一、一般要求

(一)工作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河南建设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实施三大战略部署,以结构调整为抓手立足节能减排根本方略,着力壮大节能环保产业规模,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把工程建设作为节能减排的重要基础,深入挖掘节能减排潜力,推动节能环保技术装备提升。 把改革创新作为节能减排的核心动力,着力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加强政策引导,形成以企业为主体、政府有效引导、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确保全面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促进全省绿色、循环、低碳经济发展。

(二)主要目标。 2015年,全省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万元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1.5%,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控制在1.2921百万吨和13.5万吨,分别。 吨、118.62万吨和135.09万吨,分别比2014年下降2%、3%、1%和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29.9立方米以内。

二、重点工作

(一)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大力发展服务业特别是生产性服务业,不断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 全省服务业比重提高到33%以上。 推动能源消费结构调整,组织实施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行动计划,参照国家《重点领域煤炭消费削减和替代管理暂行办法》,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努力降低煤炭消费比重。 全省一次能源消费中煤炭比重将降至80%以下。 随着“气化河南”工程的深入实施,天然气在全省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提高到4.4%。 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力争到2015年底,风电和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10万千瓦,全省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5.1%。

(二)完善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 制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加快发展节能服务业,修订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管理办法,探索节能利益共享、节能能源保障等多种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以及能源成本托管。 推行能效领跑者制度,在电力、化工、水泥、电解铝等重点行业开展能效对标活动,对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企业进行表彰。 研究提出碳交易体系纳入的重点行业排放单位范围和清单,制定碳排放配额分配管理办法。 研究制定河南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印发《重点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搭建全省污染总量预算和建设项目排污权平台。 、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现有排污单位排污权初审工作。 推进钢铁、有色、化工等重点行业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推动环境治理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发展。

(三)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实施节能减碳综合改造工程。 推动工业、建筑、交通、事业单位等重点领域燃煤锅炉、电机、变压器等高耗能设备升级改造和能效提升,形成200万户节能能力吨标准煤。 实施循环经济促进工程。 按期完成各类循环经济试点建设任务,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农业废弃物和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 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77%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5%。 实施工业节水示范工程。 提高工业用水回用率和锅炉冷凝水回收率,降低企业综合失水率,钢铁、纺织染整、造纸、炼油、热力等重点用水行业各企业电力均达到节水企业标准。 实施清洁生产示范工程。 在重金属污染防治行业和钢铁、水泥、煤化工等产能过剩行业,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实施蓝天工程。 加快火电、建材、石化、焦化、水泥、冶金等重点行业135个脱硫、脱硝、除尘改造项目建设,开展燃煤锅炉集中管理、机动车尾气治理、淘汰黄标车。 清水工程。 开展城市河道清扫行动,在郑州市贾鲁河、漯河市颍河等16个重点流域开展水污染综合治理,基本完成105项水污染防治工程,大力推进提标升级和改造64座污水处理厂,全面完成42个民生项目和81个总量减排项目。 实施农村保洁工程。 继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开展土壤重金属污染重点区域修复试点,实施重金属污染土壤和河流修复义马、灵宝、济源等项目。 实施节能减排科技工程。 培育节能减排技术创新示范企业30家左右,建设一批节能减排领域创新平台。 开展重点减排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推进年度活动,推进全省81个重点减排项目建设,加强893个重点减排项目运行管理。

(四)加强重点领域节能减排。 工业领域。 继续组织实施千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计划,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淘汰落后高耗能设备平顶山水泥厂能耗管理系统,开展能效对标活动,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完成年度节能目标。 全省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6%以上。 建筑业。 落实《河南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深入推进绿色建筑发展。 2015年以来,全省政府投资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益性项目(含保障性住房)、政府办公楼、大型公共建筑全部实施。 绿色建筑达标,年新建绿色建筑面积1000万平方米。 加强新​​建建筑节能管理,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98%以上。 开展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试点。 依托大型建筑骨干企业开展建筑业现代化试点示范,鼓励有条件的省会城市推进建筑业现代化园区建设。 交通领域。 深入实施“车船路港”千家企业节能减排专项行动,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试点,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完成甩挂运输试点任务。 优化交通工具结构,全面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的黄标车,继续实施客货车、城乡公交车“油改气”工程,推进建设加气站、充电桩等配套设施,推广节能汽车和新能源汽车,新增运营车辆清洁能源利用率达到60%以上。 全省客货车单位运输周转能耗分别下降0.6%和1.2%。 公共机构领域。 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通过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对既有办公楼围护结构、空调系统、电梯、照明、办公用电设备等进行改造。 全省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和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2%,省级机关、省级直辖市、省辖县(市)达到50%以上机构将建设节水单位。

(五)扩大节能环保产业规模。 培育壮大节能环保龙头企业,支持主业突出的节能环保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资源整合等方式组建大型节能环保集团; 引导我省传统机械制造企业适应市场需求,通过技术升级、产品改造、加工配套等方式,向节能环保装备制造领域拓展。 鼓励电力、冶金、建材等大型企业集团整合节能减排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安装运营等业务,建立专业的节能环保服务机构公司。 推进郑州综合节能环保产业、洛阳先进节能环保装备制造、许昌、平顶山节能电气装备制造集群建设,推动全省三大环保基地建设。信阳、新密环保产业园、金山环保产业园。 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布局静脉产业园区建设,推进生活垃圾、城市餐厨垃圾、建筑垃圾、污泥等低值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 实施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技术装备产业化重大示范工程。 以节能减排和大气、重金属污染治理为重点,实施节能减排科技工程,筛选发布30个鼓励生产和使用的节能环保产品和设备目录。 将节能环保第三方管理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完善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落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研究建立节能环保产业统计制度。 继续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在郑州、鹤壁、济源等地推进“淘汰白炽灯、点亮智慧城市”试点工作。

(六)改革完善节能减排制度。 改革节能减排考核制度,简化考核程序,实现年度节能减排目标考核与市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同步。 完善节能减排计量、统计和监测体系,改进统计方法,测算“十三五”期间能源消耗总量、碳排放总量、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基数。 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制度,建立能源消费双控预测预警机制,建立健全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物排放总量许可控制制度和重点行业。 完善节能评估评审制度,规范和简化能效评估流程,制定节能专家库管理办法。 建立健全节能监管体系。 到2015年底,所有省辖市和80%以上的县(市)建立节能监察机构。 完善节能减排项目监管体系,加大项目储备、遴选、评审和公示等方面的公开程度,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监督检查。

(七)完善促进节能减排的经济政策。 落实燃煤电厂脱硫、脱硝、除尘电价政策,完善峰谷分时电价办法,加大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落实力度。 完善节能环保的发电调度方式。 制定实施非居民用气价格调整方案。 完善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政策,将污泥处理费纳入污水处理成本。 落实国家支持节能、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资源综合利用等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国家和省认定的生产资源产品或企业采用资源综合利用工艺、技术的,按规定执行增值税减(免)、退税政策。 制定鼓励秸秆综合利用的政策措施。 开展银企对接活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满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扩大对节能环保行业的授信规模。 探索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未来收益权、环保设施特许经营权等纳入贷款抵押范围。 利用省级股权投资引导资金支持设立节能环保产业基金,扩大节能环保企业直接融资规模。

(八)夯实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基础。 研究开展重点排放企业监测、报告和核查,培育温室气体排放第三方核查机构。 研究制定河南省二氧化碳强度减排目标考核实施方案,开展市级碳排放强度评价考核。 研究建立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制度和相关制度,制定温室气体统计实施方案。 开展气候变化影响评估与应对研究工作,继续开展市级气候变化应对规划和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2015年底前完成全省18个省辖市的编制工作。继续推进济源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制定实施郑州高新区、洛阳高新区低碳产业园区试点建设方案,组织开展低碳社区试点工作。

(九)提高节能减排监督管理水平。 坚持分类指导,对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展缓慢的地方开展通报督导或约谈,督促各地制定节能减排专项行动方案。 推动郑州、南阳加大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和鹤壁市加大国家节能减排金融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建设力度,努力完成节能减排目标提前或超出配额。 建设全省节能公共管理和服务信息平台,实现各部门、各行业用能信息共享。 建立各地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预测预警机制,定期发布任务完成情况晴雨表。 推动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高耗能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中心,在能源系统生产、输送和生产各环节实现系统化节能管控。分配, 消费. 推广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耗在线监测系统试点经验,力争2015年底前全部建成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耗在线监测系统。规范排污许可管理修订完善河南省排污许可分级管理,制定发布2015年河南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十)加强节能减排监督检查。 推进法规标准建设,开展《河南省节能条例》制修订工作研究,制定《河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草案)》、《河南省节能监察办法》,提高能源主要耗能产品消费限额和绿色建筑评价。 标准。 加强节能监管执法,建立日常执法与专项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大对违法用能和违法用能单位的查处力度。 开展节能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督查。 建立节能监测报告和投诉受理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受理举报和投诉的电话和电子邮箱。

附件:1、2015年省辖市、省直辖县(市)节能指标计划

2、2015年省辖市和省辖县(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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