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了解最新公司动态及行业资讯

新闻中心

了解最新公司动态及行业资讯

新闻详情

永修县财政局2019年全面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四大举措
时间:2023-03-07   

中国江西网诚信频道新闻 邓代义报道:为培育和贯彻节约资源、集约循环的良好观念,着力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大力倡导勤俭节约的工作作风。 单位内部管理和外部宣传,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江西能耗管理系统 方案,营造“绿色发展、节能先行”的浓厚氛围,引导金融干部和职工要树立勤俭节约意识,自觉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助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加强领导,不断完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 加强对统筹事业单位节能减排工作的领导,成立局事业单位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责任人。 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推进金融系统事业单位节能工作,指导和监督统筹事业单位节能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广泛宣传,营造节能的良好氛围。 为使节能工作深入人心,县财政局精心组织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在局内张贴宣传标语和节能挂件,不定期在财政工作群宣传节能降耗宣传标语和相册,并在县公共网站和新闻媒体开设宣传活动专栏。 在《事业单位节能条例》颁布之际,县财政局组织了节能宣传活动,让《事业单位节能条例》更加深入人心。

三是建立健全能源消费统计和监管制度。 按照县政务局的统一部署,规范完善了公共机构综合能耗统计工作。 建立了节能联络员制度,形成了固定的季度报告制度,建立了公共机构综合能耗数据库,完善了综合能耗统计和监管体系。

四是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强公共机构重大节能项目管理。 2019年,该局按照上级大力开展事业单位“绿色照明”行动的精神,对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 高效节能灯的推广将与今年政府机关节能工作同时部署、考核、实施。 加大节电力度,结合各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机关节能管理办法,推广使用节能新产品、新材料,对达不到节能效果的设备逐步进行改造更新,提高电能的使用效率。

日前,上海市发改委印发《关于上海市2020年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在交通领域,《通知》指出,上海市将加强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通过城市公共交通电气化和加强交通环境管理,实现节能减排。

以下为政策原文:

一、明确工作目标,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任务

2019年,围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和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部署,全市将加快工业、能源、交通、农业等重点领域结构调整,优化完善“双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系统。 稳步实施煤炭减量替代,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加快推进生态绿化、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牢牢守住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全面完成年初制定的节能减排各项任务。

2020年,全市要按照“十三五”规划和明确的污染防治攻坚战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着力推动经济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升级。 ,着力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加快形成与资源节约和保护环境相适应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推动生态文明迈上新台阶。

工作目标: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综合能耗比上年下降0.5%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比上年下降0.5%以上; 全市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在450万吨标准煤以内,力争控制在350万吨标准煤。 二氧化碳排放增量控制在960万吨左右; 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4300万吨左右; 着力控制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排放量比上年分别下降4%; 细颗粒物(PM2.)排放浓度继续下降。

二、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一)聚焦重点领域和领域,以更高标准实施产业结构调整。 落实减排任务,全年开工实施项目800个,按计划完成验收前期推进的8个重点领域调整。 积极服务长江经济带和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着力建设上海科创中心和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加快整体推进吴淞、吴泾、高桥等重点区域转型升级,实施优化、重金属相关企业和危化品生产企业等专项调整工作。 加强土地优质利用,结合资源利用效率评价,梳理低效用地名录,多方式推进低效用地处置,实施低效建设用地削减15平方公里。城市。

(二)严格节能环保准入,强化源头管控。 依法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和环评制度,推进能评、环评“一站式服务”。 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能耗和环保指标保护。 加强污染源管控,严格执行“立项核总量”制度,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发放管理基本全覆盖,促进总量控制有机衔接主要污染物排放权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

三、加快能源结构优化调整

(三)能源结构继续优化。 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推动7家重点用煤单位落实煤炭控制目标责任。 完善“发电调度与控煤目标相结合”的调控机制,合理控制发电煤耗。 继续控制钢铁、石化行业煤炭消费总量。 扩大清洁能源利用规模,天然气和非化石能源分别占一次能源的比重达到12%和14%。

(四)推进清洁能源项目建设。 推进电源结构转型升级,加快闵行燃机建设,研究推进吴泾地区煤电基地改造调整。 完成洋山LNG储罐扩建工程,加快推进上海二号LNG项目前期工作。 推进奉贤海上风电项目和临港海上风电基地建设,推进海上风电和远海分散式风电开发试点示范。 推动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多元化发展,推进陈家镇渔光互补等示范项目建设,年内新增光伏装机20万千瓦。

四、推进工业节能和绿色发展

(五)挖​​掘节能改造潜力。 对部分重点用能单位开展“一对一”节能诊断,推动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30个。 研究系统化、区域化的综合节能措施,推进50项重点节能技改项目。 加强数据中心能效(PUE)指标监测和能耗总量监管,推进小散老旧数据中心结构优化改造。 开展余热资源共享模式创新实践,完善“互联网+余热共享”大数据库交互平台,加强供需对接,推进一批示范工程。 研究推动节能项目与区块链技术深度融合。 继续开展“绿色沙龙”、“绿色产品智慧”等线上线下推广对接活动,做好节能科技产品推广工作。

(六)深入推进产业绿色发展。 以上海制造脱硝行动和“绿改创新”专项行动为重点,确保完成全市在用中小锅炉升级改造。 科学组织重大活动期间大气重污染应急治理和空气质量保障,对钢铁、建材、化工等大气污染排放高行业实施分类差异化管理。 加快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力争创建40个绿色工厂、15个绿色园区,开发90个绿色产品,打造8条绿色供应链,建设一批绿色信息基础设施,继续创建一批国家级绿色制造示范点单位,培育一批具有特色的专业化绿色制造服务组织。

五、加强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

(七)继续完善绿色综合交通体系。 优化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结合自贸区政策创新发展,推动中转集装、沿海配送等业态发展,推进内河航道和沪通铁路建设。 推进轨道交通网络建设,提高轨道交通运输能力,加强轨道交通网络与公交网络的融合。 推动实施慢行交通设施提升工程,引导和规范发展定制化公交、分时租赁等绿色出行方式。

(八)推进城市交通电动化、清洁化。 大力推广纯电动出租车和公交车。 年内新增出租车中纯电动出租车比例不低于80%,更新或新增公交车全部为新能源汽车。 出台有序发展充(换)电设施互联互通暂行办法,解决居民区充电桩难、电动出租车充电难等问题,鼓励充电设施互联互通和分时共享共享自用和专用充电桩。 完善充电设施建设布局,加快充电示范站和充电配套设施建设,新增出租车充电示范站10-15座。 推动LNG清洁能源应用和清洁能源替代集装箱拖拉机。 支持交通枢纽、邮政集散地、车站、停车场等交通设施采用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 鼓励全社会推广应用B5生物柴油。

(九)加强交通环境管理。 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淘汰符合国家标准的柴油货车,统筹油路车治理,有效防治道路交通大气污染。 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控制标准和船舶排污区要求,推进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 加快绿色港口建设,加大岸电设施和LNG船加气站建设力度,提高岸电和LNG应用利用率。 加快绿色机场建设,继续完善桥上设施建设,推广使用地面辅助电源,加快推广电动摆渡车。

六、进一步推进绿色建筑发展

(十)提高新建建筑能效水平。 继续推进绿色建筑发展。 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办公楼达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 低碳发展实践区及重点功能区内新建公共建筑按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比例不低于70%,更加注重绿色运营效果。 深入开展绿色生态城区试点实践,逐步推行公共建筑设计能耗定额制度,推动实施超低能耗建筑试点示范工程。

(十一)推进既有建筑绿色改造。 结合中心城区55万平方米二级旧村以下房屋改造,探索开展综合效果较好的既有建筑绿色改造。 深入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节能节水改造,实施改造200万平方米,编制《公共建筑智能节水系统技术导则》并开展试点。 构建适合提高公共建筑集中空调制冷系统能效的技术体系,开展超大型公共建筑节能降耗年度数据统计评价研究。 提升公共建筑能效监测管理水平,逐步纳入建筑用电以外的其他能源消耗数据; 完善能源消费统计、能源审计和能效公示管理制度,探索建立能源消费对标和能源消费定额管理制度。

(十二)推进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材发展。 推动实施《上海市装配式建筑单体预制率和装配率计算规则》和《上海市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促进设计理念和相关技术创新、施工效率提升、室内产业化发展和集成技术应用。 立足装配式建筑工程实践,探索发展智能建造,推动装配式建筑与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智能技术融合发展。 加强建筑工地、拆迁工地、道路扬尘污染治理,推进绿色施工。 大力推进建材绿色化,提高绿色建材在建筑中的使用比例。

(十三)加强公共机构、建筑、宾馆、市政基础设施等领域节能。 健全完善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应用,促进建筑精细化管控。 继续开展示范创建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作,推动全市创建36家国家事业单位节能示范单位和28家上海市事业单位节能示范单位,推动事业单位集中统一实施。杨浦区和嘉定区能源管理项目试点。 严格执行公共建筑夏季和冬季空调温度设定标准,通过公共建筑智能化改造和系统调整节能等手段,逐步改善室内环境质量。 依据合理用能指南,加强能效对标管理。 推进道路照明老旧灯具改造,新建、改扩建道路照明工程、组合灯杆工程采用新型节能光源。 发光二极管(LED)灯的比例增加到12.8%。 推进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节能。

七、大力发展节能环保科技产业

(十四)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深入实施政府节能环保强制采购和优化采购制度,结合重大项目建设和资源环境领域重大举措实施,加快培育和扩大市场需求面向绿色、循环、低碳科技产业。 推动节能环保企业总部、上市公司第二总部落户上海,形成产业集聚效应。 推进产业绿色贷款平台建设,完善平台功能,扩大与金融机构合作范围。 举办国际交流合作论坛,重点围绕节能环保产业投资、技术交流、人才培训等全方位合作对接。

(十五)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 研究构建以市场为导向的绿色科技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绿色科技创新的政策环境。 充分发挥绿色科技库作用,推动实施一批节能环保领域绿色科技示范工程。 继续推进智能燃煤电厂、天然气分布式供能、先进储能、太阳能高效利用、海上风电、新一代核电、氢能与燃料电池、能源互联网、PM2.5协同治理等。 5、臭氧污染、城市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领域的先进技术、装备研发和产业化。

八、推进重点减排项目建设,加强污染排放监督管理

(十六)强化污染减排目标管理责任制,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污染防治实施意见,加快实施11项专项行动,继续推进第七轮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和大气、水、环境三大专项治理计划各项任务。土,加快推进长三角生态环境整治。 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将不断深化长三角地区环保合作协作机制。 继续加强对重点减排单位的监督管理,全面完成2020年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十七)加快生态环境和污染减排工程建设。 开展重点行业新一轮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完成工业窑炉专项整治,加强机动车、船舶、飞机等移动源污染治理,力争提前实施新型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推动实施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区,研究优化全市集装箱堆场和主要运输通道布局。 推进竹园污水厂四期等项目建设,继续加大配套管网建设和污泥处理处置项目推广力度,持续推进社区雨污混排改造。 积极推进全市雨水初期治理,基本完成肇家浜、大屋川等雨水泵站截蓄污水工程,加快推进天山等6家污水处理厂功能调整。 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 推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办好第十届中国花卉博览会。 松南郊野公园建设完成,浦东河清、奉贤壮兴郊野公园初步建成,金山漕泾郊野公园建设加快推进。 加快生态廊道建设,建设林地7万亩、绿地1200公顷。

(十八)继续深化碳排放权交易工作,促进适应气候变化。 全力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建设。 做好年度碳排放配额和履约保证书发放工作,深化碳交易推广。 继续做好国家低碳城市、低碳发展实践区、低碳社区试点工作。 加强适应气候变化基础研究,提高城市适应气候变化的基础能力。

九、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十九)巩固和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推进全过程分类体系建设。 深入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现95%以上的居民区和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效能达标。 加快建设全市回收垃圾“点站”体系,推进市、区回收集散中心建设。 加快建立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处置全过程闭环体系,研究建立全市废玻璃等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体系。 加快建设一批重点干垃圾、湿垃圾和建筑垃圾处置设施。

(二十)进一步完善循环经济体系。 加强城市垃圾规范有序处理,制定本市循环经济发展和固体废物处置利用中长期规划。 开展资源高效利用制度研究,进一步推动电子废弃物、铅酸蓄电池、动力电池等回收行业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在部分场所和区域禁止和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塑料制品,促进源头减量。 探索推行绿色产品设计、再生资源利用产品强制使用等制度。 完善资源节约集约回收政策体系,进一步发挥财政、金融、科技创新等措施,支持和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

(二十一)以“提效”为重点,全面提高全社会资源利用水平。 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加快工业园区绿色循环利用能耗对标管理系统,粉煤灰、冶炼渣、脱硫石膏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8%以上,其他工业废弃物处置利用体系进一步完善固体垃圾。 继续推进城镇污水厂污泥转电厂混烧。 深入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研究推广建筑垃圾混凝土和再生建筑材料。 推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拓宽离田综合利用路径,不断提高综合利用水平和能力。 实施《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推进水资源管理精细化、规范化。

十、完善制度政策,夯实工作基础

(二十二)完善法规、标准、制度和政策。 研究制定“十四五”期间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循环经济、绿色生态等专项规划,研究制定《上海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上海市重点耗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 》、《上海市超低能耗建筑发展指导意见》、《上海市工业企业VOC治理专项行动(2020-2022年)扶持政策》等文件,修订《上海市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补贴办法》和《 《上海市鼓励企业实施清洁生产专项扶持措施》《上海市交通运输节能减排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上海市循环经济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等专项扶持政策。 完善节能减排标准体系建设,制修订地方能源消费定额标准50余项。

(二十三)完善能源计量监测预警体系。 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能耗监测平台、国家机关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信息平台的数据采集和监测,提高能耗数据质量,完善平台功能,开展数据对接分析与应用。 探索深化能源需求侧管理平台示范应用。 加强能源计量审查和现场维护,加大统计数据审查和执法力度,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理。 定期公布各领域、各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及时进行预警、督促和指导。

(二十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政府管理部门和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不断提高能源管理水平。 依托全市高校、科研院所和行业协会,建设节能环保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加快培育节能环保等节能低碳专业技术研发、能源管理、碳资产管理、温室气体统计与核算、气候变化战略研究人才。

十一、落实目标责任,加强考核检查

(二十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将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结果纳入区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 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区政府要进一步分解落实目标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重点耗能排放企业落实责任目标。 落实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机制。

(二十六)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管理。 完善重点耗能排放单位管理制度,深化能源使用状况和温室气体排放状况“双报告”制度。 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完善能源管理机构,设置能源管理岗位,开展内部能源审计和计量管理等相关工作,支持重点用能单位申请第三方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督促重点用能单位加强节能管理,落实节能措施。 技术改造。

(二十七)加强节能减排监督执法。 加强对重点耗能排放单位的日常监管,督促其进一步落实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 综合运用法律、经济、价格、信用机制等多种手段,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提高综合监管水平。 完善部门联动、城市联动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专项检查。

12.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

(二十八)加大宣传力度。 依托节能宣传周、低碳日、无车日、环境日、地球日等,开展低碳环保主题宣传活动,通过电视、报刊杂志和新媒体广泛宣传,树立先进模式,营造绿色低碳的社会氛围。 推进低碳社区建设,引导广大群众在衣、食、住、行、用等方面践行低碳环保,形成独具特色的低碳社区建设和管理模式。 carry out , and the and of in with .

(29) - and - and . the of seven key areas, - , green , green , green , green , green malls, and green , and and , , green, low-, and life and . Carry out the of , , and other zones. the of low- areas. to the " and Group" to for and .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