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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科瑞任心怡
技术支持:安科瑞鹏峰
摘 要:围绕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设,介绍了该系统产生的背景和主要内容,分析了工业企业实现在线采集、实时监测的总体技术路线和方法建议。 - 能源消耗数据的时间监测,并提出
一般技术要求。
关键词:工业企业;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通用技术
0 前言
随着节能工作向系统化、精细化、信息化方向发展,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深挖细粒度节能潜力已成为必然趋势。节能领域。为此,国家从“十二五”开始建设覆盖全国1万余家重点用能单位的能耗在线监测系统。通过该系统,可以全面、准确、及时地掌握全国、分区域、分行业的能源消费总量及其构成,提高节能宏观调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 建设能源消费在线监测系统是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深化创新和节能减排的必然选择。进一步挖掘节能潜力,提高能源管理精细化是企业的客观需要。新兴产业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1 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背景
“十一五”期间,国家建立了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实行年度管理。2011年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等十二部门联合印发《千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建立在线监测系统为数千家企业的能源利用。2012年《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的通知》进一步提出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试点工作。2014年下半年起,国家组织开展能耗在线监测试点,在电力、钢铁、石油石化三大行业中,选择了河南省北京市的部分重点用能单位。 ,与陕西开展试点。2015年后,国家对能源消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工作方案》等文件对建设能源消费在线监测系统提出了明确要求。2017年,国家发改委、原质检总局联合印发《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推广建设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建设在线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在试点基础上推广能耗监测系统。后期基本建成连接各省(区、市)重点用能单位、相关部门、行业数据共享的能耗监测系统,统筹政府部门能源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强化“双控”
2 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内容
能耗在线监测系统主要包括三部分建设内容:一是建设省级平台。省级平台是监控系统的区域性公共服务平台。部署在各省(区、市)电子政务外网和互联网上,支持市级平台数据接入。至少应满足国家信息安全保护二级要求。省级平台由省级节能主管部门和质监部门共建。优先使用政务云等计算资源,满足国家对政务信息系统融合共享的工作要求。二是对接国家平台。各省级平台要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向国家平台上传监测数据。国家平台部署在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和互联网上,国家发改委负责建设。主要功能是对各省级平台或重点用能单位直接上传的数据进行接入、汇总、分析,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为重点用能单位“双控”和节能管理提供支持. 三是建设重点用能单位接入终端系统。重点用能单位接入终端系统部署在重点用能单位内部,重点用能单位负责建设。主要功能是通过计量仪表、工控系统对机组能耗数据进行采集汇总,并将数据上传至省级平台或直接上传至国家级平台。
3 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总体技术路线
3.1 总体技术路线
能耗在线监测系统采用“国家平台+省级平台+重点用能单位端系统”的架构和技术路线(见图1)。和其他用户提供不同级别的服务。重点用能单位需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置与管理通则》()配备计量器具。
图1 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技术路线
国家平台部署在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和互联网上,国家发改委负责建设。主要功能是对各省级平台或重点用能单位直接上传的数据进行接入、汇总、分析,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为重点用能单位“双控”和节能管理提供支持. 国家平台满足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要求,可为相关部门提供数据接口,实现信息共享。
省级平台是监控系统的区域性公共服务平台。部署在各省(区、市)电子政务外网和互联网上,支持市级平台数据接入。至少应满足国家信息安全保护二级要求。省级平台由省级节能主管部门和质监部门共建,优先布局政务云等计算资源。主要接收区域内重点用能单位上传的数据,整合其他行业供能单位等节能主管部门的系统,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与国家平台进行数据对接。
重点用能单位末端系统一般由能耗在线监测设备、计量仪表、工业控制系统、生产监控管理系统、管理信息系统、通信网络及相应的管理软件等组成,部署在重点用能单位内部。耗能单位。重点用能单位负责建设,主要为用能单位提供能源管理服务。
重点用能单位末端系统通过互联网或专线将采集数据上传至省平台,省平台再通过政务外网将采集数据上传至国家平台。
3.2 技术方法建议
3.2.1 完善能源计量仪器装备
企业依法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并定期检定或校准。电能计量器具应满足数据采集接口要求。进出用能单位(一级)和重点二次用能单位(二级)的计量器具配备率和在线率达到100%;企业应当根据重点耗能设备或工序的能耗和仪表安装的可行性,完善主要耗能设备(三级)计量仪表。计量器具配备比例和准确度等级符合《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要求。
3.2.2 部署完善能源数据采集网络
对能源计量仪表(包括新增、改造和现有仪表)现场数据采集系统进行自适应接入改造,完善现场数据采集网络和工业骨干网络,在满足技术要求的条件下安全隔离要求,实现能源计量数据、能源系统运行与质量数据、生产关键数据集中统一采集到能耗在线监测终端设备。
3.2.3 能耗在线监测系统软硬件系统开发
企业能源管理中心信息系统分为三层:数据采集层、数据应用层和人机交互层。数据采集层由企业交互终端和数据采集机(如果需要)组成。企业交互终端内置控制器和智能仪表标准协议,可实现与世界知名品牌控制器和智能仪表的组态和组态通信接口。内置实时数据库,用于临时存储关键数据;内置OPC接口,方便与第三方控制系统或信息系统进行通讯。如果企业有特殊需求,也可以购买数据采集机。采集机需要与生产现场的智能仪表、PLC、DCS等现场测控设备预置通讯协议,方便采集相关数据;数据应用层由多个服务器组成,服务器用于存储数据、存储和运行模型库(数据与数据之间的内在关系)、存储定制化的人机交互界面等;人机交互层,由各种形式的人机交互设备组成,可以是大屏幕显示器、PC或移动终端等,这些设备应便于生产管理人员使用各种功能能源管理中心信息系统。
3.2.4 能源集中监控平台部署
基于实时数据库和监控图表组态系统,构建监控系统。实现对各种能源介质(煤、电、蒸汽、水、燃气、氮气等)生产、储存、消耗全过程的实时监控和实时趋势。实时记录能源系统事件,实时掌握能源使用和消耗情况,实现对各类产能、供能和耗能过程、设备的实时监控、异常报警和分析管理。重点耗能设备(变压器、锅炉、加热炉、汽轮机、风机、空压机、水泵等)能效实时计算与监控河南省能耗管理系统,设备能源利用实时监控与优化,设备运行与生产负荷匹配 Spend。通过综合监控系统,构建集团、分厂、车间、重要用能设备四级能源监控体系。
3.2.5 完善的管理体系
企业根据生产过程和能源系统特点,制定了实用的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充分发挥了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的作用。企业需要将能源管理工作提高到与产品质量管理、生产管理同等水平,针对不同产品、不同重点耗能设备或工艺制定能耗预警指标体系;制定节能优化生产运行导则。基于能源管理信息系统的分析工具,制定持续改进节能工作计划,实施在线能效绩效考核管理,
4 安科瑞重点能耗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
4.1 建设意义
《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规定,重点用能单位包括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含万吨)以上的用能单位和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指定的用能单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负责。年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含5000吨)以上10000吨标准煤以下的用能单位。目前,全国约有1.7万家重点用能单位,其能源消费量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60%。它们是节能工作的重点对象。
要求纳入“亿万”行动的重点用能单位落实节能主体责任,加强节能管理,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方案》(发改环字[2017]1711号)等要求,建设接入终端系统,按时接入省级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对能源进行在线监测。对不符合要求的重点用能单位用能系统建设、未配备和使用能源计量器具的,依法依规责令限期改正,
4.2 端系统结构
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推广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在重点用能单位内部部署重点用能单位接入终端系统,重点用能单位单位负责建设。
主要功能:通过计量仪表、工控系统对机组能耗数据进行采集汇总,上传至省级平台或直接上传至国家级平台;以及其他确保内部系统安全和数据安全的安全措施;具备远程升级维护、一端多路传输、接收国家和省级平台推送信息、用能单位自身能源管理等功能。
安科瑞可提供完整的企业门禁系统解决方案:
4.2.1 终端设备
企业接入端系统需要从生产过程控制系统采集能源相关数据。考虑到企业生产网络和办公网络()不能互通,企业接入端系统将采用2+1架构物理隔离设备——能耗在线监测终端设备,实现物理连接生产网络与办公网络之间,保证从生产网络(内网)获取的能耗数据单向传输,数据传输过程中隔离加密,以文件摆渡的形式安全传输至办公室网络(外网),在外网主机端通过CA数字认证证书进行身份认证识别后上传至省(市)级平台。结构如图所示:
4个
.2.2 终端设备硬件参数
(1) 单主板采用低功耗处理器;
(2) 单主板内存大小为4G;
(3) 硬盘:64G固态硬盘;
(4)独立双主机“2+1”架构的非IP物理隔离;
(5) 具有VGA接口,可外接显示器,方便现场维护和操作;
(6)双冗余开关电源,互为备份,支持热插拔,保证终端设备的可靠性,具有断电声光报警功能;
(7) 8个RS485串口;
(8) 4个千兆以太网;
(9) 4个USB接口,可用于CA证书接口;
4.2.3 终端设备软件功能
(1)支持通过(GB/)、DL/T645、CJ/T188等协议从现场仪表采集实时能耗数据,并汇总生成能耗报表;
(2)支持能源网关、DTU、SCADA通过(GB/)、能耗协议等实时上传能耗数据,汇总生成能耗数据上报;
(3)支持通过OPC协议从自动化信息系统采集所需的实时能耗数据,汇总生成能耗数据报表;
(4) 支持人工数据上报:对于不满足在线采集条件的数据,提供人工数据上报;
(5)具有基本的数据处理和本地存储功能,本地历史数据可保存6个月以上;
(6)可根据项目情况,录入企业基本信息、企业生产层次结构、计量器具档案信息、终端设备信息、数据采集项目信息等各种基本信息;
(7)按照《NHJC-04-2018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技术规范-终端设备接口协议规范》要求上传数据至国家或省级平台;
(8) 支持断线缓存,保证数据连续性;
(9) 终端设备平台方便用户使用和配置;
(10) 支持手动补录和远程升级;
(11)能源消耗数据采集;
(
12) 数据上传日志。
4.3 ANet 系列能源网关
ANet系列能源网关可将企业内分散的能源计量仪表集中采集并上传至终端设备,满足水、电、气、油、冷、电、气、冷、气等多种形式的能源消耗计量及分项数据采集需求heat,结合简单易用的数据配置软件工具,可以快速配置所需的数据采集和上传数据中心等参数信息。
4.3.1 能源网关硬件参数
4.3.2 软件功能
(1)支持多种仪器协议:支持DL/T645、GB/-200()、CJ/T188-2004等;
(2) 实时数据转发;
(3) 分项测量Xml数据报文定时上传;
(4)数据AES加密;
(5)断点续传;
(6) 数据存储;
(7) 远程配置和维护;
4.3.3 相关报告及证书
(1) GB/.2-2018《电磁兼容试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4级。
(2) GB/.6-2017《电磁兼容试验与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实验》3级。
(3) GB/.4-2018《电磁兼容试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4级。
(4) GB/.5-2019《电磁兼容试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4级。
(5)-2016《信息技术设备无线电骚扰限值及测量方法》合格。
4.4 设备选择
5 工业企业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通用技术要求
能耗在线监测终端系统部署在重点用能单位内部,其主要功能是通过计量仪表、工控系统对单位能耗数据进行采集汇总,并将数据上传至省级平台或直接上国家平台。能耗在线监测终端系统必须采取网守、防火墙、隔离等安全措施,确保内部系统安全和数据安全;必须远程升级维护,一端多路传输,接收国家、省级平台和用能单位自身信息。能源管理所需的功能。
终端系统的核心是能耗在线监测终端设备,是重点用能单位的信息节点。重点用能单位的管理信息系统、生产执行系统、仪表等中的能耗相关数据通过有线或无线网络传输至能耗在线监测终端设备。能耗在线监测终端设备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统计汇总。经过验证、筛选、分拣、打包,采用HT-TPS进行通道保护,传输至上层系统应用平台。在连接到互联网之前,能耗在线监测终端设备应使用防火墙隔离可能来自互联网的网络攻击,硬件或软件防火墙可选。如果用能单元当前没有配置硬件防火墙,需要配置硬件防火墙。
能耗监控终端设备作为连接用能单位生产控制网络与办公网络、互联网的关键节点设备,保证数据传输的安全隔离,即与用能单位之间的物理隔离和通信。能耗监测终端设备的数据接入端和数据传输端。逻辑隔离,数据访问网络和数据传输网络之间的数据交换只能通过配置的数据,其他数据完全过滤不能通过。
能耗监控终端设备需采用“2+1”架构设计,由双主机和专用隔离组件组成,即由内网主机、外网主机、和安全隔离数据交互单元。用于将生产控制网络数据输出系统主机(如生产过程控制系统、配电自动化系统、企业生产自动化系统等)与企业办公网络联网,实现数据传输、安全隔离、信息化两个网络之间的流量访问控制、内容过滤和信息交换等。能耗监控端设备中的内外主机通过安全隔离数据交互单元(由专用隔离组件组成)连接,安全隔离数据交互单元是两个网络之间的可信物理通道。内部通道裁剪出TCP/IP等功能网络协议栈,采用私有协议实现协议隔离。针对用能单位能耗数据的采集和远程传输,属于对安全性要求高,实时性要求相对较低的应用场合,
【参考】
[1] 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北京市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测试点建设工作体会[J]. 中国能源, 2018(4):7-9.
[2] 杨少鹏, 王璐, 施锡杰.工业企业能耗在线监测通用技术研究[J].应用能源技术, 2021(08):38-41.
[3] 安科瑞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版本 2020.10
【铝路网】发改环资〔2014〕30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厅、机关事务管理局、能源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检疫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计划》(国办发[2014]23号)《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 》(国发[2013]号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我们研究制定了《能源效率“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
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
国家行政机关
国家能源局
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标准委员会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附录
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
能效“领先”是指在同类可比范围内能源利用效率较高的产品、企业或单位。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对于增强全社会节能减排积极性,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计划》(国办发[2014]23号)《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若干意见》
见《(国发[2013]30号)》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和实施范围
(一)基本思路
建立能效“领跑者”制度,通过制定标杆、政策等方式,形成促进终端用能产品、高耗能行业和公共机构能效持续提升的长效机制激励措施,提高标准,促进节能减排。定期发布能源利用效率高的终端能源产品目录和单位产品能耗低的高端产品目录
耗能产品生产企业名录、能源利用效率高的公共机构名录和能效指标,建立能效标杆。对能效领跑者提供政策支持,引导企事业单位争创能效“领头羊”。及时将能效领先指标纳入国家强制性能效标准和能源消耗指标,完善标准动态更新机制,不断提高能效准入门槛。
(二)实施范围
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范围包括终端用能产品(以下简称用能产品)、高耗能行业和事业单位三类。
1. 耗能产品
综合考虑产品市场规模、节能潜力、技术发展趋势、相关标准规范、检测能力等,选择变频空调、冰箱、滚筒洗衣机、纯平电视等家电产品。量大、节能潜力大、基础条件好。产品实行能效“领跑者”制度,未来将逐步推广到办公设备、商业设备、照明产品、工业设备和交通工具等产品。
2、高耗能行业
综合考虑行业能耗、节能潜力、节能技术发展趋势、能耗统计、计量、标准等,选择火电机组、原油加工、钢铁、乙烯、合成氨、电解铝、平板玻璃、水泥等产品实施节能减排。“领跑者”制度将逐步推广到电力、石油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高耗能行业的其他产品。
三、事业单位
按照相似可比原则,对事业单位进行合理分类。考虑到数据的可得性和评价的规范性,能效“领跑者”制度将以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为重点,逐步覆盖各类公共机构。
二、用能产品能效“领跑者”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用能产品能效“领跑者”基本要求
用能产品能效“领跑者”应满足以下要求:
1、能效等级达到国家能效一级以上,在同类同类产品中能效领先的产品;能源效率“领跑者”指数应逐年提高。
2、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和备件,产品全生命周期能耗低。
3、产品已获得国家通过的节能产品认证,具有国家认可实验室的第三方能效检测报告。
4、产品质量和性能优良。在近一年的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该品牌无一产品不合格。
5、该产品为批量生产的定型产品。
6、生产企业在中国大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健全的供货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承诺“领跑者”产品在主流销售中正常供货渠道。
(二)用能产品能效“领头羊”入围发布
入围用能产品能效“领跑者”采用企业自愿申报、专家评审、公示等方式。
申报企业将入围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地省级节能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质监局。改革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改委、质检总局组织专家对地方政府提交的入围能效“领跑者”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少于1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产品,国家发改委、质检总局将公布能效“领跑者”生产企业,
用能产品能效“领跑者”名录每年发布两次。
(三)增加能效“领跑者”标识
鼓励入围产品生产企业在品牌宣传和产品营销中使用能效“领跑者”标识。列入目录的产品可在产品明显位置或包装上使用能效“领跑者”标识(标识样式见图1),或直接在能源上印制能效“领跑者”标识效率标签主体(示例见图 2)。严禁伪造、冒用能效“领跑者”标识,利用能效“领跑者”标识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图1 能效“领跑者”标志
图 2:能效标签 201X 上的能效“领跑者”标志示例
(四)对能效“带头人”给予激励
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奖励政策,鼓励节能“领头羊”产品的技术研发、宣传推广。
(五)将能效“领跑者”指标纳入能效标准
建立能效“领跑者”指标与强制性能效国家标准衔接机制。根据节能技术发展、市场能效水平变化等,并根据各用能产品的具体情况,将能效“领跑者”指标纳入能效标准指标体系及时。
(六)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对用能产品能效“领跑者”能效、质量等性能的监督检查,将能效“领跑者”列为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重点,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国家认可的能效标识备案管理机构、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和相关检测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客观、公正地开展标识备案、产品认证和性能检测工作,开展能效标识和检测工作。能源效率“领导者”的质量认证。进行有效的后续调查。对于贴有虚假能效标识的产品,认证不合格、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对入围资质、能效标识备案、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予以吊销和曝光。将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宣传的生产企业列入负面清单,三年内不得申报用能产品能效“领跑者”。
三、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对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的基本要求
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单位产品能耗水平达到国家能耗定额标准先进值,处于行业领先水平。能效“领头羊”指标逐年提高。
2、“十一五”、“十二五”期间,完成了政府节能目标任务,没有使用落后的耗能设备和产品。
3、按照国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建立了能源管理体系;建立了完善的能源统计计量管理体系。《通则》()要求,已通过能源计量审查;建立节能奖惩制度;已开展或正在开展能耗在线实时监测系统建设。
4.年能耗超过10000吨标准煤的独立法人。
5、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二)能效“领跑者”入围与发布
、国家能源局、国家发改委委托行业协会开展高耗能行业节能“领头羊”企业评选工作。行业协会通过资料收集、资料审核、现场核查、同行评议、专家论坛等方式,评选出上年度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名单和单耗指标,报送国家能源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国家发改委网站等指定媒体公示行业协会上报的能效“领跑者”名单和单耗指标,并公示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国家能源局、国家发改委公布高耗能行业节能“领头羊”名单及单耗指标。
每年发布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
(三)能效“带头人”激励
、国家能源局、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奖励政策,鼓励高耗能行业节能“领头羊”。
(四)开展行业能效对标
编制重点行业能效对标导则,推动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能效对标,查找差距,分析原因工业能耗管理系统,改进措施,持续改进。及时总结能效“领跑者”的最佳节能实践,提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行业能效提升技术路线图。广泛开展节能技术、标准和管理体系培训,引导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
(五)将能效“领跑者”指标纳入能源消费定额标准
加快制修订强制性能耗定额标准,不断提高能耗门槛。对高耗能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要及时将能效“领跑者”指标纳入能源消费定额标准指标体系。
四、事业单位能效“领跑者”制度主要内容
(一)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基本要求
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应满足以下要求:
1.按照同类比较原则,能效在同类气候类型的同类公共机构中处于领先水平。能效“领头羊”指标逐年提高。
2、不使用落后的耗能设备和产品。
3、建立健全了节能管理体系和能源管理制度,节能管理水平在本地区同类型公共机构中处于领先地位。建立了完善的能源统计计量管理体系,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公共机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要求》(GB/)的要求。
4、年能耗一般不低于50吨标准煤。
五、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二)事业单位能效“领头羊”入围发布
省级事业单位节能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通过数据报送、现场调研、专家评审等方式,为各类事业单位选出能效“带头人”,并报国家能源局。
国家局、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评审,专家评审结果在国家局、发展改革委等指定媒体上向社会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国家能源局、发改委公布能效“领头羊”单位和能效指标。
公共机构能源效率“领跑者”每年发布一次。
(三)能效“带头人”激励
国家能源局、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奖励政策,对公共机构能效取得“领跑者”的单位予以鼓励。
(四)充分发挥示范作用
建立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案例库,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案例,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
(五)以“领跑者”指标为考核依据
根据能效“领跑者”指标和公共机构能效总体水平,适时将能效“领跑者”指标转化为制定节能目标和进行考核评价的标准和依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国家发改委加强能效“领跑者”制度统筹协调。、国家总局、国家能源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努力,确保制度取得实效. 中央财政安排周转经费,用于能效“领跑者”入围评价、信息系统建设运行、宣传培训、监督检查等日常工作。
(二)完善政策措施
提高能效“领跑者”指标的政策接受度,将能效“领跑者”指标作为能源评价、化解过剩产能、实施差别电价等政策措施的重要参考依据。严格能源评价制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要优先选择能效“领头羊”产品和设备。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节能改造项目,要优先选择节能“龙头”产品。
(三)加强宣传推广
宣传推广能效“领跑者”制度,扩大制度影响。利用电视、网络、书刊、报纸等大众传媒,召开新闻发布会、表彰大会、推介会等,宣传节能“带头人”,树标杆,弘扬典型,表彰先进,营造制度实施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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