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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超低能耗、被动式超低能耗、装配式、绿色建筑政策总结(一)
相关国家政策
关于加强县域城镇绿色低碳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县城新建建筑一般应达到基本绿色建筑的要求。鼓励发展星级绿色建筑。加快实施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标准,加强设计、施工和运营管理,不断提高绿色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重。推进老旧小区节能改造和功能提升。大力推广绿色建材应用。推广装配式钢结构等新型施工方式。提高县城能源利用效率,大力发展适应当地资源禀赋和需求的可再生能源,推广清洁能源应用,
关于印发全国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发强规划[2021]1383号)
绿色低碳。特色小镇要按照碳达峰、碳中和的要求,共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高水平。推进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引导非化石能源消费和分布式能源发展,有条件的发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实施清洁供暖和合同能源管理。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低碳转型,坚决遏制盲目发展“两高”项目,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广装配式建筑、节能门窗和绿色建材,推进绿色建设。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33号)
城市绿色节能改造工程。全面推进城市绿色规划、绿色建设、绿色运营管理,推进低碳城市、韧性城市、海绵城市、“无废城市”建设。全面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加快发展超低能耗建筑,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北方地区清洁供暖,加快工业余热和可再生能源在城市供热中的规模化应用。实施绿色高效制冷行动,重点建设中央空调、数据中心、商业产业园、冷链物流等,更新升级制冷技术和设备,优化负荷供需匹配,大幅提升制冷系统能效水平。实施公共供水管网渗漏治理工程。到2025年,城市新建建筑全面实施绿色建筑标准,城市清洁供暖比重和绿色高效制冷产品市场占有率显着提高。(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更新升级制冷技术和设备,优化负荷供需匹配,大幅提升制冷系统能效水平。实施公共供水管网渗漏治理工程。到2025年,城市新建建筑全面实施绿色建筑标准,城市清洁供暖比重和绿色高效制冷产品市场占有率显着提高。(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更新升级制冷技术和设备,优化负荷供需匹配,大幅提升制冷系统能效水平。实施公共供水管网渗漏治理工程。到2025年,城市新建建筑全面实施绿色建筑标准,城市清洁供暖比重和绿色高效制冷产品市场占有率显着提高。(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大大提高了制冷系统的能效水平。实施公共供水管网渗漏治理工程。到2025年,城市新建建筑全面实施绿色建筑标准,城市清洁供暖比重和绿色高效制冷产品市场占有率显着提高。(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大大提高了制冷系统的能效水平。实施公共供水管网渗漏治理工程。到2025年,城市新建建筑全面实施绿色建筑标准,城市清洁供暖比重和绿色高效制冷产品市场占有率显着提高。(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城市清洁供暖比重和绿色高效制冷产品市场占有率显着提高。(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城市清洁供暖比重和绿色高效制冷产品市场占有率显着提高。(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1]23号)
三、重点任务
(二)节能减碳增效行动。
落实节约优先方针,健全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体系,严格控制能源消费强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推进能源消费革命,建设节能型社会。
2.实施节能减碳重点工程。实施城市节能减碳工程,开展建筑、交通、照明、供暖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推进绿色建筑先进技术示范应用,促进城市综合能源效率。实施园区节能减碳工程,以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以下简称“两高”项目)集中度高的园区为重点,促进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打造一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节能低碳节能低碳产品。公园。实施重点行业节能减碳工程,推进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油化工、化工等行业节能减碳改造,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实施重大节能减碳技术示范工程,支持取得突破的绿色低碳关键技术产业化示范应用。
(四)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
加快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城市更新和乡村振兴必须落实绿色低碳要求。
一、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推进城市群发展,科学确定建设规模,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过快增长。倡导绿色低碳规划设计理念,增强城乡气候韧性,建设海绵城市。推广绿色低碳建筑材料和绿色工法,加快新型建筑产业化,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钢结构住宅,推进建筑材料循环利用,加强绿色设计和绿色施工管理。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推动建立绿色低碳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机制,制定房屋拆迁管理办法,防止大规模拆迁施工。建设绿色城镇和绿色社区。
2.加快提高建筑节能。加快建筑节能和市政基础设施标准更新,提高节能减碳要求。加强适用于不同气候区、不同建筑类型的节能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推动超低能耗建筑和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加快住宅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继续推进旧热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节能减碳改造。提高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运行管理的智能化水平,加快推进热量计量收费和合同能源管理,逐步开展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到2025年,城市新建建筑全面实施绿色建筑标准。
3.加快优化建筑能源结构。深化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推进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积极推进严寒地区清洁供热,推进集中供热热电联产,加快工业余热供热规模化应用,积极稳妥开展核能供热示范,实施热泵等清洁低碳供热、生物质能、地热能、太阳能因地制宜。指导夏热冬冷地区科学供暖,因地制宜采用清洁高效供暖方式。提升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打造“光伏储能、
4.推进农村建设和能源利用低碳转型。推进绿色农房建设,加快农房节能改造。继续在农村推广清洁取暖,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取暖方式。发展节能低碳农业大棚。推广节能环保灶具、电动农用车、节能环保农机具和渔船。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加强农村电网建设,提高农村能源电气化水平。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
第三节 探索绿色转型发展新路径
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培育壮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产业,建设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共建绿色技术创新中心和绿色工程研究中心,实施重大绿色技术研发和示范工程。实施绿色政府采购,优先选择绿色产品。鼓励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加大对双城经济圈的投入。推进企业循环生产、产业循环组合、园区循环改造,在工业园区开展清洁生产试点。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节水行动,加大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的推广应用。深化排污权、水权、能源使用权、碳排放权交易的省市级合作。
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共建绿色城市标准化技术支撑平台,完善统一的绿色建筑标准和认证体系,推广装配式建筑、钢结构建筑和新型建筑材料。推进可再生能源利用,支持能源互联网创新,协调部署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共建区域一体化垃圾分类回收网络体系。完善汽车强制报废配套政策,统筹布局回收资源分拣中心,建设城市垃圾资源回收基地。
开展绿色发展试验示范。支持万州、渝东北探索三峡地区绿色发展新模式,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生态保护与补偿、绿色金融等领域尽快取得突破,引导人口和产业集聚在城市化地区。开辟平衡互促新路,保护三峡库区和长江母亲河。支持四川天府新区牵头建设公园城市,开展可持续发展创新示范,实施城市生态土地改革创新能耗管理建筑分类,探索建立公园城市规划导则、指标评价、价值转换等系统。支持重庆广洋岛在长江经济带开展绿色发展示范。建设沱江绿色发展经济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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