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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实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公告(完成年度能耗“双控”指标整改任务)
时间:2022-08-16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公布了省环保督察反馈,涉及完成年度能耗双控指标整改任务。详细情况如下:

湛江市实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的公告

(完成年度能耗“双控”指标整改任务)

根据《湛江市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湛环督组[2021]2号)要求,现各省环保督察反馈整改任务完成年度能耗“双控”指标整改任务。公告如下:

一、修复任务

同比增长19%,远高于全省6.43%的平均水平。(省督察)

能耗管理整改_济南能耗管理监测系统_能耗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及节电,节水,节油等管理措施

(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办事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统计局、各县党(工)市、区))委员会和政府(管理委员会)。

(三)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和持续整改。

(四)补救目标:

1.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项目。到2020年底,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达到100万千瓦,陆上风电项目装机容量达到120万千瓦,湛江外洛海上风电场一期(20万千瓦)投产投入运行。

2.进一步加强能耗“双控”指标管理,完成年度能耗“双控”指标下达任务。

3.加强节能目标责任考核。2019年7月底前,将全省“双控”指标分解为县(市、区)和重点县(市、区),市每年使用。节能目标责任考核。

(五)纠正措施:

1.优化产业结构。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大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严格控制高耗能企业发展。

2.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项目。市发改局牵头大力发展海上风电项目,逐步推进存量陆上风电,平稳有序发展光伏发电项目。加快建设雷州龙门风电场(一、二期)、下桥风电场(一、二期)等陆上风电项目;加快湛江外洛海上风电场二期工程建设进度,2019年新寮海上风电场和徐闻海上风电项目于2018年开工建设。

3.提高清洁能源利用率。市发展改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加快天然气主干管网建设,实施海南儋州至雷州乌什港中海油沿海供气管道对接工作。广东主要的天然气管网。

能耗管理整改_能耗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及节电,节水,节油等管理措施_济南能耗管理监测系统

4.加强能耗“双控”指标管理。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共同推进全市能源结构调整。加强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分解省下达县(市、区)的“双控”指标,每年对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进行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加强重点高耗能项目事中事后节能监督管理,鼓励高耗能企业通过技术改进和节能产品推广,降低综合能耗。做好事业单位节能工作。

二、整改落实

(一)完成整改目标:

1、到2020年底,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达到118万千瓦,陆上风电装机容量达到138.9万千瓦。湛江外洛海上风电场一期已投产。

2、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十三五”规划《广东省节能目标责任考核评价结果》的文件》(粤发改能函[2021]1931号),我市在“十三五”文件中,“五”期间能源消费“双控”目标是基本完成水平,省下达“双控”目标任务“十三五”时期完成。

3、根据全省年度能源消费“双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市将及时将全省能源消费“双控”目标任务分解到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员会)会议),定期组织开展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考核和“十万”节能目标责任考核考核工作。每年重点耗能单位。

(二)落实整改措施:

1、优化产业结构。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大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严控高耗能企业发展,严格准入。目前,先进制造业在规模以上工业产值中的比重近三年一直保持在36.7%。, 37.5%, 35.8%; 高新技术制造业比重逐年上升,近三年比重为0.9%,1.1%,1.4%,产业结构为逐步优化。

2、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项目。市发改局牵头大力发展海上风电项目,逐步推广现有陆上风电,平稳有序发展光伏发电项目,促进能源转型升级。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重逐年上升。

3、提高清洁能源利用率。市发展改革局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共同加快天然气主干管网建设。湛江一期高压天然气管网已建成,琼岳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正在推进中。

4、加强能耗“双控”指标管理。①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十三五”和“百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展发改能函[2021]196号)对全市53家重点用能单位进行考核。②市发改局将2020年我市能源消费50万吨标准煤、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同比下降2.0%的目标下达给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管委会)。并开展2019年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考核工作。③全省下达全市“十三五”能源消费“双控”目标,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6%,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991万吨标准煤。2020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1780.25万吨标准煤,单位GDP能耗同比增长11.36%。完成目标任务需扣除837万吨标准煤),全省“十三五”节能目标责任考核考核有842.10能耗管理整改,

三、评估结论

本次任务已完成整改目标,并已按照目标落实相应的整改措施,满足销售要求。

如您对本次问题的整改和公示有异议,请在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6日公示期内向我司报告。邮寄以邮戳为准,直邮以寄送日期为准送货。

收件人:湛江市环保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市生态环境局(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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