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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2-06-27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单位,中央、各区直属企业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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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委常委第189次会议、市政府2020年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包头市民营钢铁企业升级改造方案》。分发给你。请根据实际情况执行。

2020 年 7 月 29 日

(这是公开发布)

包头市民营钢铁企业升级改造规划

作为我市工业的五个支柱产业之一,钢铁工业在支撑行业和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全市钢铁行业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十三五”期间,用两年时间完成了“去产能”五年任务,“带钢”全面出清。目前,全市共有钢铁联合企业6家,其中民营钢铁联合企业5家,炼铁能力505万吨,炼钢能力510万吨。

为促进我市民营钢铁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绿色转型,根据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 《市2020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保党办发[2020]3号)《中共包头市委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市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保党办发[2020]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民营钢铁企业技术装备升级的必要性

(一)钢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近年来,我市民营钢铁产业虽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小而弱”的矛盾依然十分突出。一、产能规模普遍偏低 我市5家民营钢铁企业炼钢能力为510万吨,除亚新龙顺外,其他4家民营钢铁企业炼钢能力在50万- 120万吨。二是技术装备普遍落后。8座炼铁高炉中,7座为限产设备;现有8座炼钢转炉中,6座为限产设备。三是产品品种一般是单一的。钢材产品基本上主要用于建筑棒材和线材,产品质量水平较低,产品合格率和成品率在1-2个百分点e点低于重点大中型钢铁企业平均水平。四是节能减排水平亟待提高。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高于重点企业平均排放水平3.74倍、1.63倍和1.22倍。在当前钢铁行业兼并重组、产能集中加速、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我市民营钢铁企业的劣势地位更加明显。

(二)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钢铁违法项目的通知》和钢铁、电解铝、船舶工业”(发改工[2015]1494号)相关规定,如果部分设备不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准入标准,但不属于淘汰类, 限期实施技改 我市5家民营钢铁企业的炼铁高炉大部分属于工业化,因此,对其设备实施技术升级改造迫在眉睫。 .

(三)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要求。5家民营钢铁企业实施技术升级改造,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实施源头治理,全面推动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发展的需要,是改善环境质量、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需要,是落实“一带一路”建设的重大举措。市委、市政府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决策部署,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

二、升级目标

力争到2025年,全市钢铁企业基本形成产能适度、布局基本合理、产品特色突出、绿色环保的新发展格局,企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显着增强,成为自治区重要的现代绿色钢材。制造基地。

(一)技术装备水平大幅提升。按照《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9年版)》标准要求,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全面提升产业结构我市5家民营钢铁企业技术装备。

(二)污染排放和能耗水平明显下降。民营钢铁企业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特殊排放限值要求,工艺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能耗限值标准,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有效改善大气环境做出突出贡献。

(三)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引导钢铁产能整合重组,推动钢铁产能向包头市陕北片区转移,促进集聚发展,优化钢铁产能。产业布局。

(四)企业综合竞争力得到有效提升。提高产品质量和性能,延伸优质钢和特钢产品,适应市场需求变化,增强民营钢铁企业综合竞争力钢铁企业。

三、升级改造的主要内容及要求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和行业发展趋势,结合我市民营钢铁企业发展实际,统筹考虑、综合研判,5家民营钢铁企业的具体改造方式确定如下。

(一)亚新龙顺:原地升级。

——烧结:保留现有1×180㎡和1×196㎡烧结机。

——球团:保留现有3×10㎡球团竖炉。

——炼铁:保留现有1×高炉,关停2×630m3高炉,通过产能置换新建1×高炉。

——炼钢:保留现有2×120吨转炉。

——轧钢:保留现有3条年产50万吨棒材生产线和2条年产50万吨线材生产线。

产品优化方案:在现有棒线材产品的基础上,逐步增加建筑用H型钢、工字钢、角钢、槽钢等大中型材料。

完成截止日期:2023 年 12 月底之前。

(二)吉宇钢铁:升级到位。

——烧结(固阳):关闭1×126㎡烧结机,升级为1×186㎡烧结机。

——球团(固阳):保留现有1×10㎡竖炉。

——炼铁:关停1×高炉,通过产能置换建设1×高炉。

——炼钢:关停2×35吨转炉,通过产能置换建设1×120吨转炉。

——轧钢:关停2条热轧窄带钢生产线,升级为2条万能轧机生产线。

产品优化方案:从现有的单管产品扩展到矿用H型钢、工字钢、角钢、槽钢等小型产品。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末转炉改造完成,2025年12月完成高炉改造。

(三)大安钢铁:整体搬迁改造。

——烧结:关闭2×96㎡的带式烧结机,升级为1×180㎡以上的环冷烧结机。

——球团:关闭1×10㎡球团竖炉,升级为1×20㎡矩形竖炉。

——炼铁:关停2座1×450m3、1×530m3高炉,通过产能置换建设1×高炉。

——炼钢:关停2×35吨转炉,通过产能置换建设1×120吨转炉。

——轧钢:关停一套年产70万吨棒材、50万吨棒线材的复合轧机,建成八机八流方坯合金钢连铸机圆弧半径12m,120万吨连铸机/年高速棒线材轧制生产线一条,50万吨/年圆棒材(φ110-φ650)轧制生产线一条。

产品优化方案:除生产热轧带肋钢筋(-500)高强度结构钢外,增加气体保护焊丝钢()、轴承钢和合金工具钢.

完成截止日期:2024 年 12 月底之前。

(四)德顺特钢、宝新特钢:限时升级重组。

根据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企业意愿,限期完成技术装备升级改造,所有设备符合《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9年版)》要求逾期未完成升级改造的,2025年底前推进完成企业整合重组。

完成截止日期:2023 年 12 月底前

四、关键任务

有关地区和部门要把五家民营钢铁企业技术装备升级改造作为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和属地管理责任,为相关工作深入开展顺利推进提供保障。

(一)制定详细规划,有序推进升级改造工作。当地政府要严格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要求制定详细规划,明确启动时间、阶段任务、完成时限、责任部门,为企业整合升级转型的顺利实施提供政策指导和组织保障。 ,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推进工作,多渠道积极争取上级支持。

(二)限期实施技术装备升级改造。对于部分不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准入标准,但不属于阶段-外类项目按规定办理限期项目备案手续,在增加产能的前提下,限期实施技术升级,如有设备在产业结构调整中淘汰的指导目录,不予备案,督促企业加快淘汰。

(三)落实超低排放改造任务。以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围绕打赢蓝天保卫战目标,全面推进实施超低排放改造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等五部委《关于推进钢铁行业实施超低排放的意见》(环企启[2019]35号),民营钢铁企业技术装备升级必须符合超低排放标准。

(四)依法依规用综合标准淘汰落后产能。以钢铁行业为重点,严格执法和强制性标准执行常态化,能源综合标准运用消费、环保、质量、安全、技术 不达标生产不合格产品或落后产能(即落后产能)依法关停、退出时,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和标准化标准的门槛作用,节能减排、提质升级等方面促进钢铁企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五、保护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包头民钢”,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战线的相关副市长为副组长, “企业升级转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主任兼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兼任,副局长由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兼任,领导小组统筹统筹解决5家民营钢铁企业升级转型重大问题,建立预审咨询制度,我n-过程监督、后评估等工作环节。加强统筹协调和信息沟通机制,实行动态跟踪监管。严格检查项目设计和建设方案,完善相关保障工作机制,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相关地区还需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

(二)明确主体责任。各有关地区负责钢铁产业优化布局和技术升级改造的实施和推进。按照市委总体部署要求与市政府建立全市一盘棋思维,加强协调配合,为推进我市五家民营钢铁企业升级转型提供便利和创造条件。

(三)严格依法行政,强化市场驱动。市、旗、县、区三级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管理职能,全面落实政策,密切配合。依法生产”市场规则和程序,通过实施就地改造、整体搬迁改造等方式,引导和协助企业落实产能置换、用地、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前期工作,以及所有相关的各部门要主动跟进,加强指导,为企业办理相关手续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四)落实政策保障,完善和细化配套政策体系和措施。实施民营钢铁企业战略调整是一项涉及领域广泛、政策导向性强的系统工程。所有有关地区和部门要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细化扶持政策措施,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助力民营钢企整合升级。

1。积极寻求政策性资金支持。争取国家和自主节能环保改造、技术改造项目等专项资金,支持和引导企业转型升级。 (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负责,有关地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2。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对升级改造企业的支持力度,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对钢铁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给予信贷支持。 (市政府金融办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及各商业银行配合)

3。优先安排搬迁企业用地目标。实施工业用地灵活出让、租让相结合等措施;企业搬迁地区要完善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做好产业搬迁各项准备工作。合理确定搬迁企业的土地出让成本,专供地面使用 对附属物征收补偿、搬迁改造、安置企业职工的支出,按规定享受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 (市自然资源局、财政局、人社局、税务局分工负责,相关地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4。妥善解决企业债权债务和员工安置问题。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政策,妥善分类处置整合重组过程中的债权债务,落实清偿责任,保障债权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稳妥解决职工再就业、劳动关系、社会保险关系、拖欠职工工资等问题。认真落实积极就业政策贵阳钢铁厂企业综合能耗管理系统,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 (有关地区政府、有关地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市人社局、财政局、工信局、信访局等部门配合)

(五)加强宣传引导,科学有效防范化解社会风险。企业升级转型涉及面广,尤其是企业职工的转移、安置和再就业。必须有不可疏忽大意。有关地区要充分估计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风险,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企业和职工关切,研究制定“一企一”职工安置方案和风险应对方案。政策”,营造整合重组工作全面顺利实施。良好的社会氛围。

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变化,以最新政策为准。

附件:包头市民营钢铁企业升级改造领导小组成员

政策解读:《包头市民营钢铁企业升级改造规划》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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