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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出台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方案
时间:2022-05-23   

日前,泉州市经信委、泉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印发了《泉州市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实施方案》。

我市出台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方案

提升节能管理信息化精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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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日前,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泉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印发了《泉州市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 《方案》)企业能耗监测管理系统,为加快重点用能单位建设用能在线监测系统,进一步提高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的信息化和精细化水平,推动全市完成节能减排工作。 “十三五”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任务。□ 记者 黄文珍 通讯员 李丹荣 庄耀民

明确能源消耗总量和单位能源消耗在线监测的目标任务

建设目标方面,根据《方案》,在能源消费总量在线监测方面,2018年,建设重点耗能单位能源消费总量在线监测终端系统,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完成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7月底前完成水泥、火电行业,9月底前完成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平板玻璃、钢铁等行业,年能源消耗总量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十二月底。在线采集和实时监控。2019年,完成年综合能耗5000吨至10000吨标煤(含5000吨)重点能耗单位能耗总量数据的在线采集和实时监测。2020年重点用能单位能耗总量数据与国家平台全面对接。

在单位能耗在线监测方面,2018年全年50万吨标准煤及以上(含50万吨)综合能耗和纳入能源管理的所有重点耗能企业单位能耗指标监测完成使用权交易试点产业。2019年,完成年综合能耗3万吨至50万吨标准煤(含3万吨)及纳入能源使用权交易试点行业的所有重点耗能企业单位能耗指标监测年。2020年,完成年综合能耗5000吨至3万吨标准​​煤(含5个、

要求准确、完整、及时地接入省级平台

《方案》明确了有关单位和机构的职能分工。其中,重点用能单位是企业侧系统建设在线监测的主体。《方案》要求重点用能单位将能耗数据准确、完整、及时地接入省级平台。

具体要做好在线监测方案的制定、上报、修改和终端系统建设(包括能源计量器具的设备和管理、监测数据联网系统的建设或升级)和运行维护工作。配备相应的专(兼职)人员进行运维管理,制定运维管理制度,包括网络管理系统、系统与应用管理系统、安全管理系统、存储备份管理系统、故障管理系统、人事管理制度和质量考核制度等。端系统的日常维护和设备更换都包含在企业成本中,并建立数据审计机制,保证系统上传数据的连续性和真实性,保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加强能源消费精细化管理,分析能效水平现状,挖掘节能潜力,开展节能改造,实现节能降耗、提质增效。

对于电力、燃气供热等供能单位,《方案》要求应用远程抄表系统,实现网络化管理,将重点用能单位的能耗数据准确、完整、准确地接入省级平台。及时。建立数据审核机制,对接入数据进行合理性检查和数据质量评价,确保上传的重点能耗单位能耗数据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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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使用第三方技术实施终端系统建设

《方案》对重点用能单位(含供能单位)的端系统建设内容、端系统建设、端系统升级维护、端系统建设技术方案变更等提出了相应要求。其中,在终端系统建设内容方面,重点用能单位要建立数据审核机制,确保上传到省级平台的用能单位能耗数据真实有效,并设置设立专门机构,负责终端系统的运维。鼓励重点用能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终端系统建设单位开展运维工作,

在终端系统建设上,《方案》鼓励重点用能单位探索与第三方技术支持单位的合作。鼓励重点用能单位建设能源管理中心和能源管理系统,提高能源管理水平,逐步实现能耗总量指标和单位能耗指标在线监测。在端系统升级维护中,《方案》指出,如果监测数据断开,能源用户应及时排查原因,尽快恢复数据网络。断线时间超过3天的,应将数据断线和恢复情况上报市、县经济和信息化、质监(市场监管)部门。

奖惩并举保障重点用能单位末端体系建设

在保障措施方面,《方案》从投入、管理、培训等方面入手,推进重点用能单位末端系统建设,确保建设目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其中,《方案》明确加大投入,省级将监测系统运行维护、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支出;对在监测体系建设中节能效果明显、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项目,给予适当的财政奖励。

同时,开展监督管理,定期对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监督和能源计量监督检查,加强设备监测、能源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建设和管理。重点用能单位和供能单位末端系统运行维护。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检查、抽查,查处并举报,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失信行为实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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