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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和碳中和的战略决策部署,推动全市碳达峰和碳中和工作落实,按照中央、省委有关文件,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
到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取得重大进展,科技成果显着创新和制度创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减排率均达到省级目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4%左右;森林覆盖率提高到66%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7300万立方米以上。山峰的根基逐渐夯实。
到2030年,高质量实现碳达峰,碳达峰、碳中和的数字化智能治理体系基本建立,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取得重大突破在实现绿色低碳技术方面,能源利用效率和二氧化碳排放水平均居全国前列。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75%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左右;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容量约600万千瓦;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将与 2025 年的水平保持一致。达到峰值后,二氧化碳排放量趋于稳定后下降。
到2060年,率先建成零碳城市,全面建立配套的城市治理体系;六大领域实现零碳或近零碳化;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80%以上;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得到有效控制。
二、建立与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相匹配的城市治理体系
(一)构建以绿色低碳为导向的城市治理体系规划体系:将碳达峰和碳中和要求纳入城市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县(市)相关规划要落实绿色低碳要求,全面推进全市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绿色低碳转型。
(二)构建以数字化为主导的治理模式。推进杭州能源双碳数字智能平台建设,加强能源、建筑等领域数据智能化赋能,提升数字化治理能力。逐步提升建立区域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重点企事业单位碳排放报告核查长效机制,加强温室气体排放监测。探索建立市级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质量碳排放统计。
(三)构建以循环利用为核心的资源利用模式。深入实施清洁生产,持续推进园区循环改造,努力打造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示范培育一批资源回收基地和标志性回收产业链,逐步完善具有杭州特色的回收体系。
三、实施绿色产业发展规划
(四)大力发展增汇生态农业。推广农光、茶光等“光伏+农业”应用模式,鼓励水-光等农业技术的开发、推广和应用节灌、精准播种、精准施药。继续推进养殖场生态管理,鼓励和引导智能高效农业机械设备的研发和应用,进一步完善禁渔期管理制度。有效减少农业甲烷排放和农机碳排放。
(五)@ >严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动态更新行业导向目录,严控化纤、水泥等高耗能行业项目准入.逐步实施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将碳排放强度纳入“英雄每亩均等”“标准”指标体系,完善高碳低效行业退出机制。
(六)加快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全力抢占绿色产业制高点,打造视觉智能、集成电路等九大标志性产业链,推动新型纤维材料、智能网联汽车等千亿级先进制造集群发展,规划碳捕集与封存等未来产业布局,深入推进高碳高效低碳转型产业,按照“一条链”“一个方案”,精准实施制造业产业基地改造和产业链升级。落后产能退出。
四、实施绿色能源发展规划
(七)着力提高清洁能源供应能力。加快推进白鹤滩至浙北换流站±8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及相关配套输电工程、抽水抽水等清洁电力工程建设作为储能电站项目,在全县推进分布式光伏发展,加快在储能设施建设中,鼓励“源-网-荷-储”一体化等应用。建设天然气项目。加强智能强电网络建设,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
(八)严格控制煤炭消费。继续推进“煤改气”工程,有序实施煤炭减耗,严格实施新耗煤项目等量减排和替代。加快实施重点区域热电规划调整,引导热电联产企业整合升级,发展清洁煤电。鼓励水泥等重点用煤企业等重点用煤企业脱煤。生产过程。
(九)继续完善能源消费“双控”制度。严格控制能源消费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推动能源消费“双控”向“双控”转变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强化激励约束机制,推进能源效率和能源配置环节体系建设,完善有序用电、差异化电价、能源预算管理等能源管理政策。严格实施节能审查,加强节能监督和节能执法。
(十)着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在重点领域实施节能减碳行动,推进能效对标。加大先进高效设备和产品推广力度,加快淘汰落后和低效设备。实施星级绿色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创建区域能源评估升级版。
(10一)深化能源市场化改革。完善相关政策,支持新能源开发利用和储能产业发展。积极参与电力市场化改革,深化天然气供给侧改革。落实国家和省能源使用权交易管理办法,实行能源使用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鼓励和支持杭州企业积极参与绿色电力交易。
五、实施绿色交通发展规划
(10二)积极引导绿色出行。提高轨道交通和常规公共交通覆盖率,完善轨道交通和公交换乘服务,推进“水陆公交一体化”建设。给充分发挥城市大脑的智慧,完善调度功能,合理调节道路资源,打造共享交通,构建绿色优先城市低碳出行体系。
(10三)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交通装备。逐步实现全市低碳出行体系。公交、出租车、公务、环卫等新能源汽车全覆盖,提高社会用车、城市配送用车、工程用车等新能源汽车比例。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船舶应用。推动旧柴油卡车和运输船的更新淘汰。
(10四)优化低碳交通体系。实施“提水”“提铁”专项行动,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推进大型化、厢式化、专业化发展货运车辆,推进内河船舶和港口设施设备智能化更新,提高运输组织效率。研究划定城市绿色物流区,逐步控制高碳排放货车在该区域通行。
(10五)@ >加快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换乘中心、车站、码头、服务区、综合能源供应服务站等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布局公共充电桩和公共区域充换电站,有序开展加氢站和自用充电桩建设。实施绿色交通走廊建设行动,推进美丽高速公路、美丽水道和绿道建设。
六、实施绿色建筑发展规划
(10六)推动绿色建材和低碳技术应用。稳步推进绿色建材循环利用,支持企业建设以绿色建材为特色的技术中心或重点实验室。推广减废节能效果显着的建材产品,制定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产品和系统推荐目录,推广应用“蓄光、直接、灵活”的建筑一体化技术,提高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比例。可再生能源在建筑物中的应用。
(10七)提高绿色施工水平。提高工程绿色设计水平,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制定建筑节能低碳管理办法,探索碳排放水平纳入绿色建筑评价体系 推动政府投资项目高星级绿色低碳建筑示范,大力推广超低能耗、零(接近零)能耗建筑,促进协调发展推进绿色智能建筑和建筑产业化,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式装修。建立建筑节能和碳排放全过程监管机制,提高项目运维循环利用。
(10八)加强建筑节能管理。有序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设备更新。完善建筑能耗和碳排放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建筑能耗智能化管控,实现精细化用电和能效实时监控。逐步开展建筑能耗限额和碳排放限额管理。
七、实施绿色生活倡导计划
(10九)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深入开展创造绿色生活行动,建设绿色学校、绿色商场、绿色家庭、绿色社区、节能机构等,推动绿色生活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塑料污染治理,积极倡导节水、节电、节材,逐步建立居民碳账户和碳信用体系,创新碳普惠机制,引导公众自觉践行绿色低碳。碳碳生活方式。将绿色低碳主题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
(2十)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大力推进绿色产品认证,探索建立绿色产品销售和购买激励措施和碳标签制度,积极引导企业和居民购买和使用绿色低碳产品。为大型活动、活动和会议实施碳中和行动。
八、努力提高生态碳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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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深耕林业碳汇。推进县域森林城市和生态园林城市全覆盖,在全市推行“林长制”,实施“附加万亩土地绿化”“一村万树”等行动。加强林业碳汇背景调查,有序规范开展林业碳汇交易,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二十二) 着力挖掘湿地碳汇。实施西湖、西溪一体化保护升级工程。构建“一轴、两带、两核、三区”的湿地保护空间格局、“五群多点”,积极创建国家湿地城市。
九、努力提高碳峰值和碳中和支持能力
(二十三)提升创新支撑能力。实施国家绿色科技创新“十万”行动,支持发展前沿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推动建设碳峰和碳中和相关科技创新载体 推动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推动相关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积极引进和培养碳峰相关领军人才和团队支持碳达峰和碳中和相关学科建设,构建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三位一体”的人才流动机制。
(20四)提升数字智能支撑能力。推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数字智能技术与碳达峰、碳中和实践的融合创新。鼓励支持数字智能技术研发与应用公司与能源管理、碳排放和碳资产管理公司开展深度合作,加强物联网、大数据等数字技术在节能降耗方面的应用。
(二十五)@>增强市场支持能力。支持杭州企业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市场交易。鼓励重点排放企业开展碳资产管理。培育壮大相关服务企业,促进以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节能减碳模式突出绿色证书、碳信用、碳标签、碳排放权等低碳产品的市场属性,积极探索实现碳排放权的路径生态产品的价值。
(20六)提高政策支持能力。制定碳峰实施方案能耗管理办法,整合完善配套政策体系。加强资金协调,积极落实碳峰、碳中和相关基金,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推进绿色金融创新,探索建立绿色项目库,支持杭州金融服务机构发展绿色金融业务 探索以碳汇等生态产品为对象的绿色金融信贷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产业公司上市融资。
(20七)提升区域合作能力。将绿色低碳主题纳入区域合作、对口支援、山海合作等框架内。聚焦能源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清洁能源互保互助、合作采购等,开展区域能源合作,探索区域碳汇资源和生态产品价值跨境能源合作。
十、保障措施
(20八)加强组织保障,充分发挥碳达峰作用 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作用是构建组织强、协调顺畅、联动高效的工作机制。所有各区县(市)及直辖市有关部门要贯彻落实本实施意见和碳达峰实施方案。配置强人才,加大培训力度,加强专业智库建设。
(二十九)加强监督考核。将碳达峰和碳中和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是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了碳达峰和碳中和任务分解实施机制,将关键指标和工作纳入生态文明(美丽杭州)评价。
(三十)强化典型领导。积极争创国家碳峰值试点城市,按照省级部署,积极开展多领域、多层次低(零)碳试点,迭代更新“杭州十大低碳应用场景”。结合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加强政策宣传,全面展示杭州的碳峰、碳中和建设经验和典型案例,形成绿色低碳发展新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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