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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
时间:2022-04-07   

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和实施能源管理的一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现有工业企业的能源管理

2 规范性参考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所有修改单(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但是,鼓励协议各方根据本标准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对于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3484 企业能量与鼠标平衡通则

GB/单位产品能耗限值编制通则

GB/企业能源审计技术通则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置管理通则

GB/质量光环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

GB/质量宣传管理体系要求

3 管理

3.1 为实施能源管理,企业应设立专门的能源管理机构,建立清晰、完善、职责分工明确的能源管理体系,落实管理责任。

3.2根据企业的总体经营方针和目标,执行国家能源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确定明确的能源管理政策和最终指标体系。

3.2.1 根据企业能源管理政策,量化指标体系中的能耗和节能目标要明确。消费节约,并可分别设定年度目标和长期目标。

3.2.2 能源管理政策和目标应以书面文件形式发布,以便企业所有相关人员明确并贯彻执行。

3.3 能源管理主要应根据企业自身特点完成以下几个方面:

a) 能源规划和设计;

b) 能量输入;

c) 能量转换;

d) 能源分配和传输;

e) 能源使用(消耗),

f) 能耗分析与评价;

g) 节能技术的进步。

3.4 为实现能源管理目标,企业应建立、维护和完善责任、权限、奖惩制度明确的能源管理体系。

3.4.1能源部门要系统分析企业能源管理的主要环节及其各项活动,将各项具体任务落实到相关部门、人员、岗位上,确保完成各种具体的能源管理任务。

3.4.2 在分配能源管理职责时,授予必要的权限以履行该职责。

3.4.3 建立全员奖惩制度的能源管理和节能制度。

3.4.4培训能源管理管理和技术人才,培养企业基层能源管理技能。

3.5 应根据能源计量器具的规定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3.6 为规范和协调各项能源管理活动,应系统地制定各种文件。能源管理所需文件应包括管理文件、技术文件和记录文件。

3.6.1 管理文件是对能源管理活动的原则、职责、工作程序、协调联系方式、原始记录要求等的规定。如:管理制度、管理标准及各项规章制度等。管理文件的制定应程序清晰、相互协调、简明易懂、易于实施。

3.6.2技术文件是与能源管理活动的技术方面有关的规定,包括:技术要求、操作规程、试验方法等。能源技术文件的制定应考虑国家、行业和地方能源政策标准,规定其内容要准确、先进、合理。

3.6.3 记录文件是能源管理中测量数据、测试结果、分析报告等的记录,应作为分析、检查和评​​价的依据。

3.6.4 所有文件的制定、审批、发布、修订和撤销等都应明确规定,确保文件准确有效地执行。

3.7 对能源管理体系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3.7.1 应组织有关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定期对能源管理体系进行全面检查。当发现能耗异常时,应对相关环节进行分析诊断。

3.7.2 检查应以管理文件和技术文件为依据,跟踪检查各项能源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确认各项能源管理工作是否按规定执行文件并达到预期的效果。

a) 文件规定的职责是否得到落实,负责人是否明确自己的工资和工作任务,具备相应的技能,熟悉工作流程,掌握工作方法,

b) 相关人员签署的文件是否正确、有效,文件规定的记录是否完​​整、准确,是否按规定保存和传递;

c) 能耗异常情况是否及时响应和纠正;

d) 能源消耗目标和节能目标能否实现。

3.7.3 检验完成后,应提交检验报告。报告应包括发现的问题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必要时调整羌族能源管理体系。

3.8 当企业的生产工艺、产品结构和品种、组织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时,企业相关部门应对能源管理体系进行评估,并就以下问题作出判断和决策:

a) 能源管理体系能否实现能源管理目标;

b) 能源管理体系能否适应企业的变化,

c) 调整能源管理系统

3.9 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对企业能源管理现状进行审核,同时组织培训、产学研-以科研合作等方式推动企业提高能效管理水平。

4 能源规划设计管理

4.1 企业和设计部门要在建设前期科学规划能源,对使用中的能源进行有效管理,在生产过程中要按照国家能源政策和政策及时调整能源结构。

4.2新建企业在建设初期,应配合设计单位,科学规划企业的各种能源种类和能源消耗总量。

4.3 对于扩建和改建项目,企业应在持续进行能源规划的前提下,根据国家现行能源政策和政策确定合适的能源。

4.4 需要分期建设的工厂要统筹整体工艺、能源和环保计划,分期建设产品计划、物料平衡和能源平衡,实现综合利用,避免高品位浪费中间或最终产品的热排放和通风或焚烧。

4.5 企业应建立能源规划管理档案,包括:企业使用能源和节约能源的中长期规划和计划,及时调整能源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等。

4.6——耗能设备从设计到生产、使用都必须符合节能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4.7 在设计的各个方面,要注意能源的合理利用和核能的节约。在可行性研究和基本设计文件中,必须有一章()关于能源的合理利用。

4.8 在确定新工厂的产品方案时,除了市场需求和发展趋势外建筑能耗管理,还应考虑与能耗相关的设备或系列设备的生产能力,使其达到经济规模。

4.9 调整企业生产和使用的能源。可在企业设计、能源管理等相关部门的参与下进行局部调整;重大调整应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前提下,由专业单位(人员)进行。下进行

5 能量输入管理

5.1 企业应参照GB/和GB/的要求,严格管理能源投入,准确把握投入能源的数量和质量,为合理利用能源和核算消费总量提供依据。应制定和实施文件,开展以下活动:

a) 能源供应商的选择;

b) 签订采购合同;

c) 能量汁和质量检验;

d) 储存。

5.2 能源供应商的选择不仅要考虑价格、运输等因素,还要符合国家相关能源政策,评估供应能源的质量和短缺情况,确认供应能力。

5.3 在与能源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以下内容:

a) 能源供应周期;

b) 能量值和测量方法;

c) 能源人员要求和检查方法;

d) 处理对能源数量和质量的异议的规则。

5.4 根据检测要求和成本,合理确定输入能源质量抽检的项目和频率,采用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的通用方法对输入能源质量进行检测。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抽样规则、判断基准和确定是否记录和报告符合性的程序。

5.5 制定并实施储能管理文件,明确存储损耗限值,在确保安全的同时减少存储损耗

6 能量处理转换管理

6.1 根据生产要求、设备条件和运行情况,制定转换设备的调度程序,确定最佳运行方案。各方应相互配合,使转换设备保持最佳工作状态。

6.2 操作员应经过培训和认证才能上任。在制定操作规程时,明确规定转换设备的操作方法、事故处理、日常维护、原始记录等,并严格执行。

6.3 应定期测量关键转换设备的运行效率,以运行效率是否在经济运行范围内作为安排维修的依据一.以确保质量维护和掌握设备的状态,应制定并执行维护程序和维修验收的技术条件。

7 能源分配和传输管理

7.1 能源分配和传输的管理应按照企业能源使用的设计和规划进行。企业应制定可执行的相关文件,条件允许的应有具体的指标和参数。

7.2 应明确内部能源分配和传输系统的范围,相关单位和人员的管理职责和权限,以及相关管理工作制度的原则和方法。

7.3 在合理布局和建立内部能源配输系统的前提下,合理调度,优化分配,及时调整,减少输电损耗。

7.4 对于输配电线路,应定期检查供水、供气、供汽、供热、供冷、供油管道,测量其损耗。根据生产运行状况,合理制定计划,安排维修。

7.5 要建立能源分配和传输使用制度,制定能源消耗计划,准确计量各部门单位能源消耗情况,建立档案台账,定期汇总统计。

8 能源使用管理

8-1 在产品生产工艺的设计与调整中,应将能耗作为重要因素之一,运用能源系统优化的原则,合理安排工艺流程。充分利用和回收原释放的可燃气体、余热、压力等。

8.2 应对每个工序,特别是主要耗能工序,优化工艺参数,加强监控,改进产品加工方法,降低能耗。

8.3 在选择高耗能生产设备时,应以选择高效节能设备,淘汰高耗能设备,有利于节能环保,提高综合经济效益为原则。耗能设备・

8.4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断改进操作方法,加强日常维护和定期维护,使耗能设备正常高效运行。

8-5 根据设备特点和生产加工需要,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和生产调度,确保耗能设备在最佳条件下经济运行。

8.6 制定能源消耗定额作为判断能源消耗状况的重要依据,评估完成情况,制定能源使用管理文件,其内容应包括:

a) 能源消耗配额的制定;

b) 配额的发放和责任的落实,

c) 实际能耗的最终批准;

d) 检查。

8-7 企业能源部门应按照GB/、GB/T2589及行业有关规定,制定各用能部门、主要死能源设备和工艺的能源消耗定额。

8.8 能源消耗定额应按规定程序分步下达,并明确完成定额的责任部门、单位和人员。8.9 为落实相关人员职责,按规定方法,对各用能部门、主要用能设备及工艺的实际能耗报表进行现场计算、统计、核算,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告。

8.10 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和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对完成配额的情况进行考核、奖惩。当实际能源短缺超过限额时,应查明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

8.11 能源消耗定额要根据生产情况和完成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

9 能量测量检测

9.1 建立能源计量管理制度,明确企业管理者职责,建设能源计量队伍。

9.2 企业应执行的规定。配备符合管理需要的能源计量器具,制定并实施相关文件,对计量器具的采购、安装、维护和定期检定进行管理,确保计量器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9.3 输入能量按合同规定的方法计算。明确相应人员的职责权限、计量计算方法、记录内容以及发现问题时的报告和裁定程序。

9.4 在自控方案设计中,除满足一般生产要求外,还应根据节能要求,合理配置监测、调整、检测、测量等各种仪表装置和控制系统.

9.5 企业应建立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管理制度。为便于数据的分析和利用,采集的水、电、气、蒸汽、煤、油、焦等能源的供应(生产)和消耗情况,经过随时统计、存储、分析和处理,可供公司生产调度、节能监督管理等各部门使用。

9.6要大力推广计算机网络控制技术的应用,逐步实现能源输入到去须全过程的连续监控、集中控制和统一调度。

10 能耗分析

10.1 企业能源管理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确定本部门的能源消耗和节能指标体系,定期分析整个企业的能源消耗状况和成本. 各用能部门应当分析本部门管辖的主要用能设备和工艺的能源利用状况。

10.2 挖掘储能潜力,采取节能措施。用于局部改善的那些都包括在短期和中期计划中。用于重大节能技术措施的列入远期规划。并将节能规划与生产发展、降低成本、预防污染相结合。

10.3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分析方法:

a) 统计分析方法。根据企业特点,采用数理统计方法,对能耗相关数据进行处理,设计绘制各种图表。用于定期分析能耗状况。

b) 能源审计方法。以企业为体系,按照国标/及相关规定,采用投入产出分析法,对企业的能源利用状况进行宏观分析。

c) 能量 M:平衡法。根据需要进行以企业为主体的能量敏感性平衡,按照GB/T3484及相关标准的规定执行能量最平衡的方法。对于内部用能部门和主要用能设备及工艺,当能源异常原因不明,或产品、生产工艺及设备发生变化时,应进行能量平衡试验。

10.4 分析完成后应提供报告,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a) 使用的能耗分析方法;

b) 完成能源管理Ⅱ标准和能源消耗定额;

c) 能源消耗及其成本上升或下降的原因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d) 企业或部门的能源消耗水平评价;

C) 改进措施及节能潜力分析

11 节能技术进展

11.1 企业应制定和实施管理文件,规范和协调节能技术和措施实施中的各项工作。内容应包括:

a) 可行性研究;

b) 计划和实施;

c) 生命周期效益评估。

11.2企业应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节能技术措施的建议书进行研究、决策,并对重大节能技术措施进行可行性研究,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价:

a) 节能效果和经济效益;

b) 投资金额和收益;

c) 实施过程中对生产的影响;

d) 环境影响。

11.3 节能技术措施的实施,应明确主要负责部门和负责人,配合部门和负责人。对生产影响较大的重大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和节能技术措施,应当另行制定实施方案。

11.4能源技术措施实施后应进行能耗检测,并与措施实施前比较,评价节能效果和经济效益。生产正常运行后,应修订相关技术文件和能耗定额。保持节能。

11.5 企业应重视节能技术在行业中的应用。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11.6 企业要积极开发节能技术,鼓励技术创新,推进节能示范工程。用能设备的效率和能耗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阐明

本标准代替GB/《工业企业能源管理指南》

本标准与GB/-199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新增“能源规划与设计管理”(第4章);

新增“电能计量检测”(第9章),

合并,原怀传《能源管理体系》(第三章)和《检查评价》(第十章),补充为《管理》(第三章)。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金会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同济大学、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天津商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中国西北建筑设计研究院、上海科技大学、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山东烟台建筑设计研究院,常州,江苏旺跃新材料有限公司,中南建筑设计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明刚、吴希平、程建红、刘泽琴、周静、黄晨、钟超英、徐伟、王志刚、奥克军、陈凤军、霍小平、姜建东、刘义山、周志刚,马有才,吴敏宇。

本标准于 1995 年首次发布。

结尾

根据网络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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