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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数据中心和5G是新基建节能降耗的关键环节之一。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碳高峰期碳中和“1+N”政策体系建设的统一部署,日前,省发改委、省委委网信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联合印发《福建省贯彻落实碳峰碳中和目标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有序推进以数据中心、5G为代表的新型基础设施绿色高质量发展,发挥“一业引领”作用,助力福建省达到碳峰碳中和的目标。
《规划》提出,到2025年底,全省标准数据中心机架数量达到15万个,5G基站数量达到12万个以上,基本形成贴近需求、合理布局的网络在布局上,绿色低碳、智能高效、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综合数据中心和5G运营模式。 《方案》还提出了数据中心和5G绿色高质量发展的量化目标。 到2025年,全省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PUE)普遍不超过1.5,综合利用率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率显着提高; 5G基站能效将提升20%以上。 其中,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绿色低碳等级应达到4A级及以上,电能利用效率不高于1.3。 这意味着,作为福建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新动能,数据中心、5G等新型基础设施已成为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推动力。
智能节能
在数字化浪潮的席卷下,数据中心正在走向规模化,成为一个欣欣向荣的产业。 然而,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和开放数据中心委员会发布的《数据中心白皮书》显示,数据中心整体功耗较高,超大型数据中心年耗电量超过1亿千瓦时。
优化数据中心布局,降低高能耗成为《规划》的重点。 根据规划,福建省将重点依托数字福建(长乐、安溪)产业园、厦门软件园(三期)、龙岩文秀数字产业园等建设高速互联互通的数据中心集群,数据流通,优势互补,逐步增加功耗。 利用效率1.5以上的数据中心进行节能减碳改造。 同时,构建边缘算力体系,推动数据中心从“云+端”集中式架构向“云-边-端”分布式架构演进,稳步推进云资源池等应用基础设施,边缘云节点、内容分发网络向中小城市部署,鼓励数据中心企业积极发展人工智能算力服务。 此前,福建省数字福建云计算数据中心入选2020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 中心综合运用自动化、智能化管理手段,着力提升数据中心用电效率和再生资源利用率。 其福建超算中心(二期)是福建省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可提供不低于3000万亿次/秒的浮点运算能力和10.4万张/秒的人脸图像检测处理能力,成为全国唯一。福建省进入这份“名单”的数据中心。
中国电信厦门分公司实施“云转数”,节能降耗。 据该公司技术人员林慧涵介绍,目前中国电信正在互联网数据中心(IDC)机房开展AI节能试点工作。 借助AI智能运维技术,对机房静态和运行数据进行存储、清洗、建模和分析,生成节能方案。 “云-边-端”三层架构方式,提升IDC机房精细化能耗和智能化管理能力,数据中心制冷能耗降低10%,年节电约120万度. 空调改为变频,机房冷量按需分配,实现节电率25%以上。
5G建设的高能耗同样不容忽视。 据能源研究领域专家分享的数据显示,5G基站的能耗约为传统4G基站的三倍。
中国工程院院士吴和权认为,资源整合和技术升级要从选址入手统筹考虑。 对于5G基站,利用AI技术准确预测网络业务和网络无线资源,并采用休眠等自适应措施,在一定条件下节省基站功耗。
“去年,中国电信厦门分公司实施了3G/4G/5G自适应休眠方案,针对不同场景、不同时间段采用不同的节电策略,电效率达到50%。” 林慧涵介绍,公司通过智能电表的自适应休眠功能,完成了5G-PRRU空闲时段低流量站点的试用,实现日均节电率超过24%。
根据《方案》,福建省将高水平推进5G网络建设,包括优先在中心城区、交通枢纽、工业能源、重点产业园区等核心区域建设5G网络,加快老旧高耗能设备退役升级、推进智慧多功能灯杆建设等。
节约能源和赋能
电力行业是数字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保障基地之一。 数据显示,2021年,福建省用电负荷屡创新高,单日最高用电负荷4662.16万千瓦,同比增长10.4%。 面向“双碳”目标,福建电网建设5G+智能电网工程,将5G网络引入电网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全面提升电力行业运行效率和智能决策水平。
技术创新成为福建电网响应可持续发展诉求的王牌——运用5G+边缘技术,缩短配电网故障供电恢复时间; 采用5G+机器人巡检,实现无人值守; 检查效率; 使用5G+先进计量,实现用电量实时采集。 这些都可以提高电网电源和负荷的稳定性,降低电力运行和维护成本,提高电力满意度,减少二氧化碳排放。
“目前主要应用场景集中在以5G+配网管控为代表的安全生产区域管控业务,以及以5G+智能巡检、5G+视频监控为代表的管理信息采集业务。” 福建移动科技工作人员王留新表示,基于对两大类电力业务的研究和验证,福建移动联合国网络福建电力有限公司先后在福州、厦门、泉州、龙岩开展了合作。 、三明等地并成功实施多项工程。
专家指出,从技术创新角度看,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将带来显着的减排效益。 《方案》提出,创新节能技术和模式,包括引入建筑信息模型(BIM)数字化建模、智能监控系统等绿色管理技术,推广高效IT设备、高效制冷系统、高效电源等。供应和分配系统,以及高效的辅助系统。 等先进技术产品,充分利用太阳能、风能等绿色资源,引导新型数据中心建设向新能源发电侧靠拢。
绿色新基建在路上
“既要节能新基建,又要节能新基建。” 省通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从长远来看,信息技术与能源技术“双革命”的叠加效应将进一步显现,新基建对行业智能化产生影响。 现代化升级和绿色要素协同的减排效益将得到充分发挥。
在晋江市,鑫泰(福建)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移动福建公司泉州分公司共建5G绿色智能制造项目,以5G无线专网为基础,实现智能5G生产可视化,提高生产协同效率。
“该项目创新应用5G+MEC智能连接网络,实现工业数据智能连接。预计数据采集人员减少1人/线,模具维护成本降低30%,提高设备运转率提高20%,生产效率提高10%,产品不良率降低10%,运营成本降低6%。” 王留新表示精细化能耗管理系统,5G绿色智能智能制造解决方案的大规模商用,将推动“5G+智能制造”在纺织鞋服领域向高端化、差异化发展。
人们欣喜地发现,随着绿色节能新应用的落地,像福建新泰这样的智能化、绿色技术迭代的例子越来越多。 推动数据中心、5G建设等新型基础设施绿色高质量发展,成为政府和行业共同努力的方向。
根据福建省“十四五”相关规划,福建省将加快新技术赋能节能减排产业绿色发展。
“福建省将继续推进信息基础设施节能减排和绿色改造,鼓励高能耗、低资源利用率的数据中心进行节能改造。” 完善部署和技术创新,加强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在网络基础设施中的应用,通过载频智能控制等技术降低基站功耗,推动网络结构和系统节能创新。 同时,鼓励基础电信企业加强与新材料、新能源领域的跨界合作,依靠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降低5G用电成本。 (记者李可通讯员吴金芬)
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科技部、发改委23日印发《关于改进新能源汽车的意见》。 关于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延长补贴期限,缓和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 综合技术进步、规模效应等因素,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为缓和补贴退坡力度和步伐,原则上, 2020-2022年补贴标准在上年基础上分别降低10%、20%、30%(2020年补贴标准见附件)。 为加快公共交通等领域车辆电动化,城市公交、道路客运、租赁(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满足车辆党政机关公务领域要求,2020年补贴标准不降,2021-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年基础上降低10%和20%。 原则上每年补贴规模上限为200万辆左右。
通知明确,适当优化技术指标,推动产业做优做强。 2020年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等技术指标不做调整,适度提高新能源汽车能耗和纯电动乘用车纯电动续驶里程门槛(详见附件)具体技术要求)。 2021-2022年,原则上保持技术指标总体稳定。 支持发展“车电分离”等新型经营模式,鼓励企业进一步提高整车安全可靠性,研发生产具有先进底层操作系统、电子电气系统架构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和智能联网功能。
通知显示,将完善资金结算制度,提高补贴精准度。 2020年起,新能源乘用车、商用车企业单次申报清算达到1万辆、1000辆; 补贴政策结束后永州企业能耗管理系统建设,对不符合清算车辆数量要求的企业,将安排最后清算。 新能源乘用车补贴前价格须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 为鼓励“换电”新商业模式发展,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换电”车不受本规定约束。
通知强调调整补贴方式和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 调整现行燃料电池汽车购置补贴政策,选择有基础、有积极性、有特色的城市或地区,围绕关键零部件的技术突破和产业应用重点开展示范。 以奖励示范城市的方式。力争用4年左右时间建成氢能源与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形成布局合理、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通知还明确,要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地方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牵头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管理。 补贴审核结果应当同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未按规定审核公示的报送材料不予受理。 切实发挥信息化监管作用,对弄虚作假的,经查实一律取消补贴。 对监管不严,造成骗补等问题的地方和企业,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最后,完善配套政策措施,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根据资源优势、产业基础等条件,合理制定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强化规划严肃性,确保规划落地实施。 加大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力度,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原则上采购新能源汽车,除特殊地理环境等因素外,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租赁服务。 推动落实新能源汽车免限购、免限行、先行权等扶持政策,加大柴油货车治理力度,提高新能源汽车使用优势。
据悉,该通知自2020年4月23日起执行,过渡期为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7月22日。过渡期内,符合技术指标要求的上牌车辆销量2019年达不到2020年技术指标要求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第1号)中相应标准执行. 138)0.5倍补贴,对2020年销售的符合技术指标要求的上牌车辆,按2020年标准给予补贴。 补贴车限价规定在过渡期后执行。 2019年6月26日至2020年4月22日期间燃料电池汽车推广,按照财建[2019]138号文规定的过渡期补贴标准执行。
其他相关规定继续按照《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关于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审批责任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新能源汽车应用》(财建[2015]134号)2016]877号),《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 )、《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能源汽车”(财建[2019]138号)、《关于支持新能源客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9]213号)等相关文件。
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调整方案及产品技术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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