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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低碳节能先行”2022湖南省节能宣传周正式启动
时间:2023-03-01   

人民网长沙6月13日电(项羽)今天上午,以“绿色低碳,节能为先”为主题的2022年湖南省节能宣传周在马栏山文创园区正式启动。 这是湖南省连续第32次举办全省节能宣传周,活动时间为6月13日至19日。

“目前,湖南省能源消费强度下降5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35%。全省以年均能源消耗量支撑着年均7.9%的经济增长。”增长率为 2.7%。” 湖南省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周振红表示,湖南省先后获批国家级绿色工厂100家、绿色园区10家、绿色供应链企业8家,获批被住建部列为全国唯一的绿色建设试点省份; 长沙顺利获批国家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 岳阳港作为全国唯一的“绿色循环低碳”内河试点港口湖南公共机构能耗管理系统,通过国家验收; 湖南省共建立国家节约型事业单位示范单位103家,节能“领头羊”单位有12家。

大唐集团以热效率为核心能耗管理指导意见_湖南公共机构能耗管理系统_湿法脱硫制浆系统能耗

启动仪式上,不仅优秀的小选手手绘“绿色低碳”便携环保袋,情景喜剧《树木的试炼》生动演绎了人类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 举办“你我画美丽湖南”少儿主题绘画比赛,共收到全省50余所学校提交的美术作品。 近千件作品荣获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

据悉,节能宣传周期间,将举办省级政府部门塑料污染治理行动倡议、智能电网企业宣讲、绿色低碳知识线上竞赛、节能环保解读等多项主题活动。减碳政策法规、企业、园区、高校节能成果展示等。 活动同步进行; 全省各市州也将围绕“绿色低碳、节能为先”的主题,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不断提升的同时,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公众的节能意识。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 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 新的突破。 结合本市实际,现制定2019年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着力突破

2018年,全市深入实施能源资源总量和强度双控制,进一步将生态文明建设和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到各级政府部门和部门。用能排污单位主体,引导和动员全社会资金共同投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围绕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煤炭总量控制、 PM2.5与臭氧协同治理,淘汰劣V水质水体,全面完成年初制定的节能减排各项任务。

2019年,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国家和本市建设生态文明的部署要求,坚决打好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牢固树立“亩产”,以“论英雄”、“以效论英雄”、“以耗能论英雄”、“以环境论英雄”为指导,努力增产增产。城市经济集约化,提高投入产出效率,以优质生态支撑高质量发展。 一是以更高的节能环保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工业、能源、交通、农业投资等重点领域结构调整,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推进绿色环保建设。生态城区精细化管理,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让绿色消费、绿色出行、绿色生活成为都市新时尚。 二是加快生态廊道、景观绿化、雨污分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长三角区域污染联防联控,以苏州河环境综合治理四期工程为引领改进项目。 三是完善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制和评价考核体系,强化能源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强化节能环保监督执法,坚决守好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

工作目标:2019年全市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在420万吨标准煤左右,二氧化碳排放量增量控制在900万吨左右,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4400万吨左右,单位生产总值(GDP)综合能源消耗和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比上年下降约2.3%;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下降2%、2%、2%、2%,细颗粒物(PM2.5)浓度较上年力争下降,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排放量将继续下降。

二、深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绿色发展

(一)加大落后产能调整力度。 启动实施1000个调整项目和5个重点领域。 重点淘汰高耗能、高污染、高风险企业,压减技术密集型劳动密集型、加工贸易、低效用地等一般制造企业,调整不达标企业,继续减少污染物排放、安全隐患、能源消耗,持续优化化工产业空间布局,不断提升专业园区产业能级水平。 推动土地资源高质量利用,完成减量低效建设用地15平方公里。

(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巩固和提高实体经济能级,支持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 按照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的要求,推动产业融合发展,不断完善以现代服务业为主体、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引领、以产业为支撑的新型产业体系。先进制造。 加快发展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进一步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比重。 加强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推动成果转化应用,加快节能减排技术推广示范。

(三)加强新建项目能耗准入管理。 依法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优化项目节能审查闭环管理,严格节能审查验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能源评估项目。 合理控制互联网数据中心(IDC)规模上海工厂工业能耗管理系统,新建数据中心能源利用效率(PUE)值应优于1.3。 新建重点用能项目能耗指标要与各区、各部门能耗“双控”目标相衔接,强化能耗总量控制和节能标准约束。

三、优化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

(四)加强清洁高效能源利用。 以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为重点,大力实施“煤炭减量”专项行动。 大幅度降低钢铁行业用煤量,大幅度降低钢铁比,逐步减少钢铁所属电厂发电用煤量。 严格控制石化行业用煤量,在确保供电、供热安全的前提下,逐步减少上海石化自备电厂用煤量。 在确保用电安全的前提下,合理控制公用电厂煤炭消费。 优先对接城外清洁能源,进一步改善城外用电。

(五)推进低碳能源重大项目和设施建设。 启动奉贤海上风电前期工作,临港海上风电一期工程建成投产,推进上海一号储气库项目建设前期工作。 推进LNG在上海港的应用,推进LNG船舶加气站建设。 大力发展地方非化石能源,实施光伏新增装机100兆瓦项目。 探索实施渔光互补、农光互补等模式创新,推进海上风电和远海分散式风电试点示范。

4.提高工业和电信能效促进减排

(六)促进能源利用效率提高。 组织实施区域能源优化、余热利用、智慧节能等“十大重点节能工程”,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开展“一百零一个行动”,实施重点改造200余项项目。 加强能效对标指导,梳理能效限值、准入值、先进值,进一步提高重点行业和主要产品能效水平。 实施现有数据中心能效提升工作,逐步淘汰或整合“老旧、小散旧”数据中心。 推进工业企业能源管控中心建设,推广工业智能能源监测诊断技术。

(七)推动产业绿色发展。 加快实施“硝化减排”专项行动,完成3600台中小锅炉升级改造,中心城区全面完成,郊区完成改造任务60%。 继续推进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启动金山工业区、金山第二工业区、星火开发区、化工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全覆盖项目; 完成全部国家级和50%的市级园区循环改造方案评估,推进循环改造项目实施。 打造上海“绿色制造”品牌,加快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发布一批上海市“创建名录”和“示范名录”,力争选出20家国家示范单位。 梳理一批核心关键技术装备,推进环境第三方治理。

五、推进交通节能,发展绿色交通

(八)继续完善绿色综合交通体系。 继续推进轨道交通网络建设,完善公交专用道建设,加快公交线路与网络融合。 完善城市慢行网络,将城市更新与街道改造相结合,建设慢车道和非机动车道,提升城市慢行品质。 推动中转集装、沿海搭便等业态发展,继续提高港口集装箱水水中转比重,推进内河航道和沪北铁路建设,提高港口集运比重和配送,铁水联运运量增长10%左右。 继续加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综合整治,开展50个道路拥堵节点整治。

(九)大力优化交通能源结构。 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推广新能源汽车5万辆,客车新能源汽车全部更新换代,新能源客车投入运营1200辆。 完善充电设施布局,完成4000个公共充电桩建设。 推进港口作业车辆使用纯电动或清洁能源汽车,鼓励船舶使用LNG试点应用,推进内河货运船舶LNG动力试点示范,修订《上海港靠泊国际航行船舶靠岸- 《电力供应试点工作方案》,推动岸电补贴政策落地实施,提高本市船舶靠泊期间岸电供电频率。 支持交通枢纽、邮政集散地、车站、停车场等交通设施采用光伏发电技术。

(十)继续挖掘节能技改潜力。 依托全市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程支撑平台,加强交通运输装备节能技术改造,重点开展船体水动力性能、航空节能、铁路机车和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节能改造照明和空调系统。 加快枢纽站照明、变频技术、建筑保温材料应用改造,推广全自动化码头运营模式。 通过优化线路、合理装载、减少空排等措施,提高船舶满载率,实施轨道交通节能运行图。 推广绿色驾驶技术,加强驾驶员油耗考核,落实奖惩机制。

6、推广绿色建筑,提高建筑能效

(十一)稳步推进绿色建筑发展。 新建民用建筑一律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用房,应当达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 低碳发展实践区和重点功能区新建公共建筑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的比例不低于70%。 开展绿色生态城市试点,推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 探索适合夏热冬冷地区的超低能耗建筑,开展超低能耗建筑建设示范。

(十二)深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全面推进装配式建筑,外环路、城郊新城、低碳实践区、重点功能区等符合装配式施工条件的新建民用建筑100%采用装配式装配技术。 加大配套住宅推广力度,对外环线内符合条件的装配式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实行100%配套,实现装修构件与装配式同步进行。 推广节能型绿色建材和钢结构建筑,不断提高装配式建筑施工水平。

(十三)加强公共机构、商务建筑和旅游宾馆节能。 开展200万平方米特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推动实施200万平方米建筑节能改造。 进一步提高道路照明新型节能光源利用率,将新型节能光源比例提高到8%。 继续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创建和能效带头人创建与评价工作,推动全市约800家公共机构开展能源审计。 继续开展绿色旅游宾馆、低碳示范店、绿色低碳商场、节能环保大型综​​合超市等示范创建工作,推进城市智能化改造和节能调整。公共建筑。

七、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推进污染防治

(十四)继续深化碳排放权交易,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全力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建设。 做好年度碳排放配额和履约保证书发放工作,深化碳交易推广。 继续做好国家低碳城市、低碳发展实践区、低碳社区试点工作。 新增林地7.5万亩,绿地1200公顷,城市绿道200公里,立体绿化40万平方米。 加强适应气候变化基础研究,提高城市适应气候变化的基础能力。

(十五)强化污染减排目标管理责任制。 贯彻落实全市污染防治实施意见加快实施11项专项行动,继续推进第七轮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和大气、水三个专项治理计划各项任务、和土,继续深化长三角区域合作机制。 严格执行“立项核总量”制度,坚持“清洁发电、绿色调度”,持续推进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签发管理,持续加强对重点项目的监督管理。减排单位,完成主要污染物年度减排目标。

小企业工业能耗指标_上海工厂工业能耗管理系统_虚拟化云计算平台的能耗管理

(十六)继续推进项目减排。 加快实施中小型燃油燃气锅炉标准升级,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实施新车国六排放标准。推进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区并组织实施,内河船舶和江海直达船舶使用符合国家和本市标准的油品。 按照全市治污战舰要求,完成太和污水处理厂新建、白龙港、吴淞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加快扩建嘉定安亭污水处理三期工程厂和竹园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积极推进天山、曲阳、四塘、长桥等污水处理厂功能调整,加大配套管网和污泥处理处置项目推进力度。 加快推进雨污混接改造工程,完成沿街所有企事业单位、商户混接改造; 按计划推进居民区雨污混接分流改造,推广无磷洗衣粉销售使用。 落实上海市养殖业布局规划,推进畜禽养殖粪便资源化利用,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化,推进废弃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加强管理秸秆焚烧及综合利用。

八、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十七)完善制度建设,增强循环经济发展功能。 开展全市循环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零废弃城市”建设规划研究。 推进国家和本市“园区循环改造”、“绿色园区创建”、“老港生态基地规划”等工作,不断优化循环经济产业布局和产业环节运行机制。 进一步完善循环经济领域的政策体系、评价体系和统计体系建设。 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要求,深入推进本市铅酸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 充分发挥“城市矿业”示范基地、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试点示范基地等一批国家级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提高循环经济功能。

(十八)以产业集聚和资源综合利用能级提升为重点,构建全社会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统计管理制度,推动建立废物生产、运输、利用全过程监管机制。 制定工业固废处置方案,粉煤灰、冶炼渣、脱硫石膏等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8%以上。 推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不断提高秸秆还田综合利用水平和能力。 加快建设一批建筑垃圾和湿垃圾处置利用项目,完善资源化利用产品应用推广体系,完善相关产品强制使用制度。 深化“两网融合”向“两网融合”发展,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全覆盖,加快建设可回收物“点、站、场”回收体系,构建8000个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和213个中转站配送站。 从销售等关键环节入手,共同推进“限塑令”,减少塑料制品污染。 合理科学用水,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九、完善制度政策,夯实工作基础

(十九)完善法规、标准、制度和政策。 修订《上海市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制定《上海市实施差别水价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管理办法》。 制定(修订)发布《数据中心机房单位能耗定额》、《商品粉煤灰单位产品能耗定额》、《能效在线监测系统技术规范》等50余项节能项目工业园区》、《燃煤发电企业碳排放指标》等。 现场地方标准。 修订完善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分布式供能、秸秆综合利用等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扶持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 实施差别电价政策,推进政府绿色采购,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完善市场化机制,推进能源管理体系认证。

(二十)完善计量、统计、监测和预警体系。 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能耗数据在线采集和监测,加强能源计量复查和现场维护,提高能耗数据质量,持续完善平台功能,开展数据分析应用。 加强企业排污自主监测和环境信息公开。 加大统计数据审查执法力度,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理。 定期公布各领域、各区、重点单位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及时进行预警、督促和指导。

十、落实目标责任,加强考核检查

(二十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合理确定年度节能减排目标,组织开展区级政府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明确重点单位节能减排责任,实施重点用能单位“一个亿”行动计划,加强目标责任考核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社会信用记录。 提高节能减排重点单位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强政府管理和服务能力建设。 督促企业责任主体落实资金和人员投入,确保节能减排、污染防治等措施到位。

(二十二)加强节能减排监督执法。 加强节能环保执法监督,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重点用能单位和重点排污单位的执法检查力度,确保节能环保法律、法规有效实施、规则和强制性标准。 坚决遏制建设项目能评、环评“未经批准擅自建设”、“未经验收调试”以及列入排污许可证管理项目无证排污、无证排污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违法项目根据法律。 强化执法责任追究,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严的责任。

十一、营造节能减排氛围,增强全社会节能环保意识

(二十三)通过宣传培训,培养节能减排意识。 组织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气象日、世界森林日、世界水日、世界海洋日等主题宣传活动。 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报道先进典型、经验做法,揭露违法用能排放和各种浪费行为。 倡导以关爱家园为己任,共同维护城市环境。 对重点用能单位进行集中培训,提高节能意识和能源管理水平。

(二十四)通过示范引领,激励节能减排行为。 加强舆论引导,加强社会监督,倡导绿色消费,鼓励公众参与。 深化员工节能减排义务监督、“节能减排到家”、“节能减排小组”等系列活动,发挥民间组织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 发展节能减排公益事业,扩大国际国内合作,保障公众知情权,维护公众环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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