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最新公司动态及行业资讯
了解最新公司动态及行业资讯
宜昌市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顶层设计分项招标公告
甜甜的甘露生活
2023-01-20 17:49 内蒙古
宜昌市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顶层设计分项招标公告
项目地点:湖北省宜昌市
一、招标条件
宜昌市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试点建设项目顶层设计分项已通过立项/核准/备案机关。 项目资金来源为白色募集资金360万元,招标人为宜昌市大脑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完成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规模将围绕宜昌市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试点工作任务,系统梳理新发展理念,理清战略思路,广聚智慧,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实施方案。统筹推进优化升级路径。 共建共享,发挥城市层面对数字化发展的公共性、基础性支撑作用,通过“宜昌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等系统性研究工作,确定近期、中期、远期工作目标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和阶段性实施方案,全面做好试点建设的项目层级设计,指导项目规划、评估验收、产业发展和支持保障工作。
范围:本次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包括:
(001)宜昌市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试点建设项目顶层规划设计分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宜昌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试点建设项目顶层设计分项)投标人资质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投标文件单位印章必须使用单位公章,分支机构印章无效;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湖北省公示名单》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 (开标后,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并做好备案宜昌工厂能耗管理系统招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本规定进行审查):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不同单位的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书或未分标的同一标书项目的投标;
4、与招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平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只有满足以上所有条件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原件,否则评委和投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1月20日08:00至2023年1月29日18:00
如何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20日至2023年1月29日上午8:00-12:00、13:00-18:00购买招标文件(北京时间,下同)。 档案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截止日期:2023年2月10日09:30
六、开标时间:2023年2月10日09:30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电子邮件:
品质之声栏目获悉,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规范优质商品住宅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 《通知》明确北京建筑能耗管理系统,提出高标准商品房建设要求,提出最低质量要求:绿色建筑二星级标准,装配式建筑装配率60%,安装太阳能光伏或光热系统; 优质住宅建设方案 由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健康建筑、宜居技术应用与管理模式六部分组成。
具体内容如下: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东城、西城、石景山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提出的建设世界级和谐宜居城市的要求,提高我市商品房项目建设质量,我市以人民群众的意识以获利为根本出发点,提出高标准的商品房建设要求,包括最低质量要求和竞优优质住房建设方案(建设质量)。 最低质量要求为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组装率60%的装配式建筑、太阳能光伏或光热系统; 优质住宅建筑解决方案包括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和健康建筑。 它由六个部分组成:宜居技术应用和管理模式。 为规范优质商品房项目建设管理,确保相关内容指标有效落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执行标准
(1)绿色建筑:应符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11/T 825-2021)等现行标准。
(2)装配式建筑:应符合《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11/T 1831-2021)、《住宅设计规范》(DB11 1740-2021)等现行标准,新建建筑单体建筑面积为5000平方米以下公共建筑、建设工程构筑物及其配套附属设施(垃圾房、配电间等)不需要装配式建筑。
(3)太阳能光伏或光热:住宅建筑执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1/891-2020),公共建筑执行《住宅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现行标准。公共建筑”(DB11/687-2015)。
(4)超低能耗建筑:住宅建筑应执行《超低能耗住宅建筑设计规范》(DB11/T1665-2019); 公共建筑应符合《北京市超低能耗示范工程技术导则》(京建发〔2018〕183号)等现行标准。
(5)健康建筑:应符合《健康建筑评价标准》(T/ASC 02-2016)或国际WELL建筑标准; 发布实施健康建筑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按照现行标准执行。
(6)宜居科技的内容应落实在图纸等设计文件中,绿色建材的应用也应落实在建筑材料选择过程中;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载明。
(7)工程总承包模式应在工程承包环节实行。
(八)建筑师负责制落实《关于北京市建筑师负责制试点的指导意见》(京规自发[2021]28号),赋予建筑师和施工单位共同下达指令、共同审批项目、共同缴纳签证费等职责。在建筑师的服务合同中规定并实施。
(9) 绿色建筑性能保险应在保险合同中落实。
(10)BIM技术应采用正向设计,并符合《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GB/T 51212-2016)、《建筑信息模型设计交付规范》(GB/T 51301-2018)、《 《建筑信息模型模型施工应用标准》(GB/T 51235-2017)、《民用建筑信息模型设计规范》(DB11/1063-2014)、《民用建筑信息模型深化设计建模精细度标准》(-2018)等现行标准,落实《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应用BIM技术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
2.过程控制
商品房项目管理以建设单位承诺为主,各有关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项目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即可进行设计招投标,项目应在项目总承包前完成立项、核准或备案手续。
(二)施工图备案前,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实施方案专家评审会,邀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相关部门参加。专家评审会议。 优质住宅建设实施方案应当提供绿色建筑和健康建筑自评报告、装配率计算、超低能耗建筑自评表、落实建筑师负责制的具体措施等相关资料。
(三)申请施工许可时,建设单位应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的施工许可系统中填写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的相关内容。
(四)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高标准商品房建设要求,实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健康建筑、宜居科技应用、建筑师'按承诺内容承担责任。 制度等管理模式的要求; 施工图设计文件发生变更,影响承诺内容的,应当重新组织审图。 对承诺全生命周期应用BIM技术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施工各方在规划、勘察、设计、施工、运营和运营等阶段开展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维护,做好各阶段模型的交付和应用工作; 交付给小业主的阶段应包括隐藏工程施工数据信息的可视化模型文件,建设单位也可提供施工单位交付给物业单位的可视化模型文件,或合同规定施工单位应交付给物业单位。 鼓励建设单位申报北京市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示范项目。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在市住建委网站建筑节能建材管理服务平台填报超低能耗建筑信息和建材采购信息。
(五)申请预售许可证时,建设单位应当提交预售方案。 优质住宅建设项目预售方案应包括绿色建筑和健康建筑自评报告、装配率计算和超低能耗建筑评价报告、宜居技术应用、建筑师责任制等内容。 社会公示,接受采购商监督。
(六)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按照承诺开展绿色建筑、装配率、超低能耗建筑、优质住宅建设项目建筑师责任制专项验收,并邀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员会有关部门参加。
(七)项目竣工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取得相应等级的绿色建筑和健康建筑标识。
三、组织保障
(一)专家遴选
建设单位应对优质住宅建设项目中的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等技术方案进行专家评审。 可进行方案综合评审,评审专家至少应由9人(含)以上(奇数)人组成。 按照回避原则,评审专家从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与标识专家委员会、北京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北京市超低能耗建筑专家库、北京市工程设计行业咨询委员会、北京市绿色建材专家委员会委员。 应包括建筑、结构、暖通、建筑、室内装饰、零部件、BIM、建筑师责任制等专业。
(二)部门职能
1.市、区两级建设、规划部门对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健康建筑、宜居技术、建筑师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2、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施工程序,加强对项目规划审批、土地供应、施工图备案、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指导,做好技术服务工作,确保项目顺利通过严格按照高标准商品房建设要求执行。
本通知适用于2021年起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通过集中供地取得土地的优质住宅建设项目。
公司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926号中洋大厦写字楼21楼
电子邮件:
sales@ctrlwork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