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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坚决遏制“两高”工程
盲人开发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盲目发展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以下简称“两高”项目)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一、一般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新旧动能转换,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落实能源消费和碳排放双控要求,坚决遏制盲目发展“两高”工程,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区分“两高”和非“两高”,产业链上下游,新建设和技改,不同时间点能耗管理方案,分类施策,精准发力,严控增量,优化存量;坚持依法合规,实事求是,推进“两高”项目整治;坚持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管,形成长——遏制盲目发展“两高”项目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重点
(三)严格把握“两高”项目范围。在“六大高耗能行业”中,煤电、炼化、焦化、钢铁、水泥、铁合金、电解铝、甲醇、氯碱、电石、醋酸、氨肥、石灰、平板玻璃、建筑陶瓷、沥青防水材料等16个行业的上游初加工、高耗能、高排放投资项目。动态调整。新建(含改扩建技改、环保节能改造、安全设施改造、产品质量提升等不增加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下同)将严格审核。(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合作)
碳排放和污染物排放、电力和水消耗、煤炭消耗和能源消耗,深入了解“两高”项目的底线。(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
拟建项目是指正在筹划中且尚未办理立项手续的项目。工程是否竣工,以竣工验收时间确定,不能确定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竣工装置调试时间确定。制作时间根据有关部门的批准确定。未经批准或者不需要批准的,按照生产经营记录确定。此项工作将于2021年11月底前完成。(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工程是否竣工,以竣工验收时间确定,不能确定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竣工装置调试时间确定。制作时间根据有关部门的批准确定。未经批准或者不需要批准的,按照生产经营记录确定。此项工作将于2021年11月底前完成。(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工程是否竣工,以竣工验收时间确定,不能确定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竣工装置调试时间确定。制作时间根据有关部门的批准确定。未经批准或者不需要批准的,按照生产经营记录确定。此项工作将于2021年11月底前完成。(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由完成设备的调试时间决定。制作时间根据有关部门的批准确定。未经批准或者不需要批准的,按照生产经营记录确定。此项工作将于2021年11月底前完成。(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由完成设备的调试时间决定。制作时间根据有关部门的批准确定。未经批准或者不需要批准的,按照生产经营记录确定。此项工作将于2021年11月底前完成。(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此项工作将于2021年11月底前完成。(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此项工作将于2021年11月底前完成。(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
对地方经济发展、民生安全、安全稳定有重要影响的项目,确实有必要保留,但由于历史问题,手续难以办妥。产业政策,按照现行标准,暂时不符合手续要求,但具有转型升级潜力,可在2021年底前完成转型升级项目,待转型升级完成后符合标准条件的,依法依规完善程序。退出类: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或不能在2021年底前完成改造升级手续的项目,将依法依规予以关闭和撤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牵头) .)
并报省市有关部门联合审核。各区县要对照整改台账,加快问题项目整改处置,配合省市开展核查。已完成关停退出的,应当配合省、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各区县要对照整改台账,加快问题项目整改处置,配合省市开展核查。已完成关停退出的,应当配合省、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各区县要对照整改台账,加快问题项目整改处置,配合省市开展核查。已完成关停退出的,应当配合省、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加快问题项目整改处置,配合省市开展核查。已完成关停退出的,应当配合省、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加快问题项目整改处置,配合省市开展核查。已完成关停退出的,应当配合省、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已完成关停退出的,应当配合省、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已完成关停退出的,应当配合省、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
区县。新建煤电、炼油、钢铁、焦化、水泥(含熟料、粉磨站)、轮胎等项目,按照升级审批要求办理。、省级批准或备案。(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
(陆政办字[2021]57号)有关规定执行。(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规定要求。如果没有有效消化增量的替代方案,则不得继续建设,不得上马新的“两高”项目。(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市发展改革委配合)获得省级淘汰落后能耗、煤耗、产能指标支持,用于保障全市“十四五”重大专项实施支持和领导项目。实施“两高”项目企业垫底淘汰,根据单位能耗和产出效率综合评价和亩产评价,行业排名倒数10%,纳入省级特殊公有企业名单。各区县责令限期整改,倒逼转型升级。“僵尸企业” 会以更快的速度被清除和撤回。(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统计局配合。)
(十二)加强“两高”项目能效管理。对存量项目,纳入省重点能耗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开展节能监测行动,核实能耗在建项目,主要产品能效水平低于行业能耗限值准入值的,建设和依法依规责令停止整改,待整改到位后方可继续建设。(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合作)
(10三)促进公平竞争,优胜劣汰。对已出台的政策进行深入梳理,全面清理“两高”项目不合理支持政策,实行差异化定价,依法落实金融、信贷政策 钢铁、焦化等行业 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优胜劣汰的作用,探索推进产能、产量指标招标“两高”项目,用招标资金保障产能退出,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莱芜市银保监局、中国人民银行莱芜中心支行等)
(10四)加强对重点企业的全天候监管。对煤电、炼化、钢铁、焦化、水泥等重点行业,积极配合省“两高”项目专项督查组,加强现场监管,密切关注产能、产量、能耗、煤耗、水耗,突出物流运输、计量器具、税单、污染物排放等关键环节,定期安排、检查、落实报告、全程监控、全天候、全方位,防小进、早发现早发现。 ,虚假报道和隐瞒。(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设备及选型、原材料及来源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协调)之前高水平项目建成投产,各级行政审批部门、投资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要求和各自职责分工组织验收考核. 消费替代审核、产能替代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施工安全影响评价标准和要求,依法依规办理。行政审批服务局等)
三、保障措施
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市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
(10七)加强举报、投诉和联合监督。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公布全市“两高”项目清单和举报投诉热线,接受社会监督。将“两高”项目纳入纳入省重点项目监管服务平台,实施全生命周期可视化监管。加强部门联合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大力实施信用惩戒,切实提高违法成本,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十八)全面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在省对口部门的指导下,市政府有关部门将做好“两高”工程的政策解释工作各区县要加强舆情防控引导,完善应急处置方案,为整治违规“两高”项目营造良好舆论环境。解决违法项目关停退出所涉及的民生保障、职工安置、安全生产、债务处置、资金担保等问题,有效预防和解决各类问题。(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
(10九)强化考核问责。将遏制各区县“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情况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加强工作各级、各部门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纪检监察执法,对工作不力、推诿、政策落实不到位、违法建设“两高”的区县进行约谈举报” 项目,甚至弄虚作假、瞒报的,依法依纪追究(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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