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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谋划“十四五”生态环境政策改革创新
时间:2022-05-21   

作者:董展峰(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研究所研究员);李红卫(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生态文明建设教研室主任)

生态环境政策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动力。“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政策改革必须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考虑新发展阶段要求,科学谋划新思路,全力支持建设生态文明与美丽中国。

新发展形势下生态环境政策改革需要新思路

“十四五”政策创新,既要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提供保障,又要为服务支持高水平发展提供新动能。 ——质量发展。一是政策目标要科学。资源有偿使用与补偿、绩效考核、问责等生态文明制度和政策探索稳步推进,但大部分仍处于试点阶段或逐步完善。二是扩大政策职能。生态监管、海洋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等需要纳入政策监管范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政策还存在不足和薄弱环节。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不够。环境政策的监管目标要有新的变化。三是调整政策重心。工业、能源、交通等结构性调控政策供不应求,政策落实不力。还存在政策效果滞后等问题。要从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结合的角度谋划政策创新。四是优化政策体系。要加快行政、市场和社会政策的角色划分和合理功能定位。此外,

积极谋划“十四五”生态环境政策改革重点方向

强化结构调整的政策激励。一是完善高耗能、高污染、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差别电价和水价政策,继续推进绿色税制改革,研究将VOCs和碳排放纳入环境保护范围税。二是加强能源替代补贴政策与天然气价格、电价等政策的协调能耗管理政策,继续通过税收优惠、减免等措施鼓励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提高价格和促进新能源开发利用的补贴政策。三是加大对新能源卡车的财税支持力度,完善“路改铁”市场机制,鼓励社会资本设立多式联运产业基金,支持保险资金以债权、股权等方式参与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完善生态产品市场管理和发展体系,建设统一规范的生态产品交易市场,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政策体系。

完善生态环境责任政策机制。一是强化人大、政协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中的作用,将海洋生态环境目标和责任考核纳入考核体系。二是开放排污许可、环境准入、总量控制、环保税等企业点源管理政策,构建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的完整政策链,提高绿色环保设计政策。

加强生态环境市场经济政策的应用。一是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对绿色产业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财政支持,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资金中央项目储备制度,制定中长期生态环境保护预算. 二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发起区域绿色发展子基金,完善优势企业环境信息强制披露机制。三是进一步推进排放权交易制度,激活二级交易市场。四是强化中央

创新社会动员生态环境政策。一是落实补贴、荣誉认证等激励政策,推动建立民间生态环保督导员、生态环保网格员、民间河长。二是鼓励探索建立自愿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社区的积极性。三是完善节能机构、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等绿色生活创造和选择政策。

推进重点领域生态环境政策创新。一是完善生态环境空间管控政策。推动建立生态环境空间前置政策机制,完善“三线一单”政策,推进以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区为重点的重要生态空间常态化监管。二是建立健全碳达峰政策体系。建立城市碳达峰考核、引导和激励政策体系,对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实施双重控制,积极推进碳金融创新,助力减少碳融资,推动城市梯度实现碳达峰。三是强化生态保护政策。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区管理制度,实施自然保护区分类分级监管,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四是完善生态环境风险政策。构建源头预防为主、过程严管、事后严惩、追责追责的生态环境管理体系。五是完善国际生态环境合作政策。深入推进国际生态环境合作、环境与贸易、对外投资政策。实施自然保护区分类分级监管,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四是完善生态环境风险政策。构建源头预防为主、过程严管、事后严惩、追责追责的生态环境管理体系。五是完善国际生态环境合作政策。深入推进国际生态环境合作、环境与贸易、对外投资政策。实施自然保护区分类分级监管,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四是完善生态环境风险政策。构建源头预防为主、过程严管、事后严惩、追责追责的生态环境管理体系。五是完善国际生态环境合作政策。深入推进国际生态环境合作、环境与贸易、对外投资政策。构建源头预防为主、过程严管、事后严惩、追责追责的生态环境管理体系。五是完善国际生态环境合作政策。深入推进国际生态环境合作、环境与贸易、对外投资政策。构建源头预防为主、过程严管、事后严惩、追责追责的生态环境管理体系。五是完善国际生态环境合作政策。深入推进国际生态环境合作、环境与贸易、对外投资政策。

夯实生态环境政策改革配套实施支撑

同时协调政策改革配套体系,确保政策落实。一是制定实施国家“十四五”生态环境政策规划,为生态环境政策改革提供科学蓝图和建设部署,增强各方对生态环境政策的可预见性。在社会中。二是完善双元政策评价机制,推动建立生态环境政策社会经济影响评价机制和重大社会经济技术政策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机制。建立生态环境政策评价结果反馈机制和重大政策及时修订机制。三是在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权责清单的基础上,建立有效的政策制定和实施协调机制。四是继续推进生态环境政策法制化,制定和完善排污许可、生态保护红线、气候保护等法律法规,研究制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环境规划等法规。完善行政执法与环境司法衔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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