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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的多项政策
时间:2022-05-20   

支持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的多项政策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关于促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的意见》,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加强创新能力建设

(一)支持企业创新平台建设。给予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1000万元研发补贴。一次性给予新创建500万元研发补贴,成为自治区制造业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工业设计中心,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和50万元的研发补助。给予一次性50万元研发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质量标杆”企业给予一次性研发补助100万元。

(二)支持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应用。发布新技术产业化应用指导目录(2022年),对目录中实现重大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的项目区内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给予已完成投资20%的补助,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

(三)支持标准制定。对牵头制定国际和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每项标准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参与对制定国际和国家(行业)标准的标准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和10万元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牵头或参与标准制定每年不超过50万元。

(四)支持第一套、第一批产品的推广。对于被认定为自治区第一(套)技术装备的产品,第一批(二次)关键部件,第一批(二次)新材料,补偿80%的保费。

(五)支持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对于启动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品种,以受理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申请或临床试验备案为节点,首期补贴30万元,对已进行性评价的品种给予不低于总投资20%的后续补贴,单个品种总补贴不超过300万元.

(六)支持“专、专、创新”中小企业发展。对于创新型中小企业,“专、专、创新”中小企业和自治区认定的“小巨人”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

(七)支持工匠人才培养。一次性奖励“大国工匠”和“北疆工匠”,分别为每人每年20万元和10万元.

二、扩大有效投资

(八)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2000万元及以上先进制造业集群工艺装备更新改造(扶贫区、革命老区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 )和优势特色产业链、新产品开发等技术改造项目,按实际完成投资的20%给予补贴,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项目,20实际完成投资的百分比,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500万元以上给予补贴。支持高风险、高强度生产环节的“换机”,给予补贴按工业机器人采购成本的20%给予能耗管理政策,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

(九)引导企业扩大对先进制造业和重点产业链的投资。对投资10亿元及以上并于当年投产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形成优势特色产业链。将“延链补链、强链”对重点建设项目按实际贷款利息的30%给予为期一年的贴息补贴,单笔最高500万元项目。

(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扩大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引导基金规模,以市场化方式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集群和重大产业链项目。设立5亿元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引导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专精新”中小企业发展,设立100亿元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基金以市场为导向,重点支持新能源装备制造重大项目建设。

三、推动行业智能化转型

(10一)支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区域、行业、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按实际投资额的20%完成,单个项目不超过奖励补贴500万元、400万元、300万元,对建设工业互联网识别分析二级节点并实现与国家顶级节点互联互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0万元补贴.对开展工业互联网识别分析创新应用的企业,根据应用效果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10二)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工业领域的典型应用场景,实际投资额的20%为完成,单个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10三)支持“两化融合”标准的实施。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价的企业,达到5A, 4A、3A、2A、A,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

(10四)支持企业“用数据赋能智能”。使用设备接入云平台的企业,按照实际成本的2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最高补贴不超过300万元,对自治区优秀云服务商一次性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对登云标杆企业,按照登云实际投入的2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最高200万元 支持婴幼儿配方奶粉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对开发婴幼儿配方奶粉数字追溯平台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并接入国家婴幼儿配方奶粉质量追溯平台。

(10五)支持软件产业的发展,在软件首版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截至申请时实际销售总额的20%给予补贴取得知识产权或证书,单个企业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对企业新开发的工业软件(工业APP),按产品研发实际投入的2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最高300万元。

(10六)支持智慧工业园区建设。建设涵盖企业运营、项目建设、能耗控制、污染监测等一体化“全景”园区管控平台,最多单个园区2000元,一次性奖励1万元。四、推动产业绿色转型

(10七)支持节能技术改造。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含捆绑项目)节约2000吨标准煤(含2000吨标准煤)以上的,每1吨节约标准煤补贴200元,单个项目补贴不超过500万元,首次将大数据中心的用电效率(PUE值)降至1.3,每节约1吨标准煤补贴200元,单个项目补贴不超过500万元。

(10八)支持节水技术改造。对年节水5万吨以上的节水技术改造项目(含捆绑项目),每人给予10元补贴节水1吨,补贴不超过500万元。

(10九)支持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对年利用量1万吨以上的新建项目,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实现工业固体的高端、绿色、循环利用废弃物和再生资源。1吨工业固体废物和再生资源给予10元补贴,单个项目补贴不超过500万元。

(2十)支持建设低碳、零碳示范园区。对自治区低碳示范园区、零碳示范园区给予一次性奖励和补贴根据新的可再生能源消耗量对应的能源消耗量。

(二十个一)支持绿色制造示范。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能效领先、对新认定为自治区级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节水标杆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五、加强元素保护

(20二)完善园区基础设施。自治区安排专项债券资金支持工业园区污水、渣场、供热、管网、标准厂房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二十三)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自治区安排专项债券资金支持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充电桩)和燃料电池加氢站建设。

(二十四)优化土地政策。新建先进制造业项目可通过长租、先租后让、灵活期限转让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工业用地后改造开发增加厂房容积率但不改变用途的,不再支付额外地价。配套费。在现有厂区扩建和新建厂房按规定标准减半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二十五)完善资源配置政策。统筹资源要素,通过市场集中布局优势区域重点项目,促进产业集约集约发展。统筹推进新能源开发与发展重点支持新能源开发与新能源装备制造一体化建设。产值、投资、税收等指标在产销区域进行核算。划分核算。

(二十六)加大市场推广力度。有序淘汰国Ⅲ级以下老旧柴油车,新上或更新车辆全部使用新能源重卡。在公共场所实施车辆电气化更新换代,以及城市新增和全部更新的公交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环卫车辆比例不低于10%,快递物流配送车辆、党政机关和政府机关车辆、出租车、网约车比例网约车不低于30%。

(二十七)电价政策改革。公布自治区重点扶持产业目录,为5G基站、充电设施、数据中心、先进材料、制氢等提供电价政策支持、储能等列入目录。

(二十八)调整能源消费政策。以控制能源消费强度为核心,按照标蒙市“十四五”单位GDP能耗降低目标,按照以“一盟(市)一策”为基础,德甲城按照“分级处理”的原则,为新建项目设定能源消耗强度基准值,合理保障低能耗优质项目的能源需求。支持优质煤、电、化肥、现代煤化工、国家综合算力供应。网络内蒙古枢纽节点和灵儿数据中心集群(和灵儿新区、济宁大数据产业园)等项目纳入国家重大项目能耗。

(二十九)培育优质企业。鼓励企业高质量发展,每年评选企业,认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先进节能降耗、节能降耗等先进企业。先进数字化应用。企业、专精特新、先进企业,每家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扶持,扶持资金主要用于企业研发投入和关键设备采购。

(三十)加强对产业园区的考核。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每年对产业园区进行考核评价,一次性给予每个产业3000万元对经考核评价认定为“快车道、亩产高效、绿色改造好、科技创新强、招商引资”的产业园区,各工业园区一次性给予500万元支持,支持资金主要用于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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