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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物业管理新规问答丨住宅物业费如何缴纳与调整
时间:2022-05-19   

“支付”还是“不支付”物业费?

注意这些具体情况

物业费“付”还是“不付”,“谁付”?这个问题可能看起来很傻,但在现实中确实发生过——需要区别对待。

——案例2:2017年,驻成都高新区总领馆国际城小区业主表示,2016年交接验收时发现防水等问题,联系开发商通过物业进行整改。一年过去了,整改还没有完成,但是物业要求从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开始支付物业管理费

新房整改期间需要交物业费吗? 《条例》已经明确了这一点。 《条例》第六十二条:“已经竣工验收但尚未出售或者交付购买人的物业,物业费由建设单位承担。”

“建设单位与业主按约定交付方式交付,已交付的,按约定承担物业费;交付给业主的物业不符合约定的交付条件在物业销售合同中,整改期间的物业费由建设单位承担。”

物业委员会的成员是不是可以不交物业费,还是少交物业费? 《条例》明确禁止这样做。 《条例》第三十八条:“业主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明示或者暗示物业服务提供者减免物业费。”禁止。 《条例》第一百条:“以停止供水、供电、供气等方式加快征收物业费的,责令立即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0万元以下罚款。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那么如果业主不支付或拖欠物业费,该物业该怎么办?杜若雄表示,缴纳物业费是业主的基本义务。例如,如果你去餐馆吃饭,你应该支付消费。由于物业服务属于准公共服务,不缴纳物业费也会损害其他缴费业主的权益。物业委员会应予以配合。物业服务人员催促业主缴费。物业服务提供者也可以按照民法有关规定提出索赔,主张自己的权利,从而追收业主所欠的物业费。

如何调整物业费?

什么情况下可以调整

物业费的调整是一个敏感问题,也是一个容易引发争议的矛盾点。

——案例3:2020年6月12日,网友爆料:2019年3月,成都市金牛区金府新龙花园广场,物业公司未作任何公示,征得全体业主同意2019年4月1日起,原价1.6-2.5元/平方米物业费上调至3元/平方米。

那么问题来了,什么情况下物业费可以调整?

《条例》一方面明确“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保持相对稳定”,另一方面又明确在三种情况下,“物业服务提供者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和业主”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公共服务产品能耗价格、共享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等物业服务成本变化;

——业主要求物业服务内容及物业服务标准的变化;

——物业服务相关保单费用调整。

双方可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服务质量、服务价格及价格调整方案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公示。

同时,《条例》还明确了业主就物业费调整进行表决的要求——《条例》第十九条:物业费的调整由业主共同决定。共同决定须经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及面积参与,并征得“过半数”参与人同意。

10年不增加合理吗? 《条例》明确“政府引导价格实行动态调整”(小标签四)

在一些社区,你可以看到这样的情况:一方面抱怨物业服务“稳步”下滑,另一方面,社区物业费十多年没有变化业主抱怨,物业也抱怨——“稳步提高服务成本太难了”。

这种情况并不少见。

——案例4:2020年7月9日,成都市庆阳某小区因物业费调整发生纠纷。物业公司要求物业费每平方米每月增加0.55元,但物业委员会不接受涨价。物业公司表示,小区物业费10余年2元/平方米,从未涨过。 “而且各项成本费用持续上涨,为保持园区服务质量,已申请续签物业服务合同,同时物业服务费应适当调整。”

这正常吗?吴三明表示,物业费调整的情况并不少见。物业服务水平难以保证不变。很多业主没有树立“质优价廉”的消费意识物业能耗管理方案,始终追求“质优价廉”,造成“低价劣质”。

他说,管理属性是企业的基本属性。如果企业不能从物业费中赚钱,就只能降低成本,减少服务,“实际上造成了恶性循环,服务质量下降,业主不交费”。

他还指出,政府指导价严重滞后,这是很多人的共识。许多市县连续十年保持物业费指导价。这个指导价不能起到引导作用,可能会限制消费,影响生活水平。 ,间接导致财产冲突。

对此,《条例》进行了调整和明确。 《条例》第六十三条:“前期物业服务和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的收费标准,由市(州)规定。或者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政府指导价。根据省人民政府定价目录,结合当地实际,综合考虑物业服务质量、服务成本等因素,政府指导价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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