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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的通知
时间:2022-05-02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建设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的通知》。全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能耗单位能耗

关于在线监控系统建设的通知

能耗管理平台_能耗管理监测系统_西门子能耗管理系统

发改办环字[2019]4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厅、委),有关地区工信委(厅)、能源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加快建设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现目标的责任

建设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快部署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推广建设工作方案》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的要求委等部门,并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明确牵头部门和建设单位。各地区要加强组织领导,逐级分解任务西门子能耗管理系统,把目标责任落实到人,加大工作力度,

二、加快系统建设

各地区要按照2020年底前全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监测数据接入目标倒置工作计划,结合重点用能单位“亿千万”行动要明确纳入能耗在线监测范围的重点用能单位名单,制定重点用能单位接入端系统建设工作方案,大力推进建设。接入端系统,并将建设任务和时间要求落实到每个关键耗能单元。确保2020年底前完成全区所有重点用能单位接入终端系统建设,实现数据每日上传。拟建设省级平台的地区,要明确建设进度,加快平台建设,完善系统和数据运维保障机制,将省级平台建设规划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已完成省级平台建设或尚未建成省级平台的地区,应当按照区域工作规划要求,组织建设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将监测数据批量接入国家平台。加快平台建设,完善系统和数据运维保障机制,将省级平台建设规划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已完成省级平台建设或尚未建成省级平台的地区,应当按照区域工作规划要求,组织建设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将监测数据批量接入国家平台。加快平台建设,完善系统和数据运维保障机制,将省级平台建设规划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已完成省级平台建设或尚未建成省级平台的地区,应当按照区域工作规划要求,组织建设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将监测数据批量接入国家平台。并将省级平台建设方案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已完成省级平台建设或尚未建成省级平台的地区,应当按照区域工作规划要求,组织建设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将监测数据批量接入国家平台。并将省级平台建设方案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已完成省级平台建设或尚未建成省级平台的地区,应当按照区域工作规划要求,组织建设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将监测数据批量接入国家平台。

三、数据质量的真正提升

各重点用能单位、牵头部门和相关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进度要求推进接入终端系统建设,及时将数据接入省级或国家级平台并每日上传,确保上传质量。数据 。重点用能单位接入终端系统必须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规范的接口协议和安全要求,基础软硬件选型必须满足国家最新的安全和控制要求,设备的在线监测数据接入终端系统必须保证电能表来源准确可靠。

上传数据应包括重点用能单位消耗的石油、煤炭、电力、天然气、热能等主要能源类型数据。对不符合条件的个别重点用能单位,经省级有关部门批准,2020年底前为确保实现用电数据在线监测和数据上传,其他能源类型可以逐步接入。鼓励重点用能单位按照集约建设、互联互通的原则,建设覆盖所有资源消耗的综合监控体系,最大限度整合现有信息管理系统或控制系统,挖掘节能潜力。为所属单位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提供支持。各地要加强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数据分析应用,切实发挥系统作用。

四、加强监管监督

各地区节能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重点能源节约管理办法》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设备》。按照《用能单位管理通则和能源计量评审等法律法规和标准法规》的要求,通过联合执法等方式加强监管,督促重点用能单位提高能源管理水平。测量系统,推进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对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未实施,未配备和使用能源计量器具的,依法依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自2019年4月起,各地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牵头部门和建设单位应于每季度正月15日前,报告省级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进展情况。上季度水平平台和重点用能单位接入终端。系统建设情况、已接入重点用能单位数量及名单、监管情况、存在问题和建议等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资源司)、国家市场总局监督(计量部)。

五、加强政策保障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各地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纳入省人民政府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考核。各地要统筹落实监控系统建设和运维资金,确保系统按期建成,建成后稳定运行。自2019年4月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按季度联合通报各地区建设进度和数据接入情况。

2019年5月31日前,各地区要将领导部门、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工作机制、省级平台建设规划、重点用能单位接入重点能源消费在线监测系统终端系统。各地区的消费单位。建设计划、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等信息,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资源司)、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计量司)。在推进制度建设过程中,各地要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资源司)的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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